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謀事在人,成事在天(1 / 2)

明天下 孑與2 1398 字 2020-06-03

第八章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雲昭的大部分注意力依舊被他放在多災多難的大明朝。

在過去的五年中,關中的氣候逐漸變得穩定,而山西,河南,河北,安徽的氣候卻變得糟糕起來。

最要命的是當北方開始大面積干旱的時候,南方,卻迎來了漫長的洪水期。

賊寇們一般都是隨著災難同步前進的,他們與災難的關系就像沙塵跟風暴的關系。

富庶的地方率一般很少出現大的賊寇,這是有原因的,在這種幸福的地方,國家,官員,商人,地主,農夫,已經構建出來了一種極為和諧的關系。

這這段關系中,每個利益方都能獲得滿意或者相對滿意的結果。

這個時候,如果有盜賊參與進來,就會破壞這段關系,所以,國家,官員,商人,地主,農夫都不允許盜賊出現,在這種大勢下,沒有盜賊存活的余地。

事實上,不是巨寇們禍亂了一個地方,而是災難先打亂了地方上的和諧關系,而後才會讓盜賊有機可乘。

雲昭現在就要在這個一瞬間擴大了一百倍的朵顏部構建一個平穩,,和諧的關系,盡量的讓每一個人都能從這個部落里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這段關系中,最重要的就是牧民,也就是國家的構成——人民。

一個國家的存在,一定要滿足人民的要求,只有滿足人民要求的統治者,才是最天然的統治者,如果能做到這一點的統治者,他的王權一定是最恆定的。

牧民們不想交稅,不想把自己辛苦養育的牛羊砍掉一條腿或者幾條腿無償的獻給統治者。

這一點雲昭自然是要滿足他們的。

辛苦養育出來的牛羊確實珍貴,白白的繳稅這讓人心中痛苦,所以,朵顏部鄙視交稅者,不論是任何人,哪怕是只有一只小羊羔的孤兒,他的那只羔羊也是他的。

這一點必須明確,任何族人都沒有權力將那只小小的,瘦弱的羔羊從他身邊拿開。

如果真的有人從那個孤兒手上奪走了他的羊羔,所有朵顏部的人都有責任騎上馬,背上弓箭,拿起刀槍替那個孤兒作戰——且死不旋踵!

這幾乎是一場交易,彰顯了一個很淺顯的道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這也是一個極為古老的約定成俗的部落法典!

這明顯很適合蒙古人,他們就是因為擔心被敵人奴役,才抱團生活的,這樣的法典雖然古老,卻深得人心。

一個國家不但要滿足人們對平安富足生活的渴望,也同時要滿足人們對更好生活向往的欲求。

所以,朵顏部就有了一個向外擴展的法典——名叫「復仇條例」。

簡單的說,當別人拿走了朵顏部的一只羊,朵顏部的所有人就有權利奪回那只羊,並且有權力從敵人那里拿回來更多的東西。

當然,拿走的那只羊自然是要十倍還給原主人,如果還有剩余的部分,則完全歸戰士所有,朵顏部族長同樣不會收稅。

管理一個國家當然需要付出成本,朵顏部不收稅,卻允許交易。

蒙古人在很長時間段里都不是一個合格的交易者。

他們的生活環境太閉塞,消息太落後,這就導致很多人能用一把勺子換取一只羊。

就這一點,雲昭並不准備糾正,只有淳朴的人才能成為最好的戰士,只有貧困的人才適合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戰場上冒險。

一個部族有了產出,必定是要交易的,要不然手里的牛羊成精了怎么辦?

雲昭覺得這種事情完全交給雲氏商號就好,免得朵顏部淳朴的牧民們被人家騙。

對於草原上的人來說,如果有一個穩定的交換物產的對象,無論多么的受盤剝,日子也一定會過得比別的部族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