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三百七零章 租不出去怎么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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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廈占地面積相對較小,比較單薄,不適合改成購物中心,更不用說高盛等等公司在這邊還有五六年的長期合約了。如果要改購物中心,那么就只能等高盛等公司租期到期滾蛋了,這才能改,對吧?可是這樣一來其他樓層不就賺不到錢了么?於是老頭兒想來想去,覺得干脆誠信價賣了得了!反正他幾十年前買進來的時候,價格就是現在的幾分之一!早就回本了好不好!按照賈鴻漸這邊跟中介公司打聽來的消息說,這大廈80年代初老頭兒買過來的時候,大概也就是2000多萬美元,當時是前業主——一個投資公司破產了,於是法庭拍賣的時候,老頭兒買了下來。

賈鴻漸又出去轉了一圈,仔細的看了看這個大廈——說是摩天大樓,但是這個樓跟別家的樓比起來,那真是「豆芽菜」一樣!這大樓本身很扁,也就是厚度很差,高大概120米這樣,25層,每層吊頂都很高,這不錯。長也不錯,就是寬或者說厚度太小了!這整個大廈那給賈鴻漸的趕腳,就跟一個豎起來放的煙盒差不多——而且正好是「厚度」的那一面沖著時代廣場!這么一個煙盒一樣的大樓,厚度有多可憐呢?賈鴻漸自己估『摸』了一下,大概也就是五六米寬!

然後這大廈沖著時代廣場的那一面窄窄的外牆上,框著一圈比大廈本身還寬的一層層鋼架——這鋼架就是用來安裝顯示屏什么用的!整個大廈除了本身有點「煙盒」之外,造型還挺奇特的。在樓頂還有點階梯狀的構造——還是拿煙盒來打比方的話,當煙盒豎著放的時候,窄窄的側面對著自己,然後在煙盒頂部靠著遠離自己的那一面,樓頂又多出來了五層左右,這樣如果站在時代廣場看的話,整個這個一號大廈就是相對較矮的「正面」上從上到下的擺了五個大廣告牌,然後再這些廣告牌的後上方,也就是凸出來的五層那邊呢,又能放一個巨大的廣告牌!也就是說。這么一個大樓其實並不是全體都有25層那么高。只有一半的大廈能到25層,而另外靠近時代廣場的半個大廈呢,只有20層高!就這么一個小小的大廈,跟豆芽菜一樣瘦小的大廈。1.5億美元。買不買?當然買!

的確。後世港港的經歷證明了,哪怕地段好,但是要租出去。真不好租。可是誰說了賈鴻漸就一定要租了?誰說買了辦公樓,就一定要把大廈租給別人辦公?這是什么道理?難道活魚就只能用來殺掉吃么?還有喪心病狂的男人選擇吧活魚清洗干凈之後,把自己的小丁丁放到魚嘴里面,然後靠魚的「允吸」來自我滿足呢!

當然了,這個例子有點過頭,不過大概的概念是一樣的。誰說一個東西造出來了是為了這么用的,然後用的時候就只能這么用了?偉哥這東西98年被研究出來之前,還是作為心臟病『葯』研究的呢,結果偶然發現對小丁丁不升旗有特效,這才轉型成了偉哥的好么!所以,對於賈鴻漸來說的話,哪怕高盛不租這個辦公樓了都沒關系,甚至沒有人租哪怕一平方米都沒關系!為啥?因為這大樓存在本身那就可以當成安放廣告牌的東西啊!

賈鴻漸他們廣告牌一年240萬美元,六個廣告牌算下來一年怎么都一千多萬美元了吧?去掉交稅『亂』七八糟的,這錢還不夠?還要租出去干嘛?賈鴻漸自己不是也算過么,1.5億美元,十年左右就回本啊!這作為一個長遠投資來說,不算差吧?而且回本之後每年凈賺1億甚至2億人民幣!這回報不算差吧?

可是從商業角度來算的話,賈鴻漸不是說過對於商人來說,能賺到的賺不到這就是虧?所以這樓本身能租出去的不租,那不就是虧了租金了?沒錯!可是誰說賈鴻漸就一定要把這個樓給做成辦公樓出租的?的確,作為大賣場、百貨公司是不夠,但是如果改成了……改成了超高級豪華公寓呢?沒錯,之前他不是還跟葉靜說要在紐約時代廣場附近買個公寓么?為啥不把這個25層的大樓直接改成自己的公寓?什么?太空曠?對於富人來說,房子怎么可能會太大太空曠?這簡直就是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