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瓜分琅琊國(萬賞加更)(2 / 2)

徐盛下去整頓夏城的城防。

已經許久沒有打仗的夏城再次遭到聯軍攻打,一時間內人心惶惶。

夏天涼在城中大舉募兵,同時訓練步兵、弓兵、騎兵,消耗武庫內囤積的裝備。

「聽說有四個郡的領主參與瓜分琅琊國的聯軍,聯軍號稱五十萬,帶頭人還是徐州刺史陶謙!」

「琅琊相不是陶謙的部下嗎?怎么陶謙想要處之而後快?」

「因為琅琊國儼然是一個獨立王國,嚴重威脅到陶謙的刺史地位了吧。側卧之榻,豈容他人酣睡?」

「我們還是快點逃離夏城或者琅琊城為好。」

「現在沒有一個地方不在打仗,我們又可以逃到哪里去?何況我的房屋還在夏城,可是花了我2oo兩白銀!」

夏城的市坊間無不流傳著五十萬聯軍進攻琅琊國之事。

琅琊國北部的諸縣,駐扎在此縣的臧霸收到夏天涼要求他南下與雪月的命令後,立即動身。

駐扎在東武縣的守將孫觀同樣收到命令,立即點兵南下。

夏天涼的意圖已經很明顯了,她做好放棄河東九鎮,甚至放棄琅琊國北部的准備,收縮防守范圍,以有限的兵力進行防守,直到等待楚天回來。

即使琅琊城的傳送陣因為圍城而失效,夏天涼相信楚天會有辦法回來。

曹豹派出的徐州輕騎兵度極快,做足了萬全的准備,繞過夏城,兵臨琅琊城下。一旦圍城,琅琊城的傳送陣就會失效,楚天的大軍無法第一時間返回琅琊國!

曹豹害怕的只有楚天的精銳之師以及那批頂級武將,而他們現在全都在虎牢關和精銳的西涼軍團戰斗,無暇回師。

其次,四萬余步兵大軍將會有充足的時間可以圍攻夏城,無論強攻,還是灌水、圍困,都可視情況而定。

曹豹已經可以看到夏城的輪廓,夏城唾手可得:「直接強攻,如果無法攻下,等到下邳國、彭城國領主的六萬大軍抵達,再次聯手強攻。我們不能因為吞並琅琊國而損失過多,否則就會白白便宜了其他郡國領主。」

「夏姑娘,曹豹的大軍已經到來!」

城牆的守軍現曹豹大軍的旌旗出現在地平線上。先是一條黑線,然後是漫山遍野的徐州軍,數以百計的戰馬馱動物資,出現在夏城的視野范圍內。五萬人是相當龐大的規模,足以布滿整個視線。

目前夏城的1.2萬守軍要擋住對方5萬人,而且對方後面還有6萬援軍,泰山郡方向有3萬援軍!

曹豹大軍抵達城下,開始大舉准備攻城器械,做好強攻和長期圍困兩手准備。

夏天涼已經下令封城、全城戒嚴,士兵在街道上巡邏。

一排排弓箭手來到城牆上,而城門處准備好刀車,如果對方試圖攻破城池,那么等待他們的就是鋒利的刀車,刀車會將他們扎成刺蝟。

徐盛披堅持銳,與夏天涼輪流巡邏。

數量眾多的礌石、夜叉擂被運到城牆上。

這還是夏城次被敵人兵臨城下。

第一次反楚天同盟時,敵人險些臨城,被夏天涼以三千新兵擊敗。而這一次無法故技重施,因為曹豹對石灰火馬陣已經有所防備。

只能用最慘烈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進行防御,那就是據城而守。

「為何刺史出兵,卻沒有告知於我?!」

糜芳得知曹豹擔任統帥出兵討伐琅琊國,不由惱羞成怒。他作為陶謙的部將之一,竟然完全沒有聽聞此事,被陶謙和曹豹蒙在鼓里。

為此,糜芳大雷霆。

一是對陶謙和曹豹對他的無視感到不滿,二是因為他和楚天之間的交情!

糜芳找到糜竺,請求糜竺向陶謙施壓。

「木已成舟,三軍已動,即使為兄前去施壓,刺史也不會動搖。何況現在所有世家都在觀望,如果琅琊國楚子謀因此被滅,那么其他世家會毫不猶豫地拋棄他。如果琅琊國可以堅守一段時間,征討琅琊國的士兵厭戰,為兄會前去勸阻刺史,請求撤兵。」

糜竺作為大商賈世家的世子,考慮的比糜芳更多,他先要站在世家的利益上看待此事。其次才是個人的交情。

糜芳不滿:「我們糜家有門客仆役上萬,只要買一批兵器,就可以前去支援,何必束手束腳!」

糜竺搖頭:「門客仆役和職業士兵相差甚遠,你這樣做只是兩邊都不討好而已。」

沂蒙山脈一帶,來自泰山郡的三萬聯軍沿著山脈向東南行軍,他們依靠地勢,居高臨下攻入琅琊國,沒有人可以阻擋他們的步伐。

「曹豹已經率領徐州軍圍攻夏城和琅琊城了,而我們很快就可以和他會師。依靠我們的力量瓜分第一領主的領土,我們將會名揚整個東漢區。」

「按照約定,我們泰山郡的三個領主可以分得陽都縣、東安縣、東莞縣。」

「我更想分到代替楚子謀看家的那個女人,聽說她長得不錯,最重要是會賺錢。楚子謀就從來沒有缺錢過。這樣的女人到哪里去找?」

「夏城和琅琊城將會被瓜分給曹豹,如果你想要向他要一個女人,花千兩白銀賄賂他即可。」

「一千兩白銀換一個經濟人才,不虧。」

泰山郡的三個領主已經想到了瓜分楚天的琅琊國之事,包括瓜分楚天的人。

東海國聯軍從利城出,逼近河東九鎮。一旦河東九鎮淪陷,東海國四萬聯軍可攻打琅琊城或者莒縣,又或者渡河攻打夏城。

東海國聯軍的領主對身邊的主帥說道:「宋公明,這回奪取河東九鎮、攻陷莒縣的重任就交給你了,不要讓我失望。既然他們搶奪夏城,琅琊城,那我們就去打莒縣,打西海縣。等楚子謀回來,他沒了地盤,武將也最終會為我們所得。」</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