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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當他拎著知樂踏進火車站,不禁有種「大勢已去」的滄桑感。

南默真的辦到了,接下來,就該他了。

招兵是個肥差,他沒撈著,帶新兵是個苦活兒,他撈著了。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敗城一只手緊緊握著知樂的手腕,看著野娃兒大眼睛滴溜溜的亂轉,就知道這小子開始鬧心思了。

一路上連套帶騙,他大概摸出了知樂的人生經歷: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森林中渡過,偶爾也會被帶去城里逛逛,不過,不是去玩,而是去接受城市隱蔽訓練,搞得知樂一見城市就不喜歡,因為在城市里,知樂總是被打扮成小乞丐……

這段時間,知樂學會了玩電腦,孩子對於游戲這種東西總是有股天然的理解力,連開關機都不會,但是他居然能在平板電腦上破了敗城的掃雷記錄。

火車站人來人往的,敗城很擔心知樂會溜掉,干脆掏出包里的平板塞過去,果然,野娃兒的注意力被切水果引走了。他乘機四下張望,很快找著了「大部隊」,那一堆堆混合著興奮與離別愁緒的人群想忽視都難,不少新兵蛋子都有父母送著,表情嚴厲的接兵干部們則在不斷催促著。

抓著知樂的手腕湊過去,敗城在一堆尉官中找著了「接頭人」,南默介紹的軍官只有名字和簡略形容,不過形容得非常簡潔有力「一張特別方的臉」。

眼前的中尉身材修長,五官端正,一張方臉是如此醒目,下顎明顯的超出了常服襯衫的領口。

「你好。」

方臉瞄了眼敗城,非常俐落的立正敬禮:「首長好!」

敗城心中苦笑,面容不變,道:「我是敗城。」

「您好。」方臉很是自然的回答,「我是於正。」

嗯,方方正正,好名字啊!

敗城暗中點評了一句,道:「我先上車了。」

於正一點頭:「您先走。」

敗城拉著知樂往車廂走,對於正挺滿意的,不卑不亢,也沒有表現出特別的驚訝。

帶兵不難,難的重點只有兩個:一個是知樂的態度,另一個是他的軍銜。

據他所知,「硬骨頭六連」的連長目前是上尉,他的軍銜是少校,把一個少校放到一個上尉的連里去做排長,這無疑是一種挑畔!

不說別的,就說兩人見面時,連長就得向他先敬禮,雖然這種事在軍隊里也有,比如將級軍官,看到六級軍士還是會很敬重,但那是一種對時間的尊重。他才二十五歲,又不是學生官,而那名連長則是正兒八經直接考軍校畢業的學生官,倆人簡直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派系,互相能看得順眼,那才叫見鬼了。

況且,他頂著這種銜跑去當新兵連的排長,只要長眼的,都知道他肯定還會走的,干不長,自然不會花工夫和他經營關系。另一方面,不巴結他的,又難會想他是不是犯了什么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