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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死前與人發生過性行為,對方帶了套。受害人死時穿著睡衣,睡衣被推到胸口處,胸部腹部有多處傷口,下體被多次刺傷。她死在自己的一處房產中,那房子並不是她常住的,而是她和幽會的地方,和她幽會的人那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她的凶手。警方從現場采集到多個指紋,也集到很多毛發,但無法確定其中是否有凶手留下的。那房子所在地是一個老區,附近攝像頭不多,翻遍了錄下的影像,也沒能發現可疑人士。

第二個受害人是位40位的女性,她在去年四月份時死在自己家,死時赤裸著身體,也是身中數刀,下體被刺傷,她那個小區里有監控,警方通過攝像頭錄像鎖定了幾名嫌疑人,但後來經過排查後,發現他們都不是凶手。

第三個受害人是位26歲的女性,死於去年的五年份,死狀和前兩個受害人有些不同,她是被掐死的,死時她上身穿著衣服,胸腹部沒有傷口,但下體也被多次刺傷這是判斷凶手是同一個人的重點條件之一。這次受害人的死亡地點不是在住宅內,而是車上,受害人自己的車,大概因為被血濺上後沒有地方清洗,所以凶手這次選擇了掐死受害人而不是多刀捅死。車被停在偏遠的郊區,好奇的過路人走近查看時,發現了里面的屍體。

第四個受害人是位35歲的女性,去年六月份死在旅館,死因和前幾位受害人一樣,是失血過多死的。旅館有攝像頭,這次警方鎖定了一個嫌疑人,但對方出入旅館時都戴著帽子和墨鏡,並穿了外套,領子拉到最高,遮住了下巴,看不出他長什么樣,只能判斷出他大概175到180的樣子,年紀在20到40之間。

連續四個月,連續死了四個人,經調查,這四人之間並沒有往來,她們互相之間應該並不認識。但她們卻死於同一個人之手。這之後,凶手銷聲匿跡了。當時的專案組調查了好幾個月,但沒有找到凶手,這案子成了懸案。

但昨天,又出現了第五和第六個受害人,這案子便又重啟了,而且這次交到了特案組手上。

第五、六個受害人是一男一女,他們比之前的受害人都年輕,女人21歲,男人23歲,他們互相之間是認識的,查他們的手機通話記錄可以查到,他們最多時一周聯系兩次,少的時候兩個月聯系一次。不過他們的親戚朋友不知道對方的存在。他們的死亡地點是男人租的房子里。男人的頭部有傷,胸腹部有多處刺傷,應該是被打暈後殺死的,他的下體被切下來扔在一邊。女人的死因和之前的其他人差不多,包括下體在內的多個部位被刺傷,死前與人發生過性關系。

去年的那四個受害人被害的情形大體相似,也比較好理解。但今年這兩個受害人的情況與之前相比就差異太大了,讓人不解之處有很多。

程錦道:「你們怎么看?」

步歡道:「兩個受害人約好了見面,然後凶手闖入殺了他們?」

程錦道:「之前凶手的作案模式是他和受害人約好見面,然後他殺了受害人。不太可能突然改變他習慣的作案模式。」

有人道:「大概是意外,凶手不知道女性受害人身邊還有其他男性在,凶手後來發現這點後,遷怒於男受害人,殺了他,並割下了他的生殖器。然後又殺了女受害人。」

又有人道:「也可能是他們本來就約到三人見面的,凶手計劃的就是殺兩個人。」

這么說也說得通,只是,去年那四個受害人和凶手相約,可能是約會,也可能是沖著性去的。現在的這兩個受害人,就不太可能是在和凶手約會了,總不可能三個人一起約會吧?

第41章性情中人3

步歡道:「三個人約會的情況有沒有我不知道,但三個人約炮的情況是有的。」

大家都看著他,步歡聳聳肩,「看我做什么?你們是覺得我不該瞎說實話?」

葛閱道:「他們怎么約上的?」

步歡笑道:「在某種特殊場合?這種地方多了,酒吧,俱樂部,或者是什么興趣小組愛好協會之類的。」

葛閱道:「我只有知道有車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