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怕了。
民不告,官不究。
他做的事,沒人告,皆大歡喜。
一旦有人告他,他很可能要去坐牢。
錢當然重要,但自由更重要。
他並沒有掙扎多久,就在顧今宵帶去的協議書上簽了字,答應把他岳父、岳母留下的財產,如數轉到潘婉茹名下。
顧今宵帶著律師心滿意足的離開了,潘耀面無人色的癱坐在沙發上,半晌緩不過神。
許久之後,他才給潘婉茹打電話:「我在公司,你過來一趟。」
潘婉茹很快到了,冷淡的喊了他一聲:「爸。」
潘耀氣的哆嗦:「你想要你外公、外婆留給你的財產,你和我說就是,你為什么要去找律師?」
「說了有用嗎?」潘婉茹譏諷的勾起嘴角,「你不是說,我外公、外婆的財產都被你做生意賠光了嗎?」
「哪賠光了?你外公、外婆留下來的首飾、字畫、房產,我不都給你了?」潘振用失望的目光看著她,痛心疾首,「婉茹,你心里還有沒有我這個爸?
你心里是不是只有你外公、外婆留下來的財產,根本沒有我這個父親、也沒有親情。」
「我有,」潘婉茹冷冷說,「爸,哪怕我外公、外婆留給我的財產,你分給我一半,我也不會去找律師。
可你太貪心了,你只給我一個零頭,剩下的,你想全都留給你的兒子!
可是,爸爸,你的兒子和我外公、外婆有一毛錢關系嗎?
他憑什么繼承我外公、外婆的財產?」
她譏嘲的勾起嘴角:「你口口聲聲說,我心里沒有你這個父親、不念親情,你呢?你心里有我這個女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