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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農葯。

至於顧哲,男人說他原本是打算放了他的,但是他自己卻偷跑出去了。男人之所以這樣說,是想爭取從輕處罰,反正長臉和絡腮胡已經死無對證。

警察當時詢問顧哲時,顧哲給出了另一套證詞,從邏輯與時間線上推翻了男人的供述,為了印證他所說不假,他不顧父母反對,領著警察去案發現場演示了一遍。

最後顧哲說,長臉是個左撇子,你們可以鑒定下絡腮胡身上的砍傷,凶手慣用手是來自左手還是右手。

當時顧哲的行為和言語可以用震驚四座來形容,他一個八歲的小孩,就算再膽識過人,能從三個亡命徒手里逃脫出來已經是奇跡。他卻還能在事發後的三天內重返現場,鎮定地給出一套邏輯上說得通的證詞,並引導警察該如何查案。

這樣的心思和心理素質,一般的成年人尚且做不到。

這個小孩不簡單。

後來經法醫鑒定,絡腮胡身上的砍傷確實是來自慣用右手,並在凶器上找到了男人的指紋和血跡。

證據面前,男人供認不諱,據說被執行死刑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說後悔沒早殺了那個小怪物。

顧哲沒有告訴任何人,長臉喝下的那瓶可樂是他偷偷替換的。

也沒人知道,他泡在河里的那晚,思考了一夜怎樣才能把男人置於死地。

對於顧哲在警察面前的優異表情,顧哲給父母的解釋是他藏在河里的那夜,看見了一個水妖,他在警察面前的所作所為,全是水妖告訴他的。

顧父母疼惜哀嘆,給他請了全市最好的心理醫生,「治療痊愈」後,心理醫生建議顧父母給他換個環境,最好能找個同齡女孩,沖一下他身上的狠勁。

於是,顧父母千挑萬選,把他送到了顧父的一個下屬家里,認了個干父母。就這樣,他在簡意家住了一年。

把他送過去前,顧父母叮囑他說他比簡意大一歲,是簡意的哥哥,要盡到做哥哥的責任,他當時隨意嗯嗯應付著,但是這一年里,他確實做到了一個哥哥該有的樣子,幫她輔導功課幫她出頭打架,教她野外生存技能,和她演習拐賣綁架……雙方父母挑不出一點兒錯,尤其是簡父母,喜歡他喜歡的不得了,恨不得當親兒子養。

直到後來的一天,他在學校炸了一個女孩一身屎。

他被叫家長寫檢討,密密麻麻板板正正言辭懇切的檢討書里,他夾雜了一句話她看起來想被這樣炸。

至今顧哲已想不起為什么要以這種惡心的方式捉弄李燦,他只記得她被炸後的樣子,唇抿得很緊,桀驁不馴像只白鷺。

他的檢討書剛遞交上去,李燦就轉學離開了南市。

離校那天,李燦和老師同學告別後,背著書包穿過操場抄近道去校門口,顧哲坐在欄桿上,朝她吹口哨,一副渾不吝的模樣。

李燦當時緊了緊書包背帶,脊背直挺,昂頭看他,一字一頓說:「顧哲,你等著,我早晚弄死你。」

顧哲晃著兩條腿,口哨吹得更響。

*

深夜靜寂,廊燈昏暗。

顧哲坐在李燦家門口,默默擰干枕頭里的水,站起來,在她門上撓了撓。

一直以來,都是他先招惹的她。

小時候如此,畫展上亦是。

顧哲以面貼門,在她門前站了會兒,抱著枕頭踱回家,一頭栽在床上昏昏睡過去。

第二天早上醒來,頭暈腦脹,睡衣、枕頭和床單像是在水里泡了泡。

他撐著沉重的腦袋坐起來,看了下時間,一個小時後有節大課。

起床洗漱簡單吃了早餐,走出家門,路過李燦家門口的時候,他瞥了眼,地上一灘水漬。顧哲蹙眉扭頭,水痕延至他家門口。

顧哲折返回家,把監控調至昨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