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兩百八八章 專利(2 / 2)

所以很快,這華夏高科就開始准備申請專利了。可是申請專利的話,又要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專利是要申請的比較細致呢,還是比較粗放。所謂的細致,就是說把各種技術細節都說到——比如說采用了雙麥克風之後,如果進行對比發現噪音和人聲的區別,這么一個分辨軟件的核心算法是什么,然後如何降噪,是否還要進行人聲補償……反正就是把這么一套細致的東西都寫出來。而相對粗放一點呢,那就是比如「在傳統的單麥克風拾音的基礎上,加入多一個或者多個甚至麥克風陣列,配合相應的軟件工作來進行區別噪音以及人聲差別,並進行降噪……」

前面比較細致的申請方法呢,那肯定容易過!因為說的越細致,就越不可能跟別人的專利擦邊,肯定就越容易過啊!但是同時,自己容易擦過別人的邊,未來人家也容易擦過這么一個專利的邊!比如說賈鴻漸他們申請的細致的話,說是除了兩個麥克風之外還用了什么什么具體的技術來進行判定,那么人家回頭用3個麥克風,用不同的具體技術來判定,是不是就可以繞過這么一個專利了?沒錯!實際上專利這玩意兒就是這樣!當一個專利描述的太過於細致的時候,就容易被批准,也容易被繞過!借用一下「白馬非馬」的概念的話,那就是如果限定了「馬」這么一個專利就是「白馬」的話,那別人家的「黑馬」就可以繞過去啊!

像是這種比較細致的專利,賈鴻漸前世公司里面的同事每年都要繞過無數個專利呢!哪怕做一個項目的時候,有一百個專利阻擋,但是只要對方都是比較細致的專利,那只要用心的想想,總是有辦法繞過的!而相對來說,比較粗放的專利那就不容易繞過了!像是比較概念性的專利,比如說世嘉的一個叫做「瘋狂出租車」的游戲專利,這么一個游戲在美國申請的專利是這么描述的——「一個為了執行游戲的游戲內物體,包括其中可移動物體之被移動……設置一詞意味著可以在游戲中此可被移動物體周圍設置一個不可抵達區域……」

這話說的簡直就不像是人能說的話!一個開出租車的游戲跟特么的上面描述的東西有半毛錢關系?但是如果把整個世嘉的這么一個完整的專利用「人話」來說清楚的話,那就是這樣的——「在城市里進行的、有時間限制、有目的地限制的一個駕駛類游戲」、「會有一個大大的箭頭漂浮在空中,指示目的地的方向」「車子的可行駛區域被一圈危險區包裹,危險區可能表面貼圖為建築物或者其他東西,其危險區不可駛入,接觸到邊緣會被彈開……」這專利聽起來是跟「瘋狂出租車」有關系,但是聽起來好像又跟所有的城市賽車游戲有關系啊!比如說極品飛車這游戲,那有幾代不是也是在城市里面飆車的么?不是也不能開進建築物的么?除了沒有一個懸浮的箭頭指示應該開的方向以外,基本上就跟世嘉的專利描述的一模一樣啊!

還有像是日本科樂美的一個專利——「游戲機,游戲設備,控制方式,信息儲存介質,游戲發售設備,游戲發售方式。kona迷持有(一種控制游戲機的控制方式,允許玩家享受踏步的同時聽游戲音樂,包含了檢測玩家的單腳或雙腳是否放在踏板的各個位置之一的裝置。)」這是啥玩意兒?ddr,也就是《熱舞革命》這么一個游戲的專利,20年之內別人就不允許開發跳舞毯或者跳舞台之類的東西,否則就是侵犯了科樂美的專利!還有koei也就是光榮持有的美國專利號6729954的專利——戰斗方法,根據人物群體的密度決定攻擊力量,koei持有,(一個人物群體戰斗的方法,可以在一個不平均分布的由各種各樣的游戲提供的人物組成的群體中,表現出不平均分不的攻擊力,防御力或其他類似屬性)。

這又是啥?簡而言之就是「無雙」系列的專利!但是聽起來好像所有一對多的打擊類游戲都會侵犯到koei的專利似的?沒錯!人家要的就是這效果!同時美國游戲專利歷史上最奇葩的一個專利,那還是要說1996年被一個叫做ientertainment-work公司申請的專利:一個可以根據視點動作中心的變化而進行移動的圖像顯示終端,可以完成球形移動,從而提供透視和非透視的視角。三維指令在終端的內存中儲存,根據相應的移動方向重新傳輸。同時伸縮鏡的功能也被提供,這樣顯示的圖像可以按要求被改變尺度。

這特么的是人能說的話?這特么的到底是什么意思?這意思就是一個三維畫面顯示技術!所以在2004年的時候,這么一個公司起訴了幾乎全球所有的知名游戲廠商,就是因為這些廠商都「侵犯」了這公司的專利!最後結果怎么樣?結果就是這些被告的公司最後都選擇了和專利持有公司庭外和解,花錢了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