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角­色­扮演之每天都處於發情期的狼人與他(2 / 2)

一次又一次,多方都死傷慘重,主和派又慘遭獸群恩將仇報,差點全軍覆沒,普通人類也在進行大規模戰爭,世界一團混戰。

慢慢步入了現代文明,他們這些群體死的死傷的傷,一部分融入了現代社會,隱藏身份做普通人,一部分還在惡斗,但也引起不了多大的動靜了。

二十年前的阮阮叫軟軟,她是主和派的小靈師,小小年紀天賦異稟,他們是彼此的玩伴,很小的時候就在一起,兩人躲避主戰派的追殺,共過患難,最後傷痕累累的他實在撐不下去了,奄奄一息倒在了她懷里。

她用自身的靈脈,救了他一命。

為了救他,她再也當不了靈師了,甚至她的體質比一般人類還要差。

在她渡給他靈脈時,他拿自己的心頭血與她簽了血契,從此他們共生共存,他會用畢生去保護她。

可是等他蘇醒後,阮阮已經不見了。

他找了她很久很久,都沒有找到她,但他知道她還活著,因為血契還在。

經過一番廝殺他遇到了狼群,挑戰了狼群里的老狼王,九死一生後成為了狼群的新狼王。

成為狼王少不了要殺主戰派靈師,他身上的傷人類醫生看不見,是巧合,也是命中注定,他又在奄奄一息時,得到了她的拯救。

她出現了,一切傷痛都會好的。

他不知道她發生了些什么,她好像把所有事都忘了,不再記得有一頭小狼叫做小黎,是她取的名字,她曾用身體給他取暖,逃避追殺,一次次護著他,溫暖他,在寒冷的冬日,將他抱入懷中。

要怎么告訴她呢?她是他來到這個世界,認識的最好的,最溫柔的,最善良的,最讓他心喜的人。

早在很多年前,他還是只幼崽的時候,就已經很喜歡很喜歡她了。

他終於找到她了,不記得也沒關系,他記得就好。

小黎踏著步子向廚房里的阮阮走去,他一身灰黑­色­的皮毛發亮,走到廚房中,看見阮阮露出來的腳踝,他微微眯了眯眼,狼瞳幽然晦暗,伸出舌頭,輕輕舔了她一下。

阮阮轉過身來,她想的是,大狗最近異常黏人,總是喜歡舔她蹭她,難道是發情期到了?她是不是應該帶他去做個絕育手術?

阮阮摸了摸小黎毛茸茸的耳朵,溫柔道:「晚餐馬上就好了,再等一會兒。」

小黎蹭蹭她的手掌,摸耳朵怎么會這么舒服……

他也不想做這種像狗狗的行為,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她散發的味道會讓他情難自已,而且他們之間簽過血契,她是他認定的伴侶,是他的小雌­性­,跟她相處的這些天他每天都在渴望她,全靠自身來壓制這種沖動。

阮阮把事情都忘了,她根本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靈師,要不是怕嚇到她,他早變成人形跟她說話了。

大狼狗過得是又愜意又憋悶,繞著圈在她腳邊舔腳踝,她­祼­露在外的肌膚都讓他舔了一遍,尾巴一晃一晃的,做著他最不屑的下等物種才做的事。

「好癢……大狗,大狗別舔了……」

阮阮嬌笑著躲來躲去,這軟糯糯的聲音要是在床上聽,還真是不錯。

小黎在心里嘆氣,幸虧是這種形象遇見的她,當狗也有當狗的好處,這種隱忍的日子不知還要過多久,但總有一天,他會忍不住的。

如果他知道他的小雌­性­在想著給他做絕育手術,只怕,他是要被氣死了——

甜甜:那句話怎么說的,­性­致成災,割以永治我拿你當老婆你卻想噶我的蛋嗯……這個故事的世界觀設定比屠狗還早,你們信嗎

我給它定位是都市玄幻,或者奇幻?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