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時真是被錢迷了心竅,又被她微博的粉絲吹捧「才女」什么的,吹捧得她腦袋暈暈乎乎的,幾乎沒怎么考慮,就答應了張琳之的經紀人,把歌賣給張琳之。
她只要一想,以後張琳之唱的歌,作詞作曲冠的是她的名字,她就飄飄然了。
等張琳之的歌火了,她一定也會變得小有知名度。
她雖然現在不會寫歌,但她是音樂大學的學生,她早晚能學會。
她寫的不好也沒關系,她有左羨啊!
她寫了歌之後,讓左羨幫她潤色潤色,她多發幾首,打響知名度,等她出道的時候,她就是唱作俱佳的音樂才女。
她很快就能大紅大紫。
等她出了名,她就可以接近有錢有勢的名門貴公子,找個有錢人家的少爺嫁了。
娛樂圈里,可是有很多大明星都嫁入了豪門,做了豪門少奶奶!
她被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砸中,整個人都沉浸在未來飛上枝頭變鳳凰的美夢中。
哪知道,鳳凰還沒做成,官司先來了。
那首歌竟然不是左羨寫的,而是左羨的老板寫的。
左羨的老板還要告她!
這怎么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