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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思覓道:「他想看人掙扎,想看人為了生存可以做到什么地步,他覺得這事有趣。」

程錦道:「本質上他是個連環殺人犯,而且喜歡虐殺,雖然不是他親自動手。」

「你又在想案子,這倒確實是個大案子。」楊思覓道,「挑戰賽可以挑戰幾個人?」

「至少三個,無上限,但只可以挑戰主人身份的人。但你停止挑戰下台之後,別人可以再挑戰你。如果當時你已經受了傷,那別人就要趁人之危了。」程錦沉默了一會後道,「不知道這里的人的水平怎樣。」

楊思覓道:「肯拼命的話,水平會比普通人高。挑戰別人至少要贏三個人,被挑戰的人可以被挑戰幾次?也無上限?」如果被挑戰也無上限,那很容易被車輪戰耗死。

程錦道:「有限制,是三次。看來,參加挑戰塞會很麻煩,就算贏了三個人後主動下台,也很可能會再被三個人挑戰,那就是要打六場。」

楊思覓道:「也可以認輸嗎?打不贏的人主動出讓自己的奴隸,沒有奴隸了就自己成為別人的奴隸,這樣能暫時保命。」

程錦道:「這上面沒寫可不可以認輸,我想沒有硬性要求不能做的事應該都可以做。」

「嗯。」楊思覓道,「贏了挑戰賽有什么好處?」總需要些什么激勵人們去參加危險的挑戰賽。

程錦道:「如果每場都贏包括被人挑戰時也得贏,那接下來的兩次決斗他就不用參加了。每隔一天決斗一次,就是說贏一次挑戰賽可以休息五天。」

楊思覓道:「五天夠他們找到我們了。」

程錦道:「你想打挑戰賽?」

「你不讓我殺人?」楊思覓看著程錦道,「這里的人除了新手應該都殺過人。」

程錦沉默幾秒,然後嘆氣,「被迫殺人和主動殺人區別很大。但不是因為這個,我是覺得挑戰賽太危險。」

楊思覓道:「不打挑戰賽,最糟情況會是打四場,一場抽簽賽,三場被人挑戰,而且就算贏了也沒有任何好處。」

程錦沉默,然後笑道:「有啊,每贏一場可以得到一個奴隸。要打四場,但其實贏兩場就夠了,另外兩場可以選擇認輸。」

楊思覓道:「在這種地方認輸後果很嚴重,認輸會被視作無能,無能的人會第一個被眾人踩死。認輸這事只能到萬不得已時才可以做。」

程錦頭疼,「這些人不懂戰術。本來大家都可以不傷人就全身而退。」

楊思覓道:「不殺人或許可以,不能不傷人。心軟會是個很嚴重的缺點。一旦別人知道你不殺人,那么,那些人就會專門挑戰你,反正輸給你也不會被殺,一直這么下去你會疲於應對。」

程錦頭更疼了,「對。柿子要挑軟的捏。除非大家互相約定不傷人……」說到這,他想到件事,「可以找同盟,和他們約好,不互相挑戰,如果抽簽抽到了,分出輸贏就行,不要搏命。」

楊思覓道:「可以。」

「不知道這里的人已經分成幾派了,不知道他們是否願意新人。」程錦放下游戲規則,拿起那份契約,「我們怎么簽這個?」

楊思覓道:「我來打架。」

程錦摸摸他的臉,異常溫柔地道:「不是葯效還沒過嗎?我來,我保證我不會心軟。」

楊思覓目光一閃,「你在勾引我。」他的手伸進了程錦的襯衫里,還嫌不夠,想脫掉那件衣服。

「……」程錦無奈地抱著他,「別扯壞扣子,這里沒針線。」

楊思覓倒沒有真做什么,畢竟時機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