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總是有人要背鍋(2 / 2)

「你~你~我會投訴你的!」錢震翔指著江華喘著粗氣,而江華則擺了擺手笑了笑:「投訴我什么?」然後她也不再管這個看著就讓人很討厭的律師,轉頭看向李志強:「說一說,你和張墨軒到底是什么關系!」

「作者和書迷。」李志強嘴角抽搐了一下:「張墨軒是輕小說的作者,我在好幾年前就看過他的作品,我很喜歡他的作品是他的鐵桿書迷。有什么問題嗎?」

江華挑眉,她並不相信:「哦,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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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靜安區,某處高檔小區內。

普駝區特偵局副局長黃剛正在家里陪著自己的老婆唐靜練瑜伽呢。說道唐靜那是淮海比較成功的年輕女企業家,當初黃剛和唐靜是在大學里認識的。唐靜小黃剛一屆是他的學妹。當時大二的黃剛在學生會工作,開學的時候負責接待指引新生。當時他第一眼就看到了梳著高馬尾,長得白白凈凈身材高挑的唐靜。

在大學里面都有所謂的三防:防火防盜防師兄。

而當時剛入大學的唐靜還不知道這回事。所以黃剛當時頗為熱情的用自己學生會干部的身份接近唐靜,又是幫著搬行李,又是幫著搞衛生什么的。軍訓的時候又用學生會干部的身份給唐靜他們的小隊買水什么的。那個時候黃剛家里可窮了,他上大學的第一筆學費還是自己妹妹出嫁換來的彩禮錢。大學的時候也一直在勤工儉學的在肯德基星巴克之類的地方打工。

軍訓那會兒給唐靜他們每天送水都花了他不少打工賺來的錢。搞得他很長一段時間只能在食堂買一個饅頭一份蔬菜就湊合的過一頓了。

新生表演晚會的時候黃剛又幫著唐靜忙前忙後的。開學後又對唐靜展開了一陣猛烈的攻勢,當時還很單純的唐靜哪見過這些啊。於是迷迷糊糊的就和黃剛好上了。

黃剛的家庭條件不好,而唐靜家里的條件卻不錯。父母都是在淮海做建材的小生意的,在建材市場有自己的店面一年賣建材也能賺三五十萬,淮海有自己的房子。說富二代夠不上,但是小有資產是肯定的。

而黃剛家里是徽省山溝溝里的窮農民,當年(十幾年前)他們村子里靠種地一年連五千塊的純現金都賺不到。(注:農村人有自己的口糧,現金是購買物資時候用的。2000年左右山溝里的農村大部分是這個情況。)

所以當唐靜大三的時候趁著暑假帶著黃剛回淮海的時候,她父母那是一百二十個反對她和黃剛談戀愛在一起,還把跟著唐靜一起來的黃剛給趕了出去。說起來唐靜也是剛烈,因為這事兒硬是絕食三天水米未進。這把她父母給嚇的半死,然後被迫的同意了她和黃剛談戀愛的事情。(注)

黃剛經過這事兒也知道這世上的人大多數是狗眼看人低的。他想要快速的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所以大學畢業之後就參加了國考。因為考試成績非常好,而且十幾年前公務員也不是什么熱門職位,所以他順利的進入了公務員的隊伍。一開始黃剛還真不是干警務工作的,那是後來借調工作的時候發現他有這方面的特長。

結果借調著就成為了正式工作了。不然的話他覺得自己現在多半應該是在市委辦公廳的秘書處工作,可能干著《蝸居》里宋思明一樣的工作。不過說起來宋思明的級別可比自己高多了。

雖然說黃剛現在還不到四十歲已經是一個手握實權的副處,在淮海大小算是個人物。從前看不起他的丈人岳母現在也另眼相看,並且總喜歡在朋友聚會的時候吹噓自己女兒嫁了個好老公什么的。但是黃剛總覺得自己的人生在不恰當的時候拐了一個彎,不然自己現在的成就應該會更高一點的。

「親愛的,你在想什么呢?我叫你轉換姿勢了!」穿著鍛煉用緊身衣扎著高馬尾的唐靜顯得很年輕,雖然三十多但是因為婚後一直心情開朗而且保養的好,所以看上去和二十六七的女性沒有太大的差別。

而被自己妻子給叫了一聲的黃剛也從自己剛剛的幻想中醒了過來:「哦?什么?」

「我說改換一個船式的動作了。」說著話唐靜就改變了自己瑜伽的動作。

而黃剛看著唐靜的動作就覺得自己這胳膊腿哪有那么好的韌性啊!二十歲的時候自己都做不到這個動作,現在三十多了還來練瑜伽,這可真是……

不過黃剛還不敢反駁唐靜,因為當初唐靜嫁給自己的時候自己一窮二白不過是個剛入公務員隊伍的新丁。沒彩禮沒房子,兩人工資湊一起才付的酒席錢。連當時住的房子都是丈人丈母娘名下的一個郊區的一室戶。唐靜跟著自己受了那么多苦,跟著自己一起沉浮起來的,所以家里的一些小事基本上是唐靜說什么黃剛就是什么了。包括家里不能吃大蒜啦,不能吃油炸食品啊什么的。

就在黃剛覺得這種瑜伽動作要了自己的老命的時候,他救命的電話鈴聲響起了。不過他拿起手機看到手機號碼後卻不太想接。

唐靜站在黃剛背後雙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怎么不接電話親愛的?這是誰的來電?」

黃剛撇了撇嘴:「我的直屬領導,普駝特偵局的正局長。」

「那你還不趕緊接?不要得罪領導啊!」

「我情願得罪他!這老猴子現在都半退休狀態了,但是每一次找我都沒好事。不是給我很難完成的任務就是讓我背黑鍋。」話雖如此,但是黃剛還是要接這個電話的。

注:黃剛和唐靜的婚姻故事取材於我現實中一個真實的朋友。那是我的小學同學,他和他老婆結婚的時候差不多就是這個情況。因為他家庭條件很一般,當時也是剛參加工作。全家人都住在一個六十平的小房子里,也買不起房子。所以女方家長特別反對這婚事。然後我同學的老婆(當時還是女友)就在家里絕食了好幾天,餓到被送進醫院。她父母嚇壞了,最後同意了這婚事。

結婚的時候沒有彩禮沒有買房子,就是在一個不大不小的酒店擺婚酒。所以我同學結婚後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妻管嚴,只要老婆要,只要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