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八六章 想要技術,沒門!(1 / 2)

聽到王東生所說的這些在跟東倭企業合資的過程中,所受到的委屈,段勇平下意識的輕咬了一下嘴唇,並看了方辰一眼。

華夏現在可謂是合資企業遍地,他自然也聽說過不少類似於王東生現在所說的事情,只不過很少能像現在這樣,如此清晰、赤果果的被人在他面前展現出來而已。

說真的,他此時真的十分慶幸自己是在擎天工作,是在為方辰工作。

畢竟要知道,擎天不但有不少海外分公司的,至於純粹由東倭人、美國人等等所組成的下屬企業,更是不知道有多少。

但歧視華夏人?

開玩笑,那個國外分公司的外國職工敢歧視華夏職工!

甚至說個不好聽的,華夏總公司這邊每年的巡視制度,那個巡視員不是把這些海外分公司給嚇得屁滾尿流,就如同頭上懸著個達摩克里斯之劍似的,說處罰就處罰。

公司其實不是沒有人提議說,對外國分公司的職工們尊重一些,畢竟人家在很多地方的確比華夏強,但全部被方辰一口給回絕了。

方辰直截了當的說,擎天既然是華夏企業,這些外國職工就要受華夏企業的規矩,並且方辰並不認為外國職工就真的比華夏職工的素質高。

初期的時候,他還有些不自信,不怎么確定方辰所說的話是真的。

但經過長時間的觀察,他發現如果總體而言,國外職工,尤其是東倭企業,的確做事情一板一眼,比華夏這邊整體要好的多。

但如果是跟擎天來比的話,即便是豐田、東倭電氣這樣的東倭大企業,也是有所不如的。

又或者說,外國職工的優秀是建立在制度的強制下,制度要求其干什么,其就干什么,不偷懶耍滑,如果制度對其沒有要求,或者某項工作不屬於他的職責范圍之內,其是完全不會管的。

但是擎天的職工就不一樣了,他們會真正的把擎天當做他們的家去維護,更具有主觀能動性,平日里更多的則是考慮整個班組、車間、分廠,分公司、乃至於擎天的利益,而且比這些外國職工更具有奉獻精神。

並且這些特質,在很多華夏企業都能有著很好的體現,尤其是那些老國企的身上。

這是華夏厚重的歷史,龐大的國土所帶給華夏人,一種跟國外不同的觀念。

這種觀念,甚至使命感,集體主義精神是不可能出現在地域狹小,歷史淺薄的國家中。

也正是因為一直將那些外國分公司,外國職工當做擎天稀松平常的一員,甚至需要接受教育的一員,他從未如現在真正切膚般感受這種歧視和痛苦。

所以現在,他由衷的感謝方辰所堅持的這些信念和企業文化。

並沒有注意段勇平的表情,王東生仍然陷入跟東倭企業合資的痛苦中。

他憤憤說道:「如果只是這些歧視,我們還能忍受,等到我們翅膀硬了,掌握真本事之後,一切的歧視和羞辱都會徹底的煙消雲散,不復存在。但可氣的是,這些東倭企業壓根就打算,將華夏企業騰飛的翅膀給打斷,將華夏企業永遠限制為打工者,血汗工廠,利用華夏的人力物力源源不斷的為東倭企業做貢獻。」

「這哪是什么合作,明明是奴隸主對奴隸的剝削!」

以跟東倭日伸公司合作成立的燕京日端公司為例,從產業層次上講,這樣的東倭零部件生產企業是在東倭整機企業進入華夏市場後隨之而來的,其主要業務是向在華夏的東倭整機企業供應零部件。

而因為國內為了保持外匯平衡,所以規定合資企業出口不能低於50%,所以燕京日端公司的產品除了供應東倭在華企業之外,其余產品均已低價返回到東倭。

這一下就將東倭方面對企業的控制權給體現出來了,哪怕從表面上來看,合資公司的股份是東倭和華夏各占一半呢。

因為合資公司的銷售對象全部都是東倭日伸公司,日伸公司自然就掌握著至關重要的定價權,其將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全部都設置成一個很低的價格,讓合資公司幾乎都沒有什么利潤可言,燕京東方電子廠更是沒有什么的話語權。

而對於企業來說,另一個十分重要的東西——技術,也在日伸公司的手中掌握著。

比如說,生產端子的核心是模具,這些模具在早期的時候,全部都是從東倭方面直接引進,並沒有說將技術圖紙交給合資公司,由合資公司研發生產。

並且日伸公司對於燕京東方電子廠派到東倭實習的研修人員,不教授模具技術,只讓參觀。

如此一來,燕京日端公司說起來是合資公司,但實際上只是日伸公司在華夏的一個加工廠而已。

然而更可恨的是,就這么合作了兩年之後,他覺得應該讓日端公司再往下發展,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要有自己的市場,擺脫日伸公司的控制。

結果日伸公司居然不同意,說什么產能有限,哪怕是他想要籌錢,注資到合資公司中,增加生產線也不行。

最後還是他拍了桌子,說不行的話,就一拍兩散,各過各的日子,日伸公司這才算是松口,允許他發展華夏客戶,並且分成比例,從五五變成了六四開。

除此之外,燕京松下公司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松下公司對合資公司的限制就更多了,合資公司的架構也更死板一些。

松下公司對合資公司的所有技術輸出都不是免費的,是需要收取技術轉讓費和提成費的。

這就很有意思了,為什么要搞合資公司,不就是看上了松下企業的技術嗎,結果可好,合資公司用松下的技術,居然還要交技術轉讓費和提成費的。

比如說一個管子1美元或者1.5美元之類的,按照產品的價值,比例付費。

並且除了這樣,松下公司為了把技術這一塊給完全鎖死,燕京東方電子廠只要把生產組織好就行,有問題,松下派技術專家過來解決。

通過這樣的手段,松下保留了強大的技術研發,合資公司則完全不用研發,而且松下公司在合同中,對於知識產品看得很嚴,甚至還要直接在合同上寫清「技術出問題我負責」之類的話。

如此一來,合資公司怎么可能有新技術研發,技術上所有的責任和權利都是松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