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日常(1/5)(2 / 2)

某馬獎這么大的事情,他是第一個率隊離開的!

沈明笑了笑,了一條微博『謝謝大家關心,都散了吧,老朋友敘舊而已…』

感謝微博,很多明星可以第一時間澄清緋聞…

當事人親自下場,吃瓜群眾紛紛離場,僅剩的一些營銷號還想帶節奏,沒人理。

……

明輝公司。

但丁把希傑娛樂的事情說了一遍。

「大家暢所欲言,有什么就說什么!」

「我覺得不好,韓國那邊擅長罪案、懸疑、驚悚等類型片的創作,這玩意在咱們的市場是小眾題材!」

「對,我們偏向的是喜劇類型!」

「其實韓國的電影制作模式很值得我們學習,除了特殊題材,大部分電影的制作經費只有三分之一花在了演員片酬方面…」

「得了吧,他們來中國還不是一樣,那個張娜拉,一部電視劇敢開價2ooo萬,都敏俊最當紅的時候,敢開價一個億!」

「中韓關系暫時估計解不開…」

「中韓合拍片,精致的垃圾!」

「去年的《夢想合伙人》…那叫一個爛!」

幾個人你一言我一語,直接把合拍說成了一坨屎…

也有道理,韓國導演、編劇的笑點,中國觀眾不懂;淚點,中國觀眾不明白;表演方式,不適合中國演員,韓國團隊與中國觀眾之間,橫架著一條巨大的鴻溝。

陳旭敲了敲桌子:「我說的是這兩個本子的創意,有沒有市場潛力?」

「…城市跑毒的想法非常不錯,結合了時下最流行的《吃雞》游戲…」

「你們說《吃雞》,我想起了《飢餓游戲》,我覺得可以借鑒那個設定,烏托邦模式,十六個人進行一場吃雞選拔賽…」

一個個都是創意王子…

還吃雞…

不知道要版權嗎?

「停停停!!!」

但丁無語:「還吃雞選拔賽,版權問題怎么解決?」

「…咱們現在聊的是要不要買希傑的創意!」

「我覺得把『吃雞』打造成《飢餓游戲》這個創意不錯…」陳旭笑了笑:「可惜,藤遜已經有了相關拍攝計劃!」

「…是嘛…」

「我的意見,版權可以買,但是沒必要讓他們出什么團隊,合拍?誰跟他們合拍?我們就買創意,他們要是不願意,就干脆甩開他們,我們自己做!」

「可以!」

「同意!」

「行,這個項目,交給第三組…」

會議結束,但丁有點不滿的走到陳旭面前:「你也太草率了!」

「…沒事,我研究了一下,這個項目有兩個賣點,城市跑毒+諷刺現實,選幾個不錯的演員,絕對能賣出不錯的票房!」

「我的意思是你應該跟沈明說一下,畢竟是抄襲了別人的創意,傳出去,影響不好!」

「…他不是讓我倆做主嗎?再說了,我們又不是不願意花錢買創意,他們不賣…先談著唄!」

明輝公司提出了初步報價,2oo萬,然後被希傑娛樂直接誒否決了…

但丁嘆了口氣:「…行吧,我負責跟他們交涉,對了,沈明呢?」

「在隔壁房間呢!」

「…干嘛?」

「還能干嘛,他自己寫的《護旗》,被公司的編劇們否決了,現在正在吵架呢!」

「…吵架?」

「嗯,幾個人把他的劇本貶的一文不值,說了像紀錄片…」

「哈哈,我去看看!」</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