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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虎皮是原主從他十三歲那年獨自只獵殺的那只老虎身上得的,孟威存著紀念的心思,便將這虎皮留了下來。

孟清也不想動這虎皮的,但現在這家里實在太窮了,說得自私嬌氣一點,他根本就過不了這么粗糙的日子,每日吃烤肉,他根本就受不了。

再則,他既然繼承了這個身子,該履行的責任,他不會含糊,當然,可以行使的權力,他自然也不會客氣。

「這張虎皮至少可以賣個八十兩,再加上那頭狼,可以賣個五十兩左右,這些錢也夠我們過段時間了」。

鄭軒不敢相信,剛剛還一窮二白的家,瞬間就有了一百多兩銀子。

孟清看了一眼,衣著單薄的鄭軒,皺眉道「這天兒實在太冷了,我還受得住,你就不行了。這里還有十幾張兔皮,你拿去趕制個背心帽子棉鞋,省得凍到了」。

鄭軒擺擺手,「這兔皮也能買個二十幾文一張呢,你還是拿去賣錢吧!」

孟清看了他一眼,這種思想可不好,「賣錢是為了什么?還不是為了讓自己過得好一點,我以前是個糙漢子,一個人倒也沒什么,現在多了個你,怎么也不讓你跟我一起過這種日子。再說,這些兔皮我還不放在眼里,就是賣錢了,也還是拿來買衣服,難不成,你是不想自己做衣服?」

鄭軒連忙擺手,「當然不是」。

孟清滿意的點點頭,「這不就是了。我們趕快拾拾,趁現在還早,我們趕緊動身去鎮上。」

孟清一邊說,一邊卷起皮子,包在一快大布里,然後做成一個大包裹。

「你也別閑著,趕緊想想,家里還需要添置些什么,這樣簡陋粗糙的日子我是不想再過了。所以,這個重任就交給你了」。

鄭軒聽了,連忙掃視一下屋子,這個房子實在太簡陋了,什么東西都缺。他可得好好合計合計。

孟清住在半山腰上,就算他們兩人腳步快,也得花一刻鍾的時間才到山腳下。

地上的雪還沒化,孟清和鄭軒兩人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上面,凍死他們都快沒知覺了。

孟清看著自己腳上穿著的那一雙破靴子,心疼得不行。原主不怕冷,但是他怕呀。還有鄭軒,就算孟清將孟威的衣服給他穿上,還是凍得瑟瑟發抖。

歸根究底還是父子兩人不怕冷,衣服少,還不怎么厚。

兩人剛剛走到山腳下,便有人發現了他們。他們兩個人現在可是村里的風雲人物,昨天的事,經過這些八卦的娘們兒宣傳,現在估計附近村里的人都知道了。

更何況,兩人現在的樣子,著實引人注目。孟清一個肩膀上背著個大包裹,一個肩膀上扛著頭狼,想不引人注目都難。

住在山腳下的李春花首先看到了他,看著那頭大狼,駭然道「孟清,這頭狼是你早上獵的?」

孟清笑著點點頭,「早上運氣好,碰到一頭與狼群走失的狼。我打算將它拿到鎮上賣了,好換糧食,熬過這個冬天」。

李春花贊同的點點頭,「這就對了,我們這樣的人家,還是將獵物換錢的好,自己吃太浪了」。正說話呢,周圍又圍上來一群人,這些人孟清也都見過,就是那些替鄭軒打報不平的嬸子們,所以,他還是很有好感的。

兩人有禮貌的打聲招呼,問候了幾句,便帶著鄭軒離開了。離開時,他還聽到,有人低聲道「我就說這鄭軒跟著孟清絕對是賺了,那孟清可是打獵的好手,這想賺點錢還不容易,看看,隨隨便便獵到一頭狼,以後的日子怕是不愁了」。

「可不是,說起來,這孟清也有十五了,這個年紀可以考慮成親了。我老家還有個侄女,年齡倒還合適,不如撮合著試試看!」

她這么一說,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贊同,紛紛在頭腦中搜刮著合適的人選。可憐的孟清還不知道,等他回來後,可能會面臨個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