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在路上(1 / 2)

七天後,馬車到了東都,鍾逸從鳳臨府出發之際為霍單寫過一封信,所以霍單一眾手下已經提早在城門口等待了,將鍾逸二人送進家門口,將馬車上帶來的東西也搬了進去,他們便回百戶所收拾打理去了,鍾逸說過要把霍單帶進京師,後來一想,不僅是霍單,其他的兄弟也可一同前往,遂決定帶走的人數多加幾位,畢竟有這幫老班底,做任何事都方便,他們是鍾逸沒有一絲顧慮便可以托付後背的人,但帶走他們必須要辦理一些調用手續才符合程序,如今鍾逸是指揮使眼里的紅人,帶一個百戶和幾名手下同赴京師這樣的小事,經歷司的人想必不會為難的。

回到家里,管家和下人們迎上前,見鍾逸帶了林雪瞳回來,眾人皆是欣喜,木璇也在林雪瞳身邊噓寒問暖,一幅其樂融融的景象,自從上次林雪瞳在鍾府居住一段時間之後,與府內眾人都熟悉起來,大家對於林雪瞳的印象都很好。

因為在鳳臨府逗留時間太久,所以留給東都的時間便不多了,時間緊迫,鍾逸當即吩咐下人們收拾行李,讓管家去車馬行雇了幾輛馬車,准備啟程赴京。

接下來的幾天,鍾逸忙著外面辦交接手續,來往於勛貴子弟們的餞行宴席之間等等應酬,男主外女主內,林雪瞳則在這兩天時間內指揮下人們把鍾家內院重要的東西收拾妥當,里里外外操持得井井有條,像模像樣。

雖然鍾逸之前未曾有過賣這套宅院的念頭,不過臨走之際想到無人居住日漸荒蕪的院子,便猶豫起來,不過賣房子的決定卻遭到了林雪瞳的激烈反對。

房產相當於留給鍾家子孫後代的祖產,鍾家只准進不准出,買不買房子另說,但賣房子在古代人的傳統觀念里,無疑屬於敗家產的行為,這是林雪瞳絕不能接受的。

不但林雪瞳反對,連管家和下人們這幾天瞧著鍾逸的目光都不對勁,嘴上不說,眼神卻分明把鍾逸當成了敗家的老爺,聚不住財。

鍾逸正好堅定了不賣房子的念頭,留下兩名下人照顧這套宅子,囑托小公爺常瑞謙代為照看家宅,其余的下人包括管家在內,都將跟隨鍾逸全部帶去京師。

東都城外,在小公爺為首的一眾紈絝殷殷揮手惜別之下,鍾逸帶著林雪瞳、木璇、金伶三位神韻各異的美人,及數名下人,在霍單為首的錦衣校尉護送下,踏上了去京師的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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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輛馬車載著鍾逸和三位女眷以及所有的家當,走時小公爺常瑞謙大手筆送了二十幾匹馬,正好趙耕霍單他們每人一匹,一行人浩浩盪盪往北,鍾逸不騎馬是有自己的原因的,騎馬可是件累人的營生,放著柔軟馬車不坐,放著佳人苦等,自己受那罪干什么,鍾逸不傻,他總能做出最佳的抉擇。

沿途路過城鎮,原本鍾逸還怕文武陣營不同,遭到他們刻意刁難,可當地這些官員見到一群穿著飛魚服的殺才護送著車內的女眷,情知必是大人物,絲毫不敢為難,膽小一點的甚至主動送上儀程,也不管這群人姓甚名誰,有沒有交情,結個善緣總是沒錯的,幾番下來,才讓鍾逸徹底放了心。

大寧的文官雖說頗重氣節,那也得看對象,不是所有文官集團里的人都講氣節的,一些七八品的小官平素里以公正清廉示於百姓,但並不代表他們願意主動招惹錦衣衛,邀名買直之輩其實最懂得看風色,順風之時,他們哪怕撞破頭也得擺出一副誓死不為瓦全的樣子,忠賢之臣的形象令古往今來無數名臣羞慚掩面,然而逆風之時,他們比誰都識時務,比誰都跑得快,名聲固然重要,腦袋更重要,說來讓人可笑,不過要真正設身處地的想一想,這種做法倒也可以理解,可理解歸理解,又不能苟同,性命確實重要,可人活一輩子,總有那么幾樣東西比性命要高,如若沒有,那只是你沒碰上,可要真一輩子下來,仍覺得自己生命最可貴,那這一生,終歸是有些不完美的,當然,這種說法也因人而異,不過大多數時候,對於芸芸眾人來說,都是再普遍不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