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八四章 有出息的聰明人(2 / 2)

「我這次來到也不只是想要羞辱你,還是有生意要跟你談的。」別列佐夫斯基淡淡的說道。

嚇唬嚇唬奧利拉,讓他害怕害怕就足夠了,畢竟他又不是殺人狂魔。

再者說了,像奧利拉這樣地位的人,沒有方辰的首肯,他也不可能私自動手。

緊接著,別列佐夫斯基話音一轉,突然笑著說道:「其實嘛,跟馬庫斯簽的這份合同,究竟執行不執行,奧利拉你的董事長之位能不能保得住,還要看你自己。」

「把諾基亞手機的生產技術授權給擎天?」

不等別列佐夫斯基繼續說,奧利拉就直截了當的將謎底給揭開了。

畢竟這並不難猜,方辰之前跟他談的就是這個,那么別列佐夫斯基來找他,自然很有可能還是這個。

只是為了逼自己就范,別列佐夫斯基繞了一大圈,從馬庫斯他們的手中拿到致命的籌碼而已。

他二十多歲就修下了雙碩士學位,三十歲成為花旗銀行的客戶部主任,三十三歲晉升到花旗銀行最高決策機構,花旗銀行管理委員會成員。

三十五歲被挖到諾基亞擔任國際運營部副總裁,次年進入諾基亞董事會,剛剛四十歲就執掌諾基亞。

這樣輝煌的履歷,似乎足以證明他是一個聰明人。

「聰明!」

別列佐夫斯基毫不吝嗇自己的贊賞。

他是個聰明人,自然也喜歡跟聰明人打交道,不費勁。

想要說什么,但是話到了嘴邊,奧利拉還是變得猶猶豫豫起來。

過了數息,奧利拉面色一發狠,直截了當的說道:「這個我可以答應,什么時候簽合同,現在嗎?」

別列佐夫斯基楞了一下,然後有些詫異的看了奧利拉一眼,他似乎並沒有想到奧利拉會答應的如此爽快。

可誰知道,奧利拉居然急不可耐的說道:「我覺得最好現在簽合同,如果晚的話,我怕馬庫斯他們召開董事會將我罷免掉,到那個時候,我的簽字就沒有用了。」

「你還真是個聰明人,諾基亞在你手中,會有出息的。」

看著此時面色冷靜,但是語氣焦急,簡直是冷靜和焦急兩個矛盾結合體的奧利拉,別列佐夫斯基無不驚嘆的說道。

奧利拉默不作聲,也不知道是收下了這份誇獎,還是不想打擾別列佐夫斯基,讓別列佐夫斯基趕緊做決定。

他其實並不是不想掙扎,剛才的猶豫就是最好的證明。

但是他想了幾下之後,決定去tm的,為了能保住他諾基亞董事長的位置,為了能保住諾基亞的電信業務,別說跟別列佐夫斯基簽合同了,就是魔鬼的合同,他也簽。

再者,他其實心里也委屈。

他之所以會拒絕方辰,不還是為了諾基亞好。

覺得靠向摩托羅拉他們,諾基亞能獲得的好處,比方辰能給與的幾億美元手機生產技術授權費要更多。

可以說,他對諾基亞簡直就是嘔心瀝血,掏心掏肺。

但馬庫斯這幫混蛋居然還不領情,為了自己個人的蠅頭小利,要將諾基亞的電信業務全部給賣掉!把他從諾基亞董事長總裁的位置上趕下去!

既然如此的話,他還在乎什么?

憑什么馬庫斯他們能賣?他就不能賣?

而且他賣的話,對諾基亞造成的傷害,要比馬庫斯他們賣所造成的傷害要小得多得多!

畢竟他賣的話,頂多就是傷筋動骨,而馬庫斯他們賣的話,簡直就是將諾基亞的半拉身子,最有前途的半拉身子給賣了。

當然了,不管是哪半拉身子,有前途,沒前途,一旦沒的話,就算是當場不死,但實際上也離死不遠了。

其實別列佐夫斯基這些話一給他說完,他就已經捋清了整個事情的真相,找到了破局的辦法。

也知道,擎天並不真的想收購諾基亞的電信業務,要不然的話,別列佐夫斯基就不會來跟他談了,而是直接大張旗鼓的過來,接收諾基亞的電信業務。

不過說真的,如果他是方辰的話,恐怕也不會花十六億美元去買一個遠在千里之外,不能本土化,一本土化就失去作用的電信業務。

然而只要讓擎天滿意,不在諾基亞這里攪和,其實馬庫斯等人的這波攻勢就不復存在。

即便是真的發動起來,他也有信心將其消於無形。

畢竟傳統產業想要發展,就必須要有資金注入。

然而這個資金必須要將電信業務給賣掉才能獲得。

現在擎天不買了,馬庫斯他們夢想中,傳統產業的好日子,自然而然就不復存在,甚至連獨立自強的做不到。

還要繼續走上,以前那種靠著諾基亞電信業務所產生的利潤,才能勉強吃飯狀態。

連工資發放都必須指望著他,指望著總公司,指望著電信業務,如果不是擎天摻了這么一腳,馬庫斯他們憑什么跟他斗?

再次欣賞的看了奧利拉一眼,別列佐夫斯基讓吳茂才把之前已經寫好的合同拿了出來。

整份合同上,除了金額和乙方,時間日期是空著的以外,其他都已經寫好了,擺明了就是不給奧利拉任何可以扯皮的地方。

說真的,像奧利拉這樣的聰明人不多見了。

甚至剛才一瞬間,他都有種把奧利拉弄到華夏,建議方總讓他執掌擎天手機業務的沖動。

但考慮到沈偉的心情,和作為公司副總裁的團結,他覺得還是算了。

一看到這合同,奧利拉著實有種想要吐血三升的感覺。

他這輩子不知道簽了多少合同,但是像別列佐夫斯基拿出來這種,連一點更改余地都不給他,完全一幅強買強賣架勢的合同,他這輩子還真是沒有見過,甚至連簽都沒有簽過。

見別列佐夫斯基並沒有反對的意思,奧利拉將合同拿起來,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然後不由長吁了一口氣。

雖然有的地方的確十分不講理,又或者說整個交易過程,責任基本上都是諾基亞這邊的,權利都是擎天的,但並沒有什么太出格的地方。

最起碼沒有要求,諾基亞要一直將技術共享給擎天,所有的技術授權,只限於此時此刻。

除此之外,就是諾基亞必須派人把擎天的人給教會,並且設備安裝調試到位,有了問題也必須馬上派人解決,然後擎天可以有權不給維修人員而人工差旅費,只支付零件費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