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搶劫案(四)(2 / 2)

「為什么劫匪會死?」李書記也皺著眉頭問著。

「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具體的原因要等調查結果出來之後才能確定,不過根據陸瑩女士對我說的,他說是一位小伙子出手,原因是劫匪要殺她女兒,這個小伙子為了救她女兒才動手殺了劫匪」

「殺了五個?」

「對,殺了五個,而且,據她所說,這個小伙子是一個人,沒有搶沒有武器,搶了一個劫匪手里的槍,然後連殺五個人。」

「這怎么可能?那可是五個劫匪五把槍。這個小伙子人呢?」

「人走了,在他殺完劫匪之後就走了,我們沒有看到。到現在我們也並不知道這人是誰,現場也幾乎沒有人認識。」

「那先不管,先把案子調查清楚。我交代幾點,第一點,要確認好所有死亡者的身份,包括劫匪的。第二點,確認劫匪的身份之後,查清楚他們是否還有其它的同伙。第三點,做好死亡家屬屍體身份確認工作,並且,安排專人負責接待和安撫。第四點,盡快找到這個殺死劫匪的人,弄清楚他的身份背景、去銀行的動機,如果他的身份和動機都沒有問題,真的是見義勇為,這種人我們必須要進行嘉獎和宣傳,如果發現他的身份以及動機要問題,立即進行抓捕。第五點,也就是我要著重說的一點,陸瑩女士前面直接給我們市長打了電話,投訴你們出警慢造成了她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市長在我到這之前親自給我打了電話,讓我調查清楚這次事情,如果確認你們這次出警有怠工和耽誤的情況,將嚴肅處理。如果沒有,那么以後也必須加強這方面的訓練,一定要保證在接到報警的第一時間就趕到現場。李燕,督察組的人在隔壁等著你,自己進去向督察組的人把事情解釋清楚,規矩你懂,如果你不配合後果會很嚴重。另外,你通知其它出警的人,按照級別高低一個個來,都去督察組說明問題。」李書記說完之後最後對坐在一旁的王局長說著。

「好,我讓人立即通知他們回來接受調查」王局長點頭,然後對身後一個人吩咐著。

「我們接到通知就立即第一時間趕了過去,中途連半分鍾都沒有浪費,憑什么說我們耽誤了時間?我們所有同志去之前都知道對方有槍,而且都殺了人,大家都是做了有可能犧牲的准備去的,沒有一個人退縮,為什么最後就因為一個大唐集團董事長的一句話我們就必須接受調查?為什么,這不公平,而且讓人心寒」李燕憤怒地對自己的父親說著。

「為什么?就因為你們是紀律部隊,就因為你們代表的是政府,就因為你們身上穿的吃的喝的都是老百姓給的,是納稅人給的。我們沒有保護好他們的生命安全,就必須要接受他們的監督和責備,沒有任何道理可言。這是紀律,不是菜市場買菜可以討價還價,我現在命令,立即過去接受督察組的調查?」李書記一拍桌子冷冷地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