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說自己進男裝店買衣服的男人,都這么的……特殊嗎?
還是說自己來買衣服的男人,其實都是沒有女人的?
很明顯嘛,如果有女人,肯定就有人幫他們買好衣服了。
林若曦坐在店里,直到下班,再沒有碰到一個客人。
倒是小芳接班的時候,看到林若曦竟然賣了這么多錢,一雙眼里滿是羨慕。
她一個月能賣五萬塊錢,就已經是超級厲害的時候了,林若曦這銷量,真的是牛了。
「我也是意外碰到一個需要參加宴會的人,他為了方便,一下子買了兩套而已啦。」林若曦擺手。
小芳捧心,「那讓我也遇到一個這么喜歡順便的男人吧。」
林若曦抿著嘴笑,「賣個衣服而已,又不是選老公,干麻那么期待。」
小芳嗔瞪她一眼,「你懂什么,選老公也要選這樣的,肯花錢,說明有實力呀。」
「那萬一是個敗家子,超級愛花錢,每個月都入不敷出怎么辦?」
「這……」小芳猶豫,「說的也是哦。」
「你還是安心上班吧,我走啦。」林若曦跟小芳擺擺手。
「趕緊回家吃飯吧,路上水上心哦。」小芳喊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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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曦回家吃了飯之後,就拿個小本子算著。
「底薪六百,如果照這樣銷售的話,每個月能賣到十幾萬了。提成的話……四千五,加六百底薪……五千一!」
看著自己算出來的數字,林若曦被自己嚇了一跳。
新月鎮生活水平不高,東西也都便宜。
林若曦算著,自己吃的東西,一個月最多值個五百塊錢,就算算上房租水電什么的,一年最多也就一萬塊。
她在這里住了四年,加上當初李哲救她回來,給她治病的醫葯費、營養費,也就五六萬塊錢。
照這個賺錢速度的話,林若曦一年就能把這些錢都還給李哲了。
林若曦咬著筆,看著窗外的河道。
偶爾有船在河道上面劃過。
窗外的沿河小道上,穿梭著形形色色的人。
她的腦海里,閃出李大娘的話:阿哲啊,若曦年紀也不小了,你可要抓緊了。咱們家救了她,這幾年也沒少貼錢進去呢。
這些話,是林若曦無意中聽到的。
她知道李大娘是個好人,也是真的很喜歡她,想讓她做兒媳婦。
他們救了她的命,為她花了錢,又養著她這么多年,林若曦心里感激。
可是感激,並不代表就可以以身相許。
林若曦當李哲是哥哥,就像親哥哥一樣。
林若曦不知道自己將來會喜歡什么樣的人,但是她清楚的知道,那個人一定不是李哲。
既然她不可能嫁給李哲,那更要盡快賺到錢,把錢還給李哲。
李哲大林若曦兩歲,已經二十七歲了。
在大城市沒有什么,可是在小鎮,二十七歲已經算是年齡很大了,再晚兩年,連媳婦都娶不到。
林若曦更要早點把錢攢出來,李哲娶媳婦,肯定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但是……
林若曦垂下眼睛,看著自己在筆記本上寫寫劃劃的東西。
這兩天運氣好,才碰到個需要買衣服的男人。
但是這樣的男人,她能天天碰到嗎?
不過想到在店里跟鳳爵發生的種種,林若曦搖頭,小手撫著胳膊上起的雞皮疙瘩,「還是算了,每天遇到那樣的人,誰吃得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