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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欲望就能滿足,但事實證明,她的欲望並非那么簡單,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最喜歡干的事,那么浪生命也是浪,何不如浪得滿足,浪得能讓人不留遺憾。

我對她的歪理總是無可奈何,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可可是我們三兄弟永不變的航標,只要她還在,我們就不會迷茫。

當年老爺子要求林華繼承他的衣缽,進入商界。但那時的商界混亂不堪,林華剛進去沒多久,就開始變得為金錢所迷惑,變得差些我們這些親兄弟都不認識。他開始為了金錢不擇手段,唯利是圖,六親不認。

為了利益,他甚至可以置別人的生命於不顧。老爺子看到後,只是搖搖頭,說林華讓他失望了。我們所有人都不敢說話,長久以來,不論是父親還是我們,都無比畏懼曾經叱吒風雲的老爺子。只有可可,她站出來,罵了一頓老爺子,說他管教無方,還要責怪人性。可可罵得老爺子啞口無言。那時候我真羨慕可可,書得多就是好,罵人都不帶臟字,還特別有理的樣子。

搞得我差點都想去補知識了。

罵完老爺子還不夠,可可還慫恿老大去打了林華。允許我為我家老三默哀三秒,老大他可是特種兵出身的彪悍帥哥,他一動手,一般人動則躺在床上一個月,重則半條命都沒有了。

而可可也是狠,打也就算了,還讓老大選擇了後種。順便說一句,老大和我差不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比我還妹控,畢竟小時候大狗子帶著妹妹炫耀最多的,就是在他面前。

把林華打得半死不活後,可可還阻止任何人給他治療。她踩在林華胸口上,冷漠的問著:「你這條命值多少錢,告訴我,我傾家盪產也給要了,送給閻王。」

當時林華已經二十七歲了,卻在可可面前,哭得像條狗。沒錯,就是狗,樣子極其狼狽,真是浪了我們林家的優良基因。

有個詩人曾說,我們之所以越走越遠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忘記了出發點。

而現在,我覺得可可就是我們的出發點,只要她一直沒變,我們不論走多遠,都不會忘記出發點。因為這個小女孩,已經長大,足以引領我們走向最正確的道路。

她不曾迷茫,也不曾對任何重大的事情後悔。雖然有些冷漠,但是她內心依舊潛藏著一顆赤子之心。

她明白自己想要的東西,從不會輕易放手。她不會顧及世俗,因此當我看見她與我公司下的一個女明星十指相扣,向我走來時,我覺得林可可真正的完整了,她缺少的另一半靈魂,穿越了十世輪回,終與她完美結合在一起。

人們會害怕很多東西,他人的目光,社會的輿論,會失去的身外之物,卻獨獨忘了害怕不完整的自己。我們每一個人,來到這世界上,只有自己,與我們最相關切的人是母親,但我們卻從來不在乎母親的看法,反而去極度在意別人的看法。

或許可可就是很獨特的人,所以對她的一切出人意料的選擇,我從來沒有感到驚訝。我相信,那才是她,若是與別人相同了,反而讓我懷疑那是不是她。

如今她帶著另一個人的生命一起永遠的離開了我,但我卻會永遠銘記她的光輝,永不會迷路,更不會忘記出發點。

現在,我終於明白那時的大狗子為啥那么喜歡妹妹了,因為妹妹真的是世界上最可愛的生物了,沒有之一。願來世,我依舊能遇見可可,依舊是她的哥哥。

「學長。」

清脆動聽的聲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我站起身,望向遠處,陳苑粒牽著一個粉雕玉琢的女孩站在路的一端。

我走過,抱起小小的人兒問:「你怎么來了?」

陳苑粒微紅著臉,側過身抱住我:「我有些擔心你。」

我低下頭,親了親她的臉:「我要是傷心的話,可可就會罵我蠢的。不過我還是第無數次感謝她,把你帶到我身邊。」

「我也是,感謝她把我帶到你身邊,園了我痴想了十年的夢。」她踮起腳尖,貼上我的唇。

而我懷里的小女兒咯咯的笑著:「爸爸媽媽又親親了,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