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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說,今年是永歷十八年,王大貴要娶公主了。

望舒清楚的記得,小說結尾時,是永歷二十一年春,公主生子。

他有種感覺,只要等到小說結尾的那一天,他就能回去,而在這三年時間里,生存才是關鍵。

望舒不會種地,也不願意頂著大太陽東奔西走,在這個只有出力氣才能吃上飯的鬼地方,他只能靠偷別人家的玉米土豆,厚著臉皮蹭吃蹭喝才能謀生,有王大貴這個糧食大亨在,哪怕是這種貧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望舒長的俊,嘴又甜,家里寬裕點的也願意給他個饃饃吃。

賴上楊硯是一個巧合。

誰讓楊硯會打獵,誰讓他家房檐上掛著兔子肉了。

望舒吃不到肉實在是太饞了,他一個沒忍住,夜里偷偷溜到楊硯家院里偷兔子肉吃。

頭一次被抓住。

一米九的漢子,單手把他拎起來,一下子掄到肩上,一言不發的往外走,要把他送到官府去。

望舒怕極了,他聽說牢里都是耗子,半夜里咬人,像他這么瘦的,一晚上就能吃的只剩骨頭。

望舒可以死,卻不想死的太慘,他扒著楊硯的肩求饒,楊硯不理會,他覺得委屈,自己原本衣食無憂的,怎么就到了這樣一個破地方,越想越傷心,把楊硯的肩頭都哭濕了。

楊硯停下腳步,猶豫了一下,把他帶回了家,給望舒做了一道青椒炒兔子肉,還給了他兩個白面饅頭。

這是什么好日子啊,望舒仗著他心軟,一口一個哥,死皮賴臉的在他家住下了。

楊硯有好多錢,他攢下來要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小日子,十里八村的媒人給他尋摸了好幾個黃花大閨女,他都沒看上。

望舒想了想,楊硯這要是娶媳婦了,他和楊硯非親非故的,還怎么在這蹭吃蹭喝啊。

或許是這個原因吧,望舒洗個澡,爬上了楊硯的熱炕頭,白嫩的長腿盤上楊硯健壯的身體,他對著楊硯說,「我給你當三年媳婦成不成。」

涼涼的月光下,楊硯盯著他看了良久,點了點頭,「成。」

和楊硯膩在一起的三年,生活並不是錦衣玉食,但望舒也沒有吃什么苦,他不願意上旱廁所,楊硯就天天給他倒痰盂,除了把望舒按在炕上干那事的時候凶了點,簡直是百依百順。

望舒懶得出去,也不和旁人接觸,楊硯白天出去打獵,他自己無聊,等楊硯回來,夜里睡不著覺的時候,憋不住左一句右一句的和楊硯說話。

說了三年,他那點事,楊硯該知道的都知道了,鄉下漢子老實,一個字都不和別人說,望舒絲毫不怕哪天醒來被村里那些人當成什么妖魔邪祟一把火給燒了。

永歷二十一年春,躺在炕上看話本的望舒忽然頭疼,正給望舒蓋涼棚的楊硯急忙放下手里的活計背著他去找大夫,望舒趴在他寬厚的背上,知道自己要走了,頭疼的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滑,「哥,我走以後你別記掛著我,再找個媳婦好好過日子,我也忘了你,成不成?」

「不成!」

「不成,不行,說好了三年媳婦,你可……別貪得無厭……再說,我,我想回家……我家那邊可好了,那才是我該過的日子……別讓我過的良心不安……」望舒的聲音越來越小,他疼的喘不過來氣,緊緊捏著楊硯的粗麻布衫子,用盡渾身力氣問他,「你好好,過,日子,成不成……」

楊硯答應的事,就一定能做到。

可望舒沒能聽到楊硯的回答,當他再睜開眼睛,是慘白的天花板。

第2章

從那本小說里穿越回來已經有一周了。

望舒側躺在床上,蓋著厚重的毛絨毯子,眼睛也不眨一下的看著落地窗外飄飄灑灑的雪花。

他昏迷三個月,林紅連取暖都沒交,家里冷的跟冰窖似的。

太冷了,望舒覺得自己可憐,命苦,凄涼。

所以他想楊硯,楊硯的身體總是滾燙的,天氣冷的時候,他喜歡坐在楊硯的大腿上,把手塞進他的衣襟里,貼在他的胸膛上,就像抱著一個火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