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五章 直板的專利?(2 / 2)

蘇萍以前是不懂這些的,但是現在作為公司的財務總監,她怎么都懂了。別的不說什么,光是華夏高科的cvd機器里面的編碼模式賣給索尼都多少錢呢?賣解碼芯片又多少錢呢?當時她就補過這一方面的內容!這要是諾基亞真有直板手機的專利,要什么華夏高科每賣出一部直板手機就給他們5美元什么的,那華夏高科得損失多少錢啊?一台手機40多元,這一年多賣出去的400多萬台手機,那可是上億了!

不過焦心不已的蘇萍此時卻聽到了賈鴻漸沒心沒肺的笑聲,好像她問的問題是個很弱智的問題一樣!此時就聽著賈鴻漸說道:「媽,你只不知道,諾基亞就算是有那個專利,那最多也就是在美國有用,在中國沒用。為什么呢?因為美國的專利法講究一個先發明制,也就是甭管是誰申請的,只要你能證明你是第一個發明的,那專利就是你的。這在國際上基本就是獨一份兒,中國跟別的國家差不多,那是講究一個先申請制,也就是甭管你是不是第一個發明的,你不申請那沒用!誰先申請專利就是誰的!以前那個vcd啊,就是一個美籍華人跑回國來弄出來的,他還以為中國專利法跟美國一樣,就沒去申請,以為自己能證明自己是第一個弄出來的就行,結果誰知道別人要搶注了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賈鴻漸這個說的可是真的,美國采用的那種專利法,本來想法是好的,因為這樣能讓第一發明人專心的做發明,不用太多跟專利打交道,但是問題是,這種方法讓專利局犯錯的機會也很高——誰能百分百的證明自己就是第一發明人?如果兩個人先後差不多發明,然後後一個作假了怎么辦?這美國專利局除了讓對方按著聖經發誓之外,還能跟警察一樣去調查?哪怕他們就是有這種權利,那每一個發明專利就調查一次,他們得浪費多少民脂民膏?中國采用的這種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專利法,那就是為了盡量少出錯——誰申請的這個總不會出錯了吧?總不至於浪費民脂民膏了吧?

聽到了這里,蘇萍算是松了一口氣,而賈鴻漸這個時候繼續科普道,「雖然美國的專利法很操蛋,據說是有人注冊了一個四輪的用內燃機驅動的專利之後,就阻礙了汽車工業不少年,但是咱們***又不賣到美國去,他們管不著我們!再說了咱中國這邊的專利法那是有前提的,就是說如果申請日之前一年以上,在國內外雜志報刊書籍上公開發表過的,或者是國內已經大規模應用的,那就沒辦法申請專利,簡而言之,就是如果咱們國內大規模生產了***,哪怕在國外諾基亞有直板的外觀專利,在國內他們也沒辦法注冊。另外咱中國的外觀專利年限是10年,哪怕他們注冊了外觀,那也就能用10年而已……」

聽到了這里,蘇萍總算是完全放心了,「呦,你還懂得挺多的嘛!」賈鴻漸笑了笑沒說話,他作為一個跑到美國去當專利匪徒的重生者,有空了會不研究一下本國的專利法?自己都要用這種專利坑人呢,怎么會不防著自己被人坑?

不過既然老媽說道了這個事兒了,賈鴻漸想了想,覺得還是多做點事情——既然傳說是諾基亞有直板專利,摩托羅拉有翻蓋專利,這未來華夏高科的手機如果進入了cdma之類的第三代移動規格里面,要往國外賣的話那搞不好是會被收專利費的,這樣的話要不要自己做個手機外形出來?

作為一個重生者,賈鴻漸設計一個手機外形那還不簡單?在這個年代,人們認為手機就是平板和翻蓋兩種,但是賈鴻漸知道,那還有滑蓋呢!那還有直接無間盤的全屏幕手機呢!你諾基亞申請的外觀專利,那手機上肯定得有鍵盤吧?這沒鍵盤的直板手機就不跟你們一個專利了吧?甚至連什么手機背後放攝像頭,前面放攝像頭,手機可以插外置儲存卡,手機可以放mp3,手機可以通過usb線跟電腦連接……這些東西他賈鴻漸全去美國注冊專利算了!反正美國就算是一個外觀專利都要15年呢!也就是說理論上至少到2010年,沒他允許別人就不能做這些東西在手機上!甚至他賈鴻漸要把帶彩色顯示功能的手機屏幕都給注冊了!看你們這幫巨頭以後要不要抱著賈鴻漸的大腿叫爹!

經由一根綉花針粗細的光纖,釋放出的激光能量可焊接飛機、輪船。記者22日獲悉,我國首台萬瓦連續光纖激光器在光谷問世,中國成為繼美國後第二個掌握此技術的國家。記者在銳科研發中心看到,這台激光器雖然只有約兩台冰櫃疊加大小,它肚子里卻藏著10塊「能量方」,每塊1100瓦,各產生一條激光束,10條激光束再匯聚到一根光纖,形成合力,最終產生1萬瓦的強大能量——這項激光功率合束技術,被美國視為萬瓦激光器的核心機密。(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文學注冊會員推薦該作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