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三百五二章 交換籌碼(2 / 2)

以上這些,還僅僅只是屏幕本身的專利,而且還只是電容屏的專利,那電阻屏也有專利呢!除了屏幕本身的專利以外,華夏高科還可以卡著別家的專利多著去了,比如說電容屏的話,光有屏幕專利還不行,還必須配合著手勢操作啊!這華夏高科不是把兩指張開就是放大這樣的動作給注冊了專利了,而是說把整個在電容屏上進行手指操作這么一個動作本身給申請了專利了!所以這么一說下來,不管到時候索尼手機怎么設計他們的放大照片的動作,哪怕是用五個指頭分別向不同的方向運動才表示放大圖片,那照樣也侵犯專利!其他的還有什么手指的觸摸跟虛擬按鍵的聯動什么的,這些都是專利!這些專利,索尼准備用什么來換?

人家索尼還真有好東西!首先來說,人家從當年walkman一直到md音樂播放器,再到這兩年的掛著walkman牌子的「音樂手機」,人家索尼在手機上面的音樂表現力上面,還真有獨到的一面。硬件方面大家都可以選好的解碼芯片,但是索尼他們在芯片里面弄的軟件或者說固件,那還真是有自己的一套東西的!這么一個東西,他們就准備拿出來交換。當然了,這么一個東西肯定是不夠的,他們還願意拿出來傳說中的那么一個經過計算之後讓畫面變清晰的技術……

艹?這技術人家不是死活不給三星么?怎么現在突然就拿出來了?原來一方面是這ceo換人了,整個公司的路線不一樣了。而另外一方面呢,人家索尼也不是沒有限制的——必須只能用在手機上,而且尺寸還受到了限制。也就是華夏高科這邊據理力爭,最終才把限制改成了只能用在移動電子數碼設備上,然後尺寸不能超過17英寸!這也就是說,華夏高科最多最多就是把這么一個專利用在筆記本上面!而且這么一個專利還是有限制的,不是說華夏高科想要轉讓就轉讓的,人家索尼不是把專利的所有權跟分給了華夏高科,人家給的只是一個免費使用權!

然後索尼還要拿什么東西出來?比如說他們在c摸s這種數碼照相機感光傳感器上面的專利。而除此之外呢,索尼真是亂七八糟的還拿出來了多的嚇人的專利——輕量化、三防技術、從愛立信那邊拿到的電池專利、數據壓縮格式專利,這些看起來還有點用處,再更多的那都是稀奇古怪的各種專利啊!像是什么藍光播放方面的專利啊、顯示屏上手機號碼表的專利啊、手機投影出來畫面的專利啊、機器狗專利、自動掃地機器人的專利……你妹的,你們索尼是准備把亂七八糟沒用的專利都來跟咱們交換是怎么的?

其實想想也不奇怪,這索尼的人么,他們能研究這些東西,就說明他們的研究人員覺得這些技術很重要。他們覺得很重要了,可不現在要拿出來交換?特別還是他們頭兒不喜歡這些技術的情況下!拿這些他們自己看中,然後又不被頭兒喜歡的專利來跟華夏高科多換點專利多換點錢,這也是證明自己的一種方式么!可是華夏高科哪兒要這么多亂七八糟的專利啊?什么輕量化專利……用不著!不用你家專利咱手機還不能保持在一百多克的重量了?什么三方技術……拜托,蘋果手機有三防么?人家不是照樣全球熱賣?三防是個蛋的賣點啊?至於電池技術?華夏高科不需要,靠著比亞敵就行了!所以這么亂七八糟的算了一堆下來,其實華夏高科對索尼的專利有興趣的,其實就那么幾個而已!完全用不著索尼一萬三千多個專利中其他亂七八糟的玩意兒!

而且華夏高科也不准備在這次交換專利的過程中,付出任何的金錢!大家就是專利換專利,就是交叉持有專利!也別涉及什么錢不錢的了,多傷感情?雖然彼此之間根本就沒有什么感情……(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