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7(1 / 2)

叔叔,我們不約 挪一 1248 字 2021-04-06

路口的小學實驗校外面的「喔喔文具店」買了筆,慢悠悠地往回走著。

他吃完飯在房間寫作業,寫到一半筆沒墨了,翻了好半天也沒翻著一支還能寫的,就只能下樓來買。

他有一個習慣,就是書包里的筆永遠都只有一支,沒了就買新的,而且只認定了那一種買,也只有這家喔喔文具店才有。

是一支純黑的中性筆,不可以拆卸,兩頭都是圓圓的一個小弧形片兒,筆尾有一小截兒是半透明的,他把筆撐在腮幫子上的時候可以透過那里看到筆的內部和同樣純黑的墨,墨多的時候就是一片黑,用久了墨少了就會出現一截白色的光圈,他很喜歡那么看。

上高中作業多了,一支筆根本就用不了幾天。方序說他怎么不一次買個幾十支備著,他覺得沒意思。

喜歡的筆就是要一支一支的買,如果書包里有兩支,那么最開始的那一支就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他寧願每隔幾天就走個十多分鍾去買一支。

作者有話要說:

在買筆這一點上,羅小一偏執的可怕。當然也反應了他的一部分性格。

本大大很喜歡這一小段。

第11章補償

晚上十一點多了,程雨走出電梯,一臉疲憊。

連著加了好幾個晚上的班,都快累成狗了,這年頭,連醫院都開始壓榨員工剩余勞動力了。

眼睛掃了眼對面緊閉的房門,程雨才開門進了屋。

接了杯水站在飲水機旁一口氣喝光了。從下午到現在別說吃飯,就是連口水都沒喝過,渴的他嗓子都快冒煙了。

把杯子放下的時候他才注意到這不是自己平時用的那只,應該是那天臨時拿出來給小孩兒喝水的杯子,忘放回去了。

程雨把已經放下的杯子又拿起來接了大半杯慢慢喝著。

從那天之後就沒碰見過那小孩兒,自己早上出門的時候人家都已經在學校了,下班回來的時候也太晚,的確沒什么機會碰見。

還真是,前兩天擱哪兒都能碰著,現在卻好幾天不見人,就好像之前產生的交集全部都是幻覺一樣,那么不真實。程雨坐在沙發上發了會兒愣,起身把杯子洗了放進廚櫃里。

下班前那陣胃里叫囂得厲害,餓得胃酸一陣陣翻涌,自己一邊給人嘴里縫著針一邊想著紅燒肘子香辣雞排糖醋排骨酸菜魚大閘蟹肥鍋肉...哈喇子都快滴人臉上了。

這會胃里倒是沒什么感覺了,估計是餓得沒力氣叫喚了。

困得厲害,程雨也沒管胃的感受了,草草地洗了個澡就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程雨是做夢的時候被餓醒的,夢里是他小時候,老媽做了一大桌子菜,但是不許他吃,說是等客人到了才能開飯。

他站在桌子旁邊兩眼放光地咽著口水,一個勁兒地聞著那香味兒,想著七大姑八大嬸兒的不管誰誰誰總之快點來吧。然後門鈴終於響了,但是老爸老媽並沒有動作的意思,他急了伸出手去撈一塊紅燒肉,老媽一筷子打在他手上,然後就醒了。

迷糊中,胃酸咕嚕咕嚕冒泡的聲音通過肌肉直達大腦,程雨翻了個身,把手放在胃上一下下按著。

按了會兒,不對啊,自己現在是醒著吧?使勁按了下,疼。嗯,醒著呢。那門鈴怎么還在響?

還有拍門聲,幻聽么?

「程雨!」

程雨猛的睜開眼睛,小孩兒?一把掀開被子翻下床,程雨穿著個短褲光著腳就去開了門。

小孩兒一臉著急地站在門口,看到他開了門連忙說:「我妹妹磕到牙了,你能去看看么?」

對面敞開的門里傳來撕心裂肺的哭聲,程雨點了下頭,「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