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七百四零章 撿便宜(2 / 2)

同時,省里不想花錢去買這些股票,同時這企業還是在美國上市的,如果派遣國企經理人去打理,很容易打理的越來越差,回頭股價跌了那不是流失國有資產了么?而且省里還指望這公司回頭能進一步的帶動省里就業呢!

「這事兒如果小賈總您同意,回頭我們這邊出4%股份的錢,剩下51%股份的錢您出,然後我們一起派人去跟基金會簽約,就算是把股票給買過來了。您看怎么樣?這價格絕對夠優惠吧?」黃大媽熱情的問道。的確,這價錢是相當的優惠,不過賈鴻漸擔心的是另外一個事兒,「這楊榮回頭不會來告吧?能確保這里面沒事兒么?」沒錯,凡事小心為上!別回頭把華夏高科的名頭給傷了!而且楊榮還跑到美國去了,回頭要是在美國那邊弄出點什么「迫害」之類的事兒出來,華夏高科還要不要在美國做生意了?

「放心,絕對沒事兒!楊榮這家伙以前腦子被削過,那玩意兒不知道他咋想的。那基金會建立的時候,是相關方面先出了100萬元去注冊,結果注冊成功了之後,他楊榮才扔了一千萬進去的,而不是拿著一千萬跟有關方面一起去注冊的!這里面按照法理來說,那就不一樣了。要是一起去弄呢,算他是創始人,可是晚了一步,就算他是捐贈了!畢竟基金會已經成立了,可以接受捐贈了!而且當年他為了忽悠外國人,弄的幾乎所有股份都給了基金會了,連一點反悔的空間都沒有!

所有的法律文件我們都有,他連股份當年都是白字黑字寫的捐贈給了基金會的!這怎么告?按哪國法律都不能讓他告成啊!而且你知道他為什么跑么?因為慕馬大案早就供出他來了,當年他行賄給了奉天那幫人的錢可不少。本來沒抓他就是想讓他多做點經濟貢獻,結果現在他自己心虛先跑了……過幾天我們省里公安部門就會發出通緝令,他以後也不敢回來。一回來被抓了,按照他那行賄的金額,真要較真行賄100萬以上就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了,可以判十年以上以及沒收財產。你看他敢回來不?」

嘶……賈鴻漸此時聽著真是搖頭了。這倒不是說他覺得強力機關怎么怎么壓迫人了,而是覺得這楊榮怎么作繭自縛到了這種地步呢?後世的一句話「不作死就不會死」他為什么就不明白呢?先把股份都轉移給了基金會,然後自己入股基金會還晚了一步,接著還讓基金會把管理權交給了他。為了忽悠美國人真是把戲做全了,可是把自己的資產也全「捐」了!所以說如果哪天基金會換了一個老大,人家要貪了楊榮的資產,楊榮本人一點辦法沒有!誰讓他把資產免費都送給了基金會呢?這在法律上怎么說楊榮都是沒理啊!

然後還賄賂,賄賂這事兒平時看起來好像很多人都在做。但是真要查起來,真要追究起來,法律上是有這么一個罪名的啊!但是如果他不跟省里撕破臉,省里會追究他么?就像是各種貪官落馬的時候,有幾個行賄的企業家被抓了被判刑了?所以行賄罪這種事兒,很多時候就是不要跳,不要引人注目那就不會死!可是楊榮在這種關頭,不知道是不是怕自己小辮子在省里抓著,還是別的有什么想法,非要把廠子給轉移。這把別人惹急了,別人能不用小辮子來整他么?這一整,正好就是經濟犯罪,楊榮不知道是不是從某些關節知道了,所以害怕坐牢直接就跑了吧?結果跑是跑了,可是資產全扔這兒了,而且不管怎么說,這資產都是別人的了!從某些角度來說,這么一套流程里面,楊榮哪怕到了最後只要有一個環節做的沒有這么極端,他都不至於損失這么大!

哪怕是最後所謂的要把資產收歸省里,國家也沒說就要把楊榮的資產給霸占了啊!到時候跟賈鴻漸一樣,隨便弄個幾千萬一億的資金過來,跟基金會「交易」一下,把股份買回來,然後稍微給點零頭到省里,保證以後新工廠什么的肯定是在遼東。這省里吃撐了要弄他啊?哪怕就算是要弄他,他都能跑出國,就不能跑到首都去告狀啊?賈鴻漸還就不信這楊榮在首都一點關系都沒有!所以其實這事兒稍微冷靜下,那就什么事兒都沒有。結果他還就是不冷靜了!

那賈鴻漸咋辦?當然買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這事兒賈鴻漸不買下來,明天搞不好省里就直接派人跟福特談去了,到時候福特絕對開心超低價就能買來51%的控股權!畢竟省里不想讓這么一個企業倒了,只有低價才能盡快的吸引有能力的人和公司來收購啊!否則價格高了,拖個半年一年談不下來,這企業還經營不經營了?這股市的價格不要一路走低啊?回頭經濟發展受影響了咋辦?明明離換屆時間不長了啊!

這便宜給外人占了,不如給他賈鴻漸占了得了!「行!」賈鴻漸立刻答應了下來。1700萬美元,不就是一億四千萬人民幣不到么?這對現在缺錢的華夏高科來說,怎么都是小錢啊!更不用說是對上市企業華夏汽車來說了!到時候把華辰給並入華夏汽車,用華夏汽車的流動資金來買,這多好!甚至都不用動華夏高科集團那少的可憐的存款了!這趕腳,簡直就像是在路上白撿了一個企業一樣!而且別忘了,這企業還是美國上市企業!所以從某種角度來說,等於是華夏汽車接著這么一個子公司的殼在美國上市了啊!(未完待續請搜索,小說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