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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只是不忍心……不忍心於思遠跟紀分手。

夫妻兩人在一起還有耐不住出軌的時候,這件事看起來很嚴重,其實性質和異地出軌差不多,只是出軌對象嚴重有點麻煩。

那么他身為出軌對象,把梯子搭好,後路修通,小遠想下來也好,不想下來也好,選擇權在他的手里。

如果小遠選擇原諒紀,那么有了他的這番話,紀也不過是一時沒把持住,色迷心竅,只要保證不再犯,也不是大不了的事只要以後他注意避嫌就好。

如果小遠不原諒紀,那他就三緘其口,這樣就保住了小遠的面子,不會再往對方傷口上撒鹽。

至於他自己……

蔣秋桐叼著煙,掏出打火機,試著打了好幾次,然而手一直在抖,根本打不著。

曾經他決定和紀在一起的時候,對對方說,如果你敢偷吃,我就打斷你的腿。

現在回想起來,這句話就像一記巴掌,狠狠扇回他自己的臉上難怪紀總是對他那么不屑一顧,那么有恃無恐,那么傲氣,原來一開始,他就給自己定錯了位。

他不是那個有資格捉奸的,而是那個被偷吃的,一個供消遣的玩意兒。

他按住自己發抖的手,自嘲一笑。

沒什么可說的,他不過是個,局外人罷了。

蔣秋桐就像下午那時一樣,一個人站在陽台上,叼著根沒點燃的煙,孤單地看著月亮。

他一向面冷心狠,對別人是,對自己也是。就這么兩三句話的功夫,他就手起刀落,輕輕巧巧地,給自己判了斬立決。

客廳里,於思遠抱著頭,悶了好一會兒,才開口。他的聲音很微弱,微弱到卑微,幾乎祈求。

「…………你就告訴我,你說的是真的么?只要你說一個『不』字,我就立馬相信你。」

紀嘆了口氣,擺出了一臉「其實我也不想的」的真摯模樣:「事到如今,我也不想瞞你了,我說的是真的。」

如果蔣秋桐在,就能一眼看出來,小騙子又在演戲了。這時候他拿的,大概是一個「花心大蘿卜被戳穿以後,努力想裝出悔恨,但其實看起來非常虛偽」的劇本。

這樣的表現,無異於最招人厭惡、最合情合理,也是最能令受害者從情感上接受的。

紀當然可以順著蔣秋桐的意思,把自己摘出來,甚至紀有種感覺,如果他這時候反咬蔣秋桐一口,把臟水波到對方身上,對方也不會反駁。

到時候於思遠和蔣秋桐有了齟齬,他紀大獲全勝,高高興興抱得美人歸。

這是蔣秋桐給他安排的後路,選擇權在他手上。

可是他不想。

他已經不想演戲,不想騙人,不想玩弄人心,不想興風作浪了。

離間一對感情好好的兄弟,讓他們反目成仇,有什么意思呢?

他不願再向於思遠解釋,自己是真的忘了告訴對方他的真實身份,是真的打算跟蔣秋桐分手,也是真的想好好跟對方在一塊兒……

有什么用。

反正錯了就是錯了,給自己找再多理由,都是錯了。

於思遠發出一聲痛苦至極的低吼。

紀垂頭,看著手里捧著的啤酒,沒說話。

「我……再問你幾個問題。」

良久後,於思遠終於再次開口。

「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