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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不過一殺之後還是瘦多肥少,以至於肥膘價格高居不下。

秦安君府殺豬的時候,李季陽終於看到了現場。

當年在老鄉家里也看到過,只不過沒這么熱鬧,一口氣殺了五十頭大肥豬!

但是李季陽看到豬血脖子的時候,就不高興了。

後世的食品法有規定,豬的血脖子肉因為有很多淋巴,人類吃到後會有很大的危害,所以這部分肉是不能買賣,也不能吃的。

但是在古代,這塊肉是只能給天子享用的,被稱為「禁」,也就是說,除了天子,誰也不能吃!

天子也夠倒霉的了!

百姓們宰殺豬之後,這塊東西送不到天子跟前,所以一般只能是敬神,或者埋起來。

「公子,這些您是要進貢給國主的還是???」李福管家詢問李季陽。

「平時都怎么處理?」李季陽問他。

「都是敬神之後煮熟了吃,或者腌制。」李福管家回答李季陽:「必須是敬神之後的,不然就要埋掉,也有人埋了之後趁人不注意挖出來偷偷吃掉的,畢竟這東西……呵呵!」

第一是因為這是天子吃的東西,周天子在人們心目中基本上沒有地位;第二就是這個時代油脂太少了,那塊地方又是脖子上最肥的地方,窮苦慣了的人,自然舍不得就那么任由它爛掉國主也吃這東西,但是從來不賞賜給他人。

但是國主也不禁止別人吃,這是一種藐視周天子的舉動,雖然隱晦卻徹底將民眾心中原本高高在上的周天子給扯了下來。

無論是給人吃還是給神吃,李季陽都不喜歡。

看到血脖子的時候,血呼啦啦的通紅一片,那視覺沖擊就別提了,因此李季陽對這種東西更加不喜歡:「趕緊都割出去埋了!誰都不許去挖出來吃。」

當然,要是有可能,他很想說拿出去喂狗得了!

可惜,不能那么干,那么干了第二天他估計就得被人抓起來砍頭。

秦安君府殺了豬,李季陽挨著個兒讓人給咸陽城的幾個有交往的人家送豬肉。

其實一共也沒幾個人,也就呂不韋的文信侯府,蔡澤的綱成君府,宮中要送去二十頭,他親自送。

現在大家吃豬,也十分喜歡了,以前是受不了那味道,現在豬肉好吃了他們也很歡迎了。

且豬的油脂可比牛羊的多。

家里都提取豬的油脂做登。

「除了做登,也要多提煉出來些,用來燉菜。」吃青菜大家覺得沒滋味兒,李季陽便告訴伙房的嬸子們用葷油燉會好吃一些。

「諾。」伙房的嬸子趕緊回去,弄了好多油脂出來,用來燉干菜,味道果然不錯。

李季陽到處送豬肉,但是這豬肉在別人眼中是賤物,呂不韋就不明白了,這東西給他送來有什么用?

還是羊飛英去了一趟文信侯府:「這東西是閹割過後長大的,據說沒有那股子味道。」

呂不韋出身商賈之家,雖然身份低了些,但是從小沒吃過什么大的苦頭,後來大了雖然也受了些罪,但是要么吃的最好,要么吃的最差,還真沒吃過豬肉!

「那就讓人燉一些來!」呂不韋若有所思。

李季陽親自帶著處理好的豬肉進了宮,先去的伙房,讓他們處理,自己則是去見了庄襄王「就說你要送好東西來。」庄襄王早就聽說了李季陽來了,還知道他送了豬肉。

「牛羊肉雖然好,但是彘肉也不錯。」李季陽道:「不過被閹割過的彘,我都叫它豬。」

總比「彘」好。

「豬?」庄襄王想了想,笑了:「這個名字也好,區分於彘和豚。是閹割過後味道肥美的……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