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狂妄天才(7K二合一大章!求月票!)(1 / 2)

「恭喜!我的小老弟!」

在老尼爾森走後,諾維茨基第一時間過來恭喜。

孫昊沒想到,他也沒想到,老尼爾森對孫昊的偏愛都快趕上當初的他了。

不過就像他在打完猛龍隊時感慨過的那樣。

孫昊比他當初適應nba度要快很多,得到這樣的偏愛也屬實正常。

而且他也期待和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在場上打球。

納什也同樣過來向孫昊道喜。

一頓燒烤讓他對孫昊的醋意消了大半。

而且這里面還涉及到一個很敏感又很正常的事情。

球隊控衛之爭。

老尼爾森,甚至庫班和小尼爾森對孫昊的偏愛都肉眼可見。

尤其是諾維茨基也那么喜歡孫昊,前者是小牛隊官宣的新建隊核心。

再加上孫昊的出色揮,小牛隊用孫昊代替他打控衛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脾氣不錯,但不是聖人,誰會甘心從被擠到替補?

他當初從太陽到小牛,很大一個原因就是不想當凱文·約翰遜和基德的替補。

尤其是他已經來到職業生涯的第5個年頭,再被擠到替補席,他的職業生涯都涼了。

但是現在,老尼爾森讓他和孫昊一起,這問題就完全不存在了。

孫昊能投,他能傳,兩個人風格還很搭。

至於防守,老尼爾森做教練的都不擔心,他這個當球員的也沒必要操那個心。

小牛隊的其他人也都6續過來向孫昊道喜。

這支球隊的大部分人脾氣都很好,再加上孫昊平時在球隊多與人為善,他們也喜歡這個新人。

甚至哈維這個同期新秀也都過來了。

孫昊這一路下來的表現他看在眼前,他羨慕的同時也有一絲崇拜。

看著哈維的小眼神,孫昊知道這家伙想法比較簡單,以後有機會的話,可以提前介紹他去cba打球。

偌大的球場,只有亞歷山大氣得鼻子上蹬。

喂喂!有沒有人注意一下我!

我才是今年球隊的樂透秀!

不過可惜他的耳邊全是對孫昊的恭喜,壓根就沒人理他。

哼!等著,一生之敵,別以為你已經贏了!

他冷哼一聲,直接轉身進了更衣室。

這一天晚上,小牛隊坐上了前往密爾沃基的飛機。

孫昊上輩子對密爾沃基這座城市還是很熟悉的,原因無他,因為這是易建聯開啟職業生涯的地方。

丹·費根選秀的神仙操作,單場前12投全中,12月月最佳新秀……

上輩子2oo7年的時候,他16歲,正是看球的年齡,易建聯的這些經歷他都記憶深刻。

現在換了一世,易建聯和他成了兄弟,現在人也在洛杉磯高中打球,現在他這個哥哥要代替弟弟先去這座小城了。

「霍華德,你會在意嗎?從到替補。」

孫昊把思緒收回來,轉頭對一旁的埃斯利說道。

這個球隊最愛講故事的人,和他的關系很不錯。

這一次他進,擠下的正是埃斯利。

雖然系統里面,他和埃斯利的親密度並沒有生變化,但他心里多少有些過意不去。

「在意什么?我生涯大部分時間都是打的替補,老實說我更習慣在替補席打球,而且偷偷告訴你,我是個控球後衛。」

埃斯利的話把孫昊一下逗笑了。

不過埃斯利說的也是事實。

他1米88的身高,上賽季在爵士隊8.6分4.2助攻,打得分後衛也算是矮個子里面拔將軍。

小牛隊選秀大會把斯特里克蘭交易走之後,球隊就沒正牌的得分後衛了。

亞歷山大算是,小牛隊也是這么期望的。

但夏季聯賽打下來,亞歷山大證明了……他不配。

「而且誰打是教練的決定,你不用介意。」

埃斯利反倒是過來勸孫昊不用在意。

孫昊點點頭,他覺得自己是不是對自己的個人魅力少了點自知之明?

要不然,為什么小牛隊的人都喜歡他?

「不過今晚你在防守端會吃些苦頭,雷·阿倫和薩姆·卡塞爾,無論哪一個,都夠你吃一壺的。」

埃斯利接著說道。

看著他的那種狀態,孫昊知道他肯定又要講故事了。

只不過讓孫昊沒想到的是,埃斯利故事的主角卻不是要和他對位的兩人。

雷·阿倫謙謙君子,進聯盟之後的口碑就一直很好,君子雷不是白叫的;

卡塞爾雖然長相奇特,被球迷送上「外星人」的綽號,但其實脾氣非常好,被球迷不斷調侃甚至攻擊長相的他,甚至還淡定地出演了《異形》電影。

故事的主角,是格倫·羅賓遜。

孫昊對羅賓遜並不太熟悉,要說熟悉的話,可能還是「海軍上將」大衛·羅賓遜多一些。

但實際上在上世紀,格倫的名號完全不輸大衛。

在進聯盟之前,羅賓遜在ncaa就已經名聲大噪,而且是滅霸級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東尼是ncaa大殺器,大一就場均22.2分1o籃板。

但2米o1,體型相同的羅賓遜,大二賽季場均24.1分9.4籃板,大三賽季場均3o.3分11.2籃板!

實際上,羅賓遜就是歷史中安東尼的選秀模版之一。

憑借著這種殘暴的表現,他毫無意外地當選了1994年的選秀狀元。

狀元年年有,但是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蘭特·希爾!

這是選秀大年的當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賽季場均21.9分6.4籃板2.5助攻,率隊把上一賽季東部墊底的雄鹿隊打到東部第九,而且距離第八只差了一個勝場。

這種表現放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是現象級的,標准的天之驕子。

但是這家伙,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評選中輸給了希爾!

乍一看希爾「喬丹接班人」,輸給他很正常。

但實際上,新秀賽季不論是個人數據還是球隊戰績,都是羅賓遜更占優。

而這,也是值得埃斯利講這個故事的原因。

因為羅賓遜他真的很特別。

1994年的時候,nba當時連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沒有規定,給多少全看球隊和球員談判。

格倫·羅賓遜,當時要求雄鹿隊給的合同是13年1億!

那個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oo萬,喬丹也才5oo萬,這種行為在當時直接就炸了。

不過迫不得已,雄鹿隊最後還是和他簽下了1o年68oo萬美元的合同,這讓他載入史冊,甚至逼得聯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規則。

然而這還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羅賓遜天賦爆棚,雄鹿隊能被他逼迫簽這個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證。

如果他像科比那樣自律,努力訓練的話,他很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喬丹。

但可惜他不是,而且他還是另外一個極端。

性格狂傲,經常酗酒,還時不時酒後駕車,辱罵球迷,打架斗毆。

而且他真的不訓練。

他就是翻版的奧尼爾,不同的是奧尼爾剛進聯盟練的還挺多,他是進聯盟就很少練,完全靠天賦打球。

有關他這方面還有一個小故事。

當時和他同期進聯盟的埃里克·莫布里一直在努力訓練。

結果這反倒引來羅賓遜的不滿,他直接對莫布里說了那句經典語錄。

「老子靠著大學的老本都能場均2o+,你這么努力訓練有個雞兒用。」

所以哪怕他天賦爆棚,聯盟甚至都不願去宣傳他,最佳新秀自然也沒給他。

「上帝給了他神的天賦,所以他盡情地揮霍著。」

埃斯利用了一句話做總結。

如果孫昊上輩子有了解的話,會知道格倫·羅賓遜生涯場均得分過2o分,而且退役前一年的場均得分還有16.6分。

但最後,他只在聯盟打了十年,履行完「新秀合同」就從聯盟消失了。

上帝最後收回了給他的天賦。

當然這些,孫昊沒去了解,所以他不知道。

在聽完埃斯利說的故事之後,他反倒對這個不算熟悉的「大狗」有了興趣。

到底是什么樣的天賦,能夠讓他把自己和奧尼爾歸為一類。

要知道即便是四大分衛里天賦最高的麥迪,也沒聽說過有類似的故事。

當然,雷·阿倫和卡塞爾,埃斯利也說了一些他們的事情和現在的技術特點。

而且雄鹿隊目前戰績4勝1負和76人並列東部榜,這場比賽會很艱難。

和埃斯利聊完,孫昊進入到系統,拉開自己的屬性面板看了看。

身高:185cm;體重:78kg

力量:8o ;度:81;敏捷:77 ;彈跳:75;體能:83;球商:92

控球:8o;傳球:58;扣籃:52;上籃:8o;中距離:58;三分:86

防守:62;蓋帽:58;搶斷:74;籃板:58

距離之前在歐洲體測已經過去了半年時間。

距離他拿到系統也已經到了5年時間。

和當初系統介紹的一樣,他的身高在5年內達到了185cm。

穿上鞋的話,他也有1米88,和埃斯利差不多高。

這或許也是老尼爾森敢把他放進的另一個原因。

看似瘋狂的背後,老尼爾森其實也考慮了不少。

而且在貝克的要求下,孫昊也適當進行了一些減重。

身高長了2公分,但是體重比原來還下降了2公斤。

這沒讓他的對抗下降多少,但是度和敏捷提升不少。

還有一個提升明顯的是三分球。

這和他之前的預判是一樣的,後撤步三分對能力值是有加成的。

……

第二天下午,孫昊、諾維茨基和納什三個人提前一些去了球館。

諾維茨基有個習慣,總是喜歡早一點到球館進行投籃訓練。

按照他說的,那樣可以提前和籃筐親密接觸,這樣比賽里命中率就會更高。

不過讓孫昊怎么也沒想到的是,他們到的時候訓練館里面竟然有人。

而且,那個人還是格倫·羅賓遜!

這好像和埃斯利說的不一樣啊!

難道格倫·羅賓遜也是和他一樣,現實的天才少年,背後卻在默默苦練?

不過多看了幾眼,看到格倫·羅賓遜汗都沒出的時候,他突然明白了。

雄鹿隊的主場球館布拉德利中心是聯盟里面知名的小球館,訓練館只有一個。

比賽日的時候,主客隊的訓練時間是錯開安排的。

小牛隊是上午,雄鹿隊是下午。

從羅賓遜的身體狀況來看,他不是在加練,而是完美地錯過了球隊訓練。

人,這會兒正在那里熱身呢!

不過孫昊看完還是覺得埃斯利有些許誇張,至少人家還是練的嘛。

一個訓練館兩個籃筐,兩邊分開練互不干擾。

只不過才半小時過去,孫昊就注意到那邊羅賓遜的訓練已經結束了。

而且他真的也還沒出汗。

這……太真實。

比威金斯還威金斯啊?

就在孫昊感慨的時候,羅賓遜也看向了他。

兩個人對視一眼,羅賓遜似乎認出了他,徑直朝他走了過來。

孫昊不知道羅賓遜為什么突然朝自己走過來。

諾維茨基和納什也不知道,兩個人都停下手上的訓練,然後站到孫昊的兩側。

「你是……king?」

等走到近前,羅賓遜用一個極其不屑的語氣看向孫昊。

孫昊感到很意外,他雖然前面幾場比賽打的不錯,但知名度應該也沒到羅賓遜都聽說過自己的地步。

不過也不怪孫昊,羅賓遜會知道孫昊原因很特別。

他訓練不多,更多的時候是在喝酒,在外面喝,家里也喝。

在家里喝的時候,他就喜歡看電視,尤其喜歡看tnt和espn的節目。

而這賽季他迷上了巴克利《nba內幕》那檔子節目。

因為他現比起打球,巴克利更適合當節目里的……小丑。

那個只會靠屁股打球的家伙,一輩子都拿不到冠軍,真的只適合當小丑。

然後,因為巴克利不斷拿孫昊當賭注,甚至賭輸了還不停提,孫昊的名字就像和尚念經一樣,他不想聽都記下來了。

還有其中那個讓他感到非常不爽的綽號。

king。

這里涉及到一個翻譯問題,蘇群當初為了稿避免被審核,把king翻譯成了小皇帝,在前面加了個小字。

但是美國這邊,包括巴克利提到的時候,用的還是king,也就是國王、皇帝的意思。

羅賓遜不爽的原因就是這個,這是遠古神獸張伯倫用過的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