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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大娘正在門口拾掇院子,遠遠就見到鄭趙氏。

她媳婦接道「誰知道呢,八成不是什么好事,諾,春花嬸子不是跟著她么」。

那大娘看到了李春花心中一動,「走,咱們去瞧瞧」。

春花嬸平日里就是個好說的,見這么多圍了過來,面上覺著有光。

添油加醋的將河邊發生的事說了一頓,然後三言兩語的將孟清准備買鄭軒回家這件事解釋清楚。

春花嬸一邊走一邊說,等到鄭趙氏家後,身後已經跟了數十人。

「孟清這是個好孩子,別看他平時不說話,其實是個好人,這不,看到人家孩子可憐,這才將人買過來」。

鄭趙氏知道自己的名聲不好,但是她現在也不在乎了。她怎么說也是鄭軒的娘,怎么對他那都是家事,村里人也不能拿她怎么樣。

但是她不明白,輿論是能殺死人的,名聲這種東西,有時候看起來是很雞肋,但有的時候,卻能發揮極大的作用。

鄭趙氏遠遠瞧見自己家後,轉身道「各位叔嬸兒,待會兒還麻煩你們做個見證。」春花嬸笑著喝道「那是自然,你就放心吧!」做證是做證,但是可不是為她做證。

鄭趙氏還沒到家門口,便吆喝道「大壯快去拿筆紙來」。

這鄭大壯原本姓劉,但趙臘梅嫁給鄭老爹後,為了表決心,將他姓氏給改了。鄭老爹也不知怎么想的,竟也同意了,八成是覺得多一兄弟以後也好有照應。

鄭大壯人如其名,九歲的年齡,卻一身的肥膘,鄭軒那風一吹就會折的小身板都不能比。

孟清站在桌邊,旁邊站著的人是鄭軒,鄭趙氏,春花嬸兒她們。身後路著的村民也都圍成一個圈,將他們包圍起來。

鄭趙氏舔著臉道「孟小兄弟,這筆墨已經備好了,你看」?

孟清拿起筆,幸虧原主是個有文化的人,再加上第一個世界學過國畫,對毛筆字也很熟悉。

孟清想了一下,便抬手寫道「鄭家鄭文英年早逝,留有一子,名鄭軒,年十二,因其家窮,後娘鄭趙氏將其賣與孟清,孟清需付一只死紅狐狸為價。此後,鄭軒與其後娘鄭趙氏再無干系。

恐後無憑,永無返回,立賣字存照。

立賣字人:鄭趙氏趙臘梅」

孟清寫到這里,便停了一下,問道,「你們有誰願做擔保人?」

春花嬸連忙道「我來做擔保」。孟清點點頭,遂寫道「擔保人:鄭李氏李春花。帶筆者:孟清」。

孟清寫完後,便對鄭趙氏道「你若覺得可以,便簽字畫壓」。

鄭趙氏瞧了一眼賣身契,正為難呢,眼神往前一瞟,驚喜道「鄭二叔也在?還煩勞您替我看一看為字據」。

這鄭二叔原本是鄭文的弟弟,他們兄弟倆都曾讀過書。只是後來,鄭家家底愈薄,無法供兩人讀書,再加上鄭華比不上鄭文聰慧,後來便沒再讀了。

自從他娘被趙臘梅那個惡婦氣死後,他便不想再管這些爛事,奈何這鄭軒怎么說也是他侄子。

鄭二叔將字據念了一遍,心里也將這事兒捋了一遍。聽村里人說,這孟清孟威父子兩人雖不與人接觸,但品性著實好。鄭軒跟著他,比跟著那個毒婆娘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