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之後,他整個人都癱在椅子上,哭的滿臉鼻涕眼淚,提出要見白芷。
警察說會幫他安排,但不保證他一定能見到白芷。
警察押著他離開詢問室,把他關進號房。
他被警察推進號房,兩條腿軟的走不了路,踉蹌著摔倒在地上。
他問了警察,如果他真被定罪,會怎么判他。
警察說,他包庇的是過失致人死亡的犯人,情節嚴重,至少要被判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三到七年!
想到他也許會在監獄里待三到七年,他整個人都崩潰了。
早知道會有今天,他一定不把他爹媽和他大哥一家從村子里接過來。
他為他爹媽和大哥一家做了那么多事,好吃好喝的供養他們,結果,就因為他媽和白慧搶他老婆的首飾,他要被判那么重的刑。
他沒想到會這樣,他以為袁姝是他老婆,只要他不追究,這件事就不會有人追究了。
他沒想到,他花了五十萬,為自己買到了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他好悔,好恨。
他越想越驚恐,越想越不甘心,他爬到鐵門前,哐哐砸門:「警官,我要見白芷!警官幫幫忙,我要見我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