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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為餡 丁墨 1154 字 2021-03-19

「嗯,有點道理。」韓沉說。

錦曦:「豈止是有點道理?」

韓沉微微一笑:「繼續。」

錦曦又將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論點圈出來:「怕麻煩」、「省事」、「批次化」、「不夠私人化的紀念品」……轉身望著韓沉:「情緒的問題,再加上這幾點悖論,分明指向了另一個人的人格。而一宗連環案件里,出現了兩個人格,有三種可能性。」

韓沉挑眉看著她。

「一、凶手是兩個人。」她微笑道,「但這個案子里,這種情況不存在。

因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兩個罪犯有主次之別,他們的性格特征和標記行為,也會同時出現在主要犯罪過程中,譬如一個愛鞭打,一個愛剝皮;或者一個負責虐殺環節,一個負責綁架受害者以及處理屍體。

可這個案子,整個作案過程呈現標准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個人,唯獨在一些細節上,卻遺漏了、矛盾了。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也不是雙重人格。因為如果是司徒熠的雙重人格交替出現,跟合伙作案的效果應該是一樣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種可能:其中一個人格是假的,是凶手偽裝出來的、想要誤導我們。另一個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剛才說的細節,才是真相。」

兩人靜靜凝視著彼此,韓沉不發一言,只用那雙雋黑的眼緊盯著她。她則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樣抄手站著,眼睛里閃過極其明亮的光:

「之前我就一直覺得,這案子太順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話:這個案子『標准得像教科書一樣』。犯罪現場留下的每一條行為證據:開著好車誘拐受害者;長時間虐殺;護士服情結;紅酒與牛排;四個月前與警察的沖突……都能幫助我們勾勒出一幅標准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的畫像,並且每一條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綜上所述,雖然得出的結論十分匪夷所思,卻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釋

這不是典型的有組織能力畫像案件,這是一次模仿畫像殺人案件。凶手,學習和模仿教科書上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點,然後繪制出司徒熠的畫像,進行殺人,從而嫁禍給司徒熠。

而能夠做到這一切的人,只有邵綸。」

她的聲音頓挫有力,見韓沉依舊沉默不語,她便站直了,像是習慣性地,手里拈著根筆,在講台上來回走動起來,邊走邊說:

「第一、他有動機;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優秀理科畢業生,具備這個學習能力;

第四、剛才你說的,他潛伏在會所,就能了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歡護士服、喜歡喝紅酒,我想他肯定跟蹤過司徒熠不少次;

第五,他還賣掉了房子,這就解釋了他為什么能誘拐和吸引那些白領。雖然不是風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開著好車、文質彬彬的男人,同樣能吸引女性。而且他也可以謊稱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

第六、他對警方不信任;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現出對司徒熠那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