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要公之於眾了嗎(2 / 2)

「少給我來一對一套!我們還沒到這個程度吧。」江華和張桐住在一起這段時間,多少有點摸清楚張桐的品性了。

這家伙就不能給他個臉啊。張桐可是給個竹竿就能翻上天,給三分顏色就能開染房的主。

自己不過是好心收留他,可憐他沒地方住,讓他住在自己這里一段時間。現在張桐卻已經把自己當成這這家的男主人一樣。

雖然說自己確實沒有張桐會搞衛生,沒有他會做飯,沒有他會整理房子,沒有他……

好吧,自己好像除了能掙錢以外,什么方面都比不上他呢。難道自己真的要組成一個女主外男主內的家庭?

江華有點清楚,如果自己這個時候松了口說要帶張桐去雙慶的話,那么明年回來他就敢半夜敲你的房門。

「哎呀,花花。」

「我說了不許叫我花花!」

「好吧,小江同志。你看我們兩個都同居了,現在互相見一下父母也是應該的,對吧。我的父母你都已經見了呀。」

「你說的就是廢話!」

可不是廢話嘛,張桐的父母都過世了,張桐就是拿這張照片給江華看一眼,這就算是見過父母了。

而且當時還煞有介事的說:「他們肯定對你這個兒媳婦特別滿意。」

「但是我父母對你能成為他們的女婿可未必滿意。」江華覺得完全不能按照張桐的節奏走,不然的話自己肯定一敗塗地。

愛情這玩意兒有的時候可是要角力的。要是一方一直被牽著鼻子走的話,以後結了婚了怎么辦?

江華在很小的時候就學過一句話: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地,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啊。

「所以我才應該要去雙慶。你想如果這次又是你單身一個人回去,肯定會被你那些三姑6婆,阿姨,姑媽,還有那些老同學一直追問你怎么還沒有男朋友啊?怎么還不結婚呀?這么大年紀不能再拖了呀。至少我去了能幫你做個擋箭牌對不對」

張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這話說的江華居然覺得有一點道理呢。

張桐扛著兩條金華火腿跟著江華身邊,走在南京西路的街頭。他覺得自己這一次一定要把江華拿下,一定要讓她答應自己跟著他一塊兒去雙慶。

只要這事成了那以後一切的問題都好說。要這事兒不成,那么以後還充滿了變數呢。

不過到年底了也是各個公司,企業單位的團建高峰。辛苦一年了大家總要出來打個尾牙的。

就在江華還在考慮是不是要真的把張桐帶回家的時候,她的手機鈴聲響了。

「喂?」

「江華姐是我李一珊,今天我們同事湊一起搞團建,你走的太早了,沒有來及通知你,現在在哪,一起出來聚一聚。」

江華作為小隊的領導,小隊成員們要搞團建,那她自然也是參與了。雖然說唱歌喝酒她都不在行,但是人到場還是很重要的。

所以她回道:「你們現在在哪?」

「我們正准備到南京西路黃河路的杏花樓吃飯呢。全小隊都來了,你也趕緊過來吧。」

江華一聽李一珊報的地名,她忽然覺得要遭。

而就在她覺得要遭的時候,張桐提著一只火腿指著遠處說道:「那不是你的小組成員嗎?我看到了李一珊和李天風兄妹。」

「喂~這呢!」張桐遠遠的對著李一珊和李天風帶著大部隊揮手。這讓原本想帶著張桐躲一躲的江華心中大叫: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