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尼扎(2 / 2)

「你是何塞的朋友,那你就是尼扎的朋友。所以,朋友,看起來你是干佣兵行當的,你又怎么會認識何塞呢?他雖然去過許多地方,但是我還真沒聽說他和哪個佣兵隊長熟到會把這事說出口的。」尼扎接過拜倫遞給他的皮革水袋,有些好奇的問道。「嗯,西南的紅酒,我有兩年沒喝過了,味道真好,看來你們的買賣做的不錯。」

「是啊,不止是不錯,我還是何塞的投資人呢。」拜倫用鐵叉叉起一塊烤羊肉,之後又將另一塊遞給尼扎。「我們倆關系不錯,我看過他的許多演出,贊助他的旅程和排練,有時還給他的新劇本出主意。」拜倫此時說的都是實話,只不過沒有說全。

「第納爾能讓人很快交到朋友,不過除了第納爾,還得有其他的東西才能讓兩個人真正走近。我知道他的性格,他不會巴結富人和貴族,對作品也很挑剔,你肯定幫了他大忙。」尼扎咽下嘴里的羊肉,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肥油。「這就像和那些漂亮的小姐們相處一樣,如果你只憑自己腰包里的第納爾,那你只能找到幾個干那活的女人,或是只想把手伸進你錢包的煩人貨色。想要贏得那些美麗女士們的青睞,尤其是那些有教養的女士,光有金子銀子是不夠的。要有風度,更要有特點,能吸引她們的目光,走進她們的心房,她們就會愛上你,追捧你,願意和你共度私人時光,普通的身體愉悅可比不上這感覺。但相信我,不要走得太近,更別不小心讓人家大了肚子,雙方要保持距離,考慮周全在絕對走到哪一步,不然追悔莫及。」尼扎飲下一半的紅酒,臉上有了些醉意,說的也更加開放了。

「這點我贊同。」拜倫點了點頭,自己也舉起紅酒袋子喝了一口。尼扎的生活方式自由又放盪,這是一種連如今的拜倫都羨慕的生活態度,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光靠魅力和本事就能贏得人們的尊重。不過拜倫現在可學不了他了,畢竟他現在已經有了家室,凡事都得考慮到自己的家庭。

「我已經在草原上待了一年多了,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我都走遍了。我考慮再去南方一趟,不過今天看到你,我有點想何塞了。」尼扎**喝得差不多了,想起了他的老友:「我聽說德赫瑞姆沒被占領,這對他算是好事,不過不知道他是否安全的躲過了這場戰爭。」

「他當然躲過去了。」拜倫抓住機會,對尼扎說道:「他現在還在德赫瑞姆,他和他的那些朋友們都活的好好的,一點傷都沒受。」

「你說真的?」尼扎瞪大了眼睛,望著拜倫。

「我沒必要說謊,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和我們一起去德赫瑞姆,再看看我們的朋友。如果你願意,我很樂意在我的隊伍之中再填一個吟游詩人,薪水你隨便提,也不會有什么人管束你。」

「聽起來不錯,在草地上待久了,去德赫瑞姆看看也不錯。」尼扎稍微思考了一下,隨後點了點頭,朝拜倫伸出了手。

「歡迎你加入,尼扎,你會知道我們是一支非常優秀的部隊。」拜倫滿意的說道。

「不過我們得先去趟圖爾加對吧,不知道等我們回來的時候他還在不在德赫瑞姆。」

「他當然會在,而且我們隨時可以改變行程。」此時的拜倫,表情變得有些奇妙,似笑非笑。

「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馮.拜倫,叫我拜倫就行。」拜倫握住了尼扎的手說道。

「好的,拜倫。」尼扎點點頭,一邊念著這個名字一邊把水袋還給他。兩人就這樣坐了一會,之後尼扎突然酒醒,驚訝的把頭轉向了他。

「你是馮.拜倫?那個斯瓦迪亞的佣兵伯爵?!」

「嗯,國王授予我的頭銜,我也不大好拒絕。」拜倫滿不在乎的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