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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可我真的真的從來都沒有想過江楓居然真的是會死的。那么年輕張揚的生命,在我的世界里鮮活存在過的,我那么愛的江楓,怎么會真的有一天會死去?

我都已經做好長時間尋找的准備了,一年不夠兩年,兩年不夠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輩子……只要我還活著,就一定可以等到江楓出現,一定可以找到江楓的蹤跡的。

那些日子麻木冷漠得讓我都已經忘記了時間了,我甚至需要靠小趙的不斷提醒才不至於忘記那些飯局酒宴。

小趙也覺得我車上桌上簡直就是兩個人,一下車到飯桌上整個人就跟打了興奮劑似的,一下車就只剩下一張人皮。剛開始的時候還大驚小怪,以為我是哪里不舒服,後來就見怪不怪了。

接到胖子電話的時候我正在放桌上喝得暢快,因為帶著小趙,所以是直接沖了出去。即便沒有小趙在,恐怕我也會不顧一切地出去。

這就是江楓給我的報復,這就是他給我的答案。

去江邊的路上我的耳邊就一直回想著那句話:「我也會讓你後悔一輩子的。我只會比你更狠。」

遲鈍了兩年的神經一下子全部都緊張起來,所有從心臟流出來的痛布遍全身之後又源源不斷地一分不減地傳輸回心臟,聽到關於他的消息竟然本能地對這個世界重新有了直覺,可是,卻是一種這么痛的感覺。

我送的衣服,我送的手表,我愛的人。

跪在他的旁邊,觸摸到他冰冷的身體的那一瞬間我忽然間明白了最後看到他的那個眼神,無望,沒有焦點,原來,居然,是這個意思。

你活過來,我用十年的壽命,只換你活過來看我一眼好不好……

據說,凌遲就是把人的肉片一片一片的割下來卻不讓他死掉,最後才會切到心臟。可是,躺在下面的人,是直接把我的心臟拿走了,牽起布滿全身的神經,留下一副行屍走肉。

那種痛苦,那種絕望,深不見底的深淵,永遠沒有盡頭。

當初有多甜蜜,現在就有多悲傷。

肌膚之親,切膚之痛。

☆、以死亡之名說愛你2

後來我才知道,江楓一直都生活在離我不遠的地方,就在這個城市里,原來,我的直覺是對的。

送走江楓的骨灰之後去了他住的地方,找到了那本《堂吉訶德》和一本日記本。

看日記上的日期,應該就是那次我回家結婚之後才開始寫的。

字跡娟秀,一如其人。

「故事一開始就從分開寫起會不會太悲傷……

雖然很早就知道他會離開,但是當這一天真的到來的時候還是忍不住生氣、怨恨、鬧脾氣,是這一天確實來得太快了還是是我太貪心?

一直自欺欺人著,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還會偷偷計算一下在一起的時間,想著什么時候真的分開了也好有些鮮活的記憶,後來就忘記了,太幸福的人忘記了時間,也終究會接受時間的懲罰……

從看到那個戒指開始,就讓自己每天少喜歡他一點,多想想他的缺點,忘記他的優點,這樣在分別的時候會不會就不那么心痛了?

……

他走的那天,給他煮了碗面,就算是分別。我望向窗外不去看他,心里空落落的,不知道是一種什么感覺。可能不是悲傷,可就是很難受。不心睡覺,在那里一直坐到天亮,我洗了把臉,就去上班了……

生活,也總還是要繼續的……」

……

「結婚一定是一件很熱鬧的事情,不然不會忙得連給我打電話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算了,忘了就忘了吧,反正我祝福的話也說不出口,也就不要讓他那么糾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