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三四章 時尚與手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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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這華夏高科跟t家的新合同就簽署好了。按照新合同的規定來說,在今年年底開始的華夏高科新一代的高檔的銷售過程中,這t家要配合著華夏高科,對以前購買了的消費者進行一個以舊換新的活動——之前在t家簽訂了兩年合同,廉價拿到了高檔的手機用戶,屆時可以以非常低廉的價格來進行換機。同時可以還可以以少量價格提升的代價來繼承之前的合同!簡單的說來,就是讓消費者覺得他們再花掉200美元,以及每個月多10美元的價格,就可以換一個新機器,然後合同還只有一年!

這么一個合同按照市場調研的結果來說,那肯定是會對市面上很多消費者產生不小的誘惑的!畢竟購買了高檔的人在全美國來說,不說都算有錢人,但是至少都是經濟狀況比較良好的那種!對於這種人來說,基本上個個都是拿得出來500美元應急款項的那種人,所以讓他們稍微拿出一點錢來換一個手機,在經濟層面上來說,人家是沒壓力的,只不過就要看手機是否值得人家這么掏錢了!而這么一個事兒呢,那就是華夏高科要做的事兒了!說起來,這賈鴻漸以前就一直想過,要把手機做成一種類似時尚的一種配置,弄得就像是每年流行時尚會變化一樣,追求時尚的人每年那應該也應該換手機才對!

所謂的時尚行業,說白了那就是一個人為創造出來的一個莫名其妙的行業。本來只是為了讓人穿的打扮的更好看,但是到了後來經過莫名其妙的發展,其商業性質已經遠遠大過了美學上的性質,最後就變成了很多時候只是為了更新換代的從消費者兜里賺錢的!就像是時尚行業里面,每年有春夏時裝周什么的。弄出來一些今年春夏流行的時尚顏色以及服裝造型什么的。然後還有秋冬時裝周,弄得就是比較厚的一系列的衣服。本來按照道理來說,怎么弄一套比較漂亮的衣服就只能流行一年了?難道一年衣服就壞了?怎么明年就不能穿了?怎么明年就不流行了?

這些流行不流行的玩意兒。其實就是各種時尚公司生造出來的一個玩意兒!每年都強制的「淘汰」以前的產品,近乎於強制一些消費者進行更新換代。這樣時尚公司才能每年都賺錢啊!然後他們還千方百計的通過各種歪理邪說,把這么一個衣服應該每年甚至應該每次換季的時候就換的概念給洗腦到了消費者的腦子里面,弄的消費者還覺得就應該這樣!好像一件衣服穿一個季度就夠了,好像一件衣服穿個十年八年反而不正常,反而是老古董似的!說不好聽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覺得自己時尚的不行不行的消費者,那就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甚至說他們是為虎作倀都不為過!什么叫為虎作倀?按照明朝崇禎末年編纂的《正字通.聽雨記談》里面的技術來說。就是從前,在某一個地方的一個山洞里,住著一只凶猛無比的老虎。有一天,它因為沒有食物充飢,覺得非常難過。於是,它走出山洞,到附近的山野里去獵取食物。正在這時候,老虎看到山腰的不遠處有一個人正蹣珊地走來,便猛撲過去,把那個人咬死。把他的肉吃光。但是老虎還不滿足,它抓住那個人的鬼魂不放,非讓它再找一個人供它享用不可。不然,它就不讓那人的鬼魂獲得自由。那個被老虎捉住的鬼魂居然同意了。於是,他就給老虎當向導,找呀找的,終於遇到第二個人了。

這時,那個鬼魂為了自己早日得到解脫,竟然幫助老虎行凶。他先過去迷惑新遇到的人,然後把那人的帶子解開,衣服脫掉。好讓老虎吃起來更方便。這個幫助老虎吃人的鬼魂,便叫做倀鬼。後人根據這一傳說。把幫助壞人做傷天害理的事情,稱「為虎作倀」。從某種角度來說。覺得自己特時尚,還看不起不時尚的那些人,從某種角度來說不就是為虎作倀么?自己被時尚行業坑了錢,就算被坑的心甘情願也就罷了,還看不起那些不被時尚行業坑錢的人,還覺得人家老土,好像人家必須被時尚行業坑錢,才配的上跟自己這些時尚人群說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