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宣判「Рo1⒏run」(2 / 2)

彼時正要坐進某輛有問題的車里,對自己所有的車型車牌都了如指掌,倒背如流的秦方好:「……」

當即駭得她離開那輛車好幾尺,後怕到感覺渾身血液都在倒流凝固,心臟一下子要驟停似的,一下子又仿佛快蹦出來。

思及如果沒有紀衡宇提醒她,自己不知不覺坐上這些車後……

秦方好的臉上顏色紛呈,由白轉黑。

從紀衡宇那聽完了事件因果,她和人道過謝,陰沉著一張臉撥出了報警電話。

不出一日,警方就抓走了涉嫌這場故意殺人案的嫌疑人,秦如海和秦楚等人。

最後,被告人秦如海因犯兩起故意殺人(未遂)罪,重婚罪,遺棄罪等,被宣判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一則則罪名壓下來,秦如海還奮力掙扎要求上訴。

他認為,關於針對秦深的遺棄罪和故意殺人(未遂)罪,早就過了追訴時效。

最高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因為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雖然秦如海當年遺棄剛出生的兒子秦深,已是二十六年前的事,早就過了最高的追訴時效。

但是在追訴時效內,秦如海有配偶而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屢屢犯下重婚罪,所以追溯時效會從新罪算起。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秦如海的行為構成以上罪名,依法應於數罪並罰。

此外,由於受贈人秦如海嚴重侵害贈與人秦方好以及其近親屬。秦方好有權行使贈與人撤銷權,將她贈予秦如海的尚誠百分之五的股份和其他財產全都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