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又老摸他的話,他就也不會產生還能再來一次的妄想了。
「我只是在想」林又來回摩挲著他小腹上的紋身。
池越好大一只埋在林又身上,心不在焉地問:「在想什么?」
現在是賢者時間,在這種時候,林又想的事情如果和他沒有關系的話,他就要嚶嚶了。
「在想我要不要也去紋一個。」林又低聲說。
池越漫不經心:「你也想紋身嗎?打算紋什么?」
「紋你名字的首字母」林又活了兩輩子,都是個身上沒有任何紋身刺青,煙酒少沾的大好青年,但是看著池越身上的紋身,他卻突然有了種也去紋一個的想法。
池越這才明白了林又是想要和他弄個情侶紋身的意思,當即激動地從床上跳了起來:「你要在身上紋我名字的首拼嗎?又又,你打算紋哪里?」
他在自己身上紋上林又名字的首拼,是因為喜歡林又到了刻骨的地步,覺得把這個人的名字留在自己的身體上都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也是他一個人的事。
就算林又和他走到了一起,他也從未想過也要林又在身上紋上自己名字的首拼。
但如果林又自己願意的話,池越也會感到很高興
林又身上紋了他的名字,以後只要一脫光衣服就會看到他名字的首拼,林又就一輩子是他的人了,再也逃不掉了。
只要一想到能夠在戀人身上幾乎永恆的留下自己的烙印,池越就莫名亢奮了起來。
林又低低應了一聲:「嗯。」
從前他從未有過,去刺青紋身的想法,一是因為干演員這行的,作為公眾人物哪都有可能露,給人看到影響不好,二則是因為他根本沒有什么值得紀念鐫刻在自己身體上的人或事。
先前,圈子里的小情侶風靡在身上留下情侶紋身的時候,他一直覺得挺傻的,感情好的時候紋了,是雙方看著都開心,可一旦分手離異,看著就再礙眼不過了,弄又弄不掉,就算改了紋身,只要看到那塊地方就能回想起自己的過去,又何苦來哉呢?
還不如從一開始就不要弄。
但看了池越身上紋了自己名字的首拼後,他卻突然一下子改變的想法,想將這個男孩的名字也同樣鐫刻在自己的身體上,成為自己的一部分了。
林又想,只要他紋了,他一定不會想其他人一樣想要去弄掉,疑惑修改這個紋身的。
就算他以後和池越走不到最後,分了手,他也會一直留著一直銘記著池越現在給自己帶來的快樂和美好的。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現在擁有。
這樣的想法沉穩持重慣了的林又來說是有些瘋狂的,但現在這一刻,他看著池越卻覺得自己願意瘋狂一次。
願意為他瘋狂。
池越眼睛亮晶晶的在林又身體上梭巡著,似乎是在思考,要在哪里留下自己的印記比較好,有些亢奮地問道:「你打算紋哪里?」
他也不知道該紋哪里好,只恨不得林又整個人都烙印上他的痕跡。
「嗯」林又沉思一番道:「我們干演員這行的哪里都有可能露,屁股吧,我打算紋在屁股上。」
其實和池越一樣的位置也是可以的,穿上內褲也看不到,但那里距離那里太近,林又還是覺得太羞恥了。
池越也覺得這個位置很好:「好啊,好啊,紋屁股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