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保護弱者(2 / 2)

給出的建議? 也肯定是最有利的建議。

「我給的建議是」

「和解!」

「和解?」

聽到關凱的話,林謙眉頭不禁皺了起來? 有些詫異的重復了一邊關凱給出的建議。

「是的,我的建議是和解。」

關凱很是肯定的又重復了一遍。

「關所長? 這件事明明是威特他們挑事在先,是他們藏械蓄謀動手的? 我的同學他們還手只是為了防衛啊? 憑什么和那幫人和解啊? 我們又不缺他們那點賠償!」

林謙語氣中流露出些許不解,出言反駁道。

「林總,你說的我都懂,但是你要知道,根據我國的治安條例處罰法,像是威特和你的同學趙鵬松他們的行為,就是屬於斗毆,而且還是屬於情節比較惡劣的結伙斗毆。」

「除非是在威特他們動手打人的時候,你的同學們直接躺在地上任由他們打,否則只要他們還手一下,那這個性質就變了,至於你說的正當防衛,在我國法律中,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出於保護自己生命的前提下進行反擊,那才能算做事正當防衛,而你同學趙鵬松他們在這件事上,顯然不能算作是正當防衛。」

關凱向著林謙進行了一個比較詳盡的解釋,而類似這樣的解釋,在他從業生涯幾十年中,不知道已經解釋過多少次了。

對於打架斗毆這種事情,總有人單純的認為,別人先動手打我,我再還手打回去,就叫正當防衛,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錯!

大錯特錯!

別人動手打你,你動手再打回去,雙方進到派出所里,如果在傷情條件相同的條件下,一切都要按照打架斗毆來算。

若是你實力比較強,不小心將先動手打你的人打傷了,反而你的責任更大,你要為對方付醫葯費。

總而言之,華夏的法律,從根本上還是保護弱者的法律。

「就算林總你說,那幫人手持鋼管,你的同學真的有生命危險,應該可以算作是正當防衛吧,那林總你來看看這個。」

關凱說著的時候,從桌子上拿起一個平板電腦,解鎖後點開了一個視頻。

平板電腦中播放的視頻,正是剛剛趙鵬松和威特等人打仗的視頻,關凱將視頻一路快進,很快調到最後視頻尾巴的部分。

只見視頻中清晰的記錄了,趙鵬松三步並兩步的從原地沖了過來,手持方磚對著半跪在地上的威特上去就是一個板磚暴擊的畫面。

「此時的威特明顯已經沒有了繼續向你的同學趙鵬松實施傷害的能力了,然而你的朋友卻拿著方磚照著威特腦袋上猛擊了一下,我們暫且算你朋友前面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的行為,那么他現在的這個行為很明顯算是防衛過當了吧。」

關凱在播放完平板電腦上的監控視頻後,他將平板電腦收了起來,語氣依舊平和的繼續說道。

林謙不是法盲,更不是胡攪蠻纏的人,現如今關凱已經說得這么清楚了,他此時對這件事的性質已經明了。

「根據我國治安條例處罰法規定,打架斗毆,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罰款即可,但你同學他們這件事,是屬於結伙斗毆,屬於情節較重得,要是真的處罰,那可是需要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以一千元以上到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拘留蹲號子,那可是在個人檔案上留下記錄的啊。」

關凱給林謙科普了下律法知識,最後語重心長的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