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澤地人的匕首(1 / 2)

白鹿溫妲一直很好奇那位隨隨便便給了自己兒子一枚金龍,還沒要任何回報的孩子是什么樣子。

是那種貴族孩童普遍的頑皮孩子

還是大手大腳的小胖子

亦或是心地善良的柔弱男孩

每次拿起那枚金龍,她都會想到這個問題,而當同伴們商量決定要放棄御林內平淡的生活,去投奔那位男孩時,她更是總會思考於此。

而今她終於見到了當事人,感覺有些奇妙。

一襲黑色鑲銀邊的天鵝絨外套穿起來稍顯松垮,下身褲子同樣如此,套在男孩身上讓他顯得非常瘦弱,胸前用金線與黑絲編織而成的寶冠雄鹿紋章在陽光下璀璨生輝,其臉蛋蒼白,看起來有些柔弱,好似剛剛得了場大病聽說也的確如此。

冷不丁一看,這似乎是一個體弱多病的男孩,除了頭發烏黑的令人忍不住想要把玩外沒什么太特殊的,然而當男孩那雙漂亮的藍眼睛看向她後,這種印象登時發生了徹底的變化。

那是一雙冷靜而又充滿審視的雙眼,給她一種與男孩年齡截然相反的感受,但此時她更在意的是這雙眼睛的顏色。

那是一種令人驚艷的冰藍色澤,瑰麗、深邃、卻不顯冷漠,反而有種異樣的吸引力,被注視時令她有種酷暑天氣被清涼海風吹拂而過的舒適感。

「你是怎么辦到的」

略顯嘶啞的孩童聲音打斷了女人心中的驚艷,她收束心思,回答道:「我觀察了他幾天,發現他沒帶任何手下士兵,只帶著一個小嬰兒與一位奶媽住在城內旅館里。」

她說著,話語頓了頓,見男孩在專注傾聽,才又開口道:「勞勃國王巡城那天他不在,我就趁著機會順窗戶爬了進去,把那孩子偷偷帶走了。」

起先溫妲還怕眼前這位孩子聽不懂自己在說些什么,於是語速很慢,但見對方一臉冷靜傾聽的樣子,就不自覺加快了許多。

「我給他留了一張字條,叫他帶上贖金來贖回孩子,同時我要求他必須要卸下全身武器盔甲去我指定的地點,我才會真正出現。但當他去的時候,我其實又爬進了那家旅館,然後將他留下的所有東西全都帶了出來。很幸運,我本來還以為要多重復幾次才能拿到呢。

披著淺綠色斗篷的金發女人說著,蹲下來拍了拍腳邊的粗木箱子。

「都在這了,大人。」她不知不覺間用上了敬語。

此時兩人身處於紅堡邊緣的一處士兵執勤室內,為了見這位女土匪,藍禮事先偽造了一封從風息堡而來的「家書」,交給戴佛斯後,女人這才能夠有資格通過紅堡大門,然後還沒等士兵們去通報忙碌的勞勃陛下,藍禮就適當地出現在此地,又「恰巧」截了胡。

眼下正值王座廳內忙碌政事之際,所以藍禮不怕勞勃聽到信後跑過來,同時史坦尼斯目前也不在紅堡內,於是他可以放心的接待眼前這位女人。

對方說話時已經將箱子掀了開,藍禮掃了一眼,在一堆皮甲腰帶的縫隙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目標。

暗松了口氣,但他沒有馬上就將其拿出,而是看著眼前這位漂亮女人詢問:「那嬰兒現在什么情況了」

「我放回去了。」對方說道:「他是個小討厭,又哭又叫,還尿了我一身。」

藍禮聞言了然,大概了解到這位是個什么性格了。

和她原本的身份一樣,就是一女土匪。

對綁架勒索一類的事情非常熟絡,對同伴的死亡沒有表現出太多悲傷,對違背法律也顯得毫不在意,手段無所顧忌,一切以達成目標為目的。

不過她又不單單只是一個女土匪。

聽起來她還挺聰明,同時很有趣的是,正常的土匪強盜不會識字,而眼下這位卻能讀會寫。

這可不是什么尋常事,要知道,就算是貴族家庭出身,也有很多人大字不識的。

領主階級也基本上只需要能讀會寫就夠了,其他的有學士在呢,根本用不到他們多費心思學習。

而且這個世界的人們普遍不愛學習,反倒是樂於舞刀弄槍。

「你從哪學會的讀寫」藍禮於是好奇地問。

眼前這位看起來大約三十歲左右,身材高挑而又纖細,蹲在那里一頭金發零散披散而開,顯得有些隨意,長相也稱得上很漂亮了。

「我父親是一名雇佣騎士。」

對方回答:「從小他就教我識字寫字。」

藍禮聞言點了點頭,也沒多問,而是將腰上系著的一個小灰袋子扯下遞給對方。

「你要真想當我的家臣,那么自然會有固定薪資可拿,不過在這之前你還不是,所以這是給你的報酬。」

他的金龍已經花光了,所以袋子里面裝的自然不會是金幣,但出自梅葛樓內,卻也價值不菲。

對方接過袋子打開後露出一抹喜悅神色來。

藍禮見此笑了笑,目光隨之看向正扯著女人斗篷兜帽一角,有些緊張兮兮的男孩。

男孩身著棕色束腰粗布衣與緊身長褲,長相秀氣,一雙碧綠的眼眸看起來亮閃閃的。

他似乎七八歲大小,面龐整潔,沒有之前見到時那種臟兮兮模樣,也沒有尋常平民孩子的邋遢,顯然是來之前被一番梳洗過了。

只是面對藍禮的目光,他干凈的臉蛋卻刷的一下變得通紅,腦袋也下意識低著,看起來有些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