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起來露出一對虎牙,傻傻的,很可愛的混混。
他是個傻子,明明是個不務正業游手好閑的混混,卻非要逞英雄幫人家搶回錢包,結果被另外一幫人打了個半死,被我不小心遇見,抬回家養了一個月,他又繼續傻兮兮地出去打架。
我是看不慣這種沒有理想沒有遠大抱負,整天只知道混日子,又愛管閑事的人的,只是習慣了他每次受傷時都過來找我,到後來,就漸漸不忍心看他受傷,然後又慢慢一點一點地在我毫不知曉的情況下,喜歡上了他,可是,這個傻子不知道,和我勾肩搭背地稱兄道弟,這一道,就是五年。
喜歡這個詞太平常,但是對我來說卻很奢侈,我原本以為,除了我媽,我不會再喜歡任何人。這種感覺,既奇妙而又苦澀。
因為,他不喜歡我。
世界上有多少求而不得,他不喜歡我,實屬正常,只是我無法容忍,他喜歡我的姐姐,林花儀。
我是私生女,在我媽當年還是個大學生的時候,林花儀的爸爸就很不要臉地勾搭她,我覺得我媽很傻,居然就這么義無反顧地一頭鑽進了他的陷阱,然後再被他玩夠了以後一腳踹開,之後就有了我。
親情上,我不被承認,愛情上,我輸給了我的姐姐。
不過,算了,既然他那么喜歡林花儀,我裝作不知道就是了。
於是我繼續做著他的好朋友,邊刷課題,便幫他想怎么追到林花儀。
林花儀是多么心高氣傲的一個人,我知道她看不上像他這樣連大學都沒有上過一身土里土氣的小混混的,我原本是這樣想的,只是,他倆後來卻在一起了。
那天我看著他攬著林花儀的肩膀,而林花儀的目光卻看向我的時候,我就知道,她是因為討厭我,想讓我難過,才和他在一起的。
我很想沖上去和他說,這個女人一點也不喜歡你,一直在利用你,只是每次看著他笑得開心的一對虎牙,我的話又咽了回去,利用也好,只要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被利用的,他能這么開心,就好了。
五年來我看過他換了無數個女朋友,所以我想,或許他對林花儀也是一時興起,將來也會厭煩,只是我又一次猜錯了,他和她交往了一年多,每件事都對她很上心。
「你喜歡她什么?」
他想了很久,才說:「我喜歡她的臉。」
我望著玻璃窗上自己的臉,冷冰冰的,確實不如她笑的甜美。
大學畢業那天,他特地穿著西裝來接我,我四下壞繞了一圈,沒有看到林花儀,我很開心。
「你今天很美。」
這是他為數不多的正經的贊揚。
「謝謝。」
我笑著接過花,看他拽著西裝領子一臉不舒服的樣子,我說道:「我們去吃喝酒吧。」
「好。」
於是我們穿著西裝禮服混在外面的燒烤攤上喝啤酒。
他和林花儀分手了,因為他看見林花儀和別的男人在一起,而當時她是連看都沒有看他,直接上了別人的車,揚長而去。
我知道他被傷得不輕,他不開心的時候,總喜歡一罐一罐地往嘴里灌酒。
我陪他一起喝酒。
然後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我們倆躺在了同一張床上。
「我們在一起吧。」
小屋里的光線不太好,他撫摸著我的臉,手指燙的嚇人。
我點了點頭。
我和他在一起了一年零四個月二十八天,第二十五天的時候,我查出懷孕,第二十六的時候,他向我求婚,第二十七天的時候,他給我煮了安胎葯,孩子沒了。第二十八天的時候,他死了。
那時我剛流產,身子沒有恢復,正在醫院里的時候,接到了林花儀的電話,我匆匆忙忙地拖著沉重的身子一拐一拐地找到她說的地點的時候,正巧看見他們倆在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