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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再起,也是具體體現。

他的人已經順藤摸瓜的找到了當初江敏將孩子丟去的那家孤兒院,但很不幸的是,那個孩子很快就被人領養了。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崇義不表明自己的身份,或是直接請求法律援助,那么孤兒院有權將領養人的個人信息保密。

但假如崇義真的公開了身份,就相當於往自己身上綁了不定時炸彈,不知道什么時候就可能被人拿去利用,成為轉頭攻擊他的武器!

龐沖想了下,說:「為今之計,只能將當年的事情原委有選擇的向公眾說明,然後引導輿論,將你個人完全打造成一個受害者的角色,隔絕一切負面因素。」

不過這么一來,江敏必然被黑的體無完膚,被無數人唾罵。

虎毒不食子,她這種毫無理由利用親生女兒報復曾經戀人的舉動,絕對會觸到很多人的底線。

但華國有個要命的習俗:死者為大!

不管之前江敏如何過分,甚至是病態的扭曲,她已經死了!而崇義還活著,風光無限,一旦事情曝光,那些一直以來都虎視眈眈,試圖找借口弄死他卻無從下手的人怎么可能放過這大好的機會!

甚至也許還會有人這么想:

你們既然相愛,為什么不能一起面對?哪怕就是分手了,她在外面過得好不好,有沒有懷孕,難道你就真的一點兒不知道?十多年來,連一個電話都沒有,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哪怕有一萬個理由,只怕你這個男人也是狼心狗肺!

崇義沉默半晌,再次開口就已經重新恢復了一貫的平靜。

「我同意。」

哪怕之前他心里還殘存著一絲對於初戀美好的懷念和記憶,可在得知江敏將一個無辜的生命當作報復時,一切也都隨之煙消雲散了。

十八年,整整十八年!

她分明有無數的機會對自己下手,卻一直隱忍至今,直到死去的前一刻才給自己發送郵件……

整整十八年,崇義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如今在哪里,過得好不好!

不,沒有親生父母的陪伴,她過得怎么會好!

見崇義並沒想著給初戀留臉,龐沖好歹感到了一絲安慰,不過旋即就提出另一個很現實的隱患:

「崇義,我最後提醒你一次,你現在進行的事情很危險,現在後悔的話,還來得及。」

別說什么血濃於水,親生骨肉反目成仇的事情難道還少嗎?那個孩子從出生之日起就沒感受過來自父母的關愛,且不說她被養之後過得如何,一旦她知道了事情真相,會不會遷怒,將崇義原本安靜的生活和大好的前途攪得一團糟?

退一萬步說,就算那個孩子接受了這個父親,可她都十八了啊!

都說三歲看到老,十八歲就算大人了,萬一之前長歪了,豈不是要毀了崇義?

為了拼命將爛泥扶不上牆的子女推上位,結果反而導致自己晚節不保的明星還少嗎?他絕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在崇義身上。

崇義知道龐沖擔心什么,他自己也曾無數次的思考過,一旦做出這個決定,他可能面臨怎樣的風險。

但他的孩子是無辜的,那是他的責任,他不該,不可能,也不想回避。

「我決定了。」

第九章

幾天之後,前面出現過的王老板提出要請井溶賞臉吃飯,並且非常隱晦的提出,想要順便聆聽一下顧大師的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