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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抱著喬喬回了屋,關上門這才問道:「陳慶家里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前兩天夜里,你是不是去他家了?」

之前顏寧還沒想過,直到今天喬喬突然來告知她這件事,顏寧才恍然大悟,這只愛記仇的小喵,大概一直都沒忘記那天陳慶的挑釁吧?

喬喬也不否認:「是啊,本來想去偷點東西,讓他著急的,沒想到他家里每時每刻都有人,我都盯了好幾天了也沒找到機會。本來都打算放棄了,誰知道他就出了這種事。」

「那你先跟我說說,他家里大概是個什么情況。」

喬喬想了想:「他家里就四口人,陳慶和他老婆,還有兩個弟弟。那兩個弟弟是雙胎,我聽鄰居說,好像自從生下來就是傻的。為了給弟弟們治病,他的父母都是活活被累死的。但是陳慶也一直對這兩個弟弟挺好,從來沒說過被他們拖累,把他們丟棄之類的話。」

喬喬踱著小步子,在書桌上來回走了幾步,抹了抹自己的貓臉。它倒是還看到了更刺激更勁爆的事情,但是……

喬喬看了看自己的傻白甜主子,決定還是暫時先不告訴她了,說不定警察局很快就查出來了。若是查不到,它再說也不遲。

作者有話要說:喬喬: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的貓生過的比我的鏟屎官的人生要多了。

顏寧:我的貓心思深重啊!

第42章

審訊室里,林明義也正在審問陳慶。嫌疑人十分配合,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幾乎是供認不諱,不等林明義敲打,就主動說了起來。

「我喝醉了,迷迷糊糊地聽到孟珊跟人說話,我以為她又勾搭了哪個男人,一氣之下就拿起牆上的斧頭輪了過去。我也沒想到會殺死人,我以為我拿的只是一根木棍,我就想給那個野男人一點教訓……」

陳慶臉色灰敗,清醒過來發現兩個弟弟都被他殺死以後,他本人也頓時沒了求生的意志,了無生趣的樣子,問什么答什么。

林明義手上的筆微微停頓了一下,然後著重標記了一下「食物和酒」,又問:「你平時經常喝酒嗎?都喝哪幾種?」

陳慶點了點頭,眼神依舊茫然:「每隔兩三天喝一次吧,就是村口雜貨鋪子賣的那幾樣,溫姍打什么樣的我就喝什么樣的。」

「你以前喝醉了也是這樣嗎?喜歡打人?」林明義又問。

這時候,陳慶的目光突然有了焦距,立刻否認:「沒有!我以前很少喝醉!喝多了我就去睡一會兒,睡起來就什么事兒都沒了!」

林明義放下筆,往後仰靠在椅子背上:「在這種小事情上面說謊,對你可是一點好處都沒有。」

陳慶卻是咬緊了牙關,死都不肯改口:「我沒有說謊。像我們這種在海上賺口飯吃的人,有時候一出海就是大半年,吃的最多的,就是酒,哪有那么容易醉?好不容易下了船回趟家,也是想著能多吃些蔬菜之類的,酒和海鮮反而沾的少。」

這話倒也在理。林明義就沒再質疑,但仍是多留了個心眼兒,將他的前後變化記錄了下來,回頭再好好查查。

「你殺人的時候,就沒意識到什么嗎?棍子打到人和斧頭砍到人,手感可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們的法醫同事數了一下,你在你二弟身上砍了足有二十刀,而在你三弟身上,則砍了十六刀,這期間,你就沒有察覺到一點不對勁?」

陳慶的臉色頓時變得煞白,嘴唇也青紫,哆哆嗦嗦的,目光又開始渙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林明義也不逼他,耐心等著他恢復過來。這會兒的功夫他也沒閑著,伸手招呼小六過來,在他耳邊低語:「去查查陳慶家里這些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