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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地上的不是行屍,而是假扮成行屍的秋生,大晚上不回家,躺在棺材里裝死人,只為了嚇唬文才一下。
秋生的姑媽在集市大街上開了一家胭脂水粉店,他見聞習染學會了化妝,扮僵屍的時候就跟真的一樣。
文才被他嚇個半死,四目道人的客戶也被驚到了,黃紙落地,追逐活人生氣滿屋亂竄。
兩個孽徒整天坑師父,九叔能活到現在還沒氣死,足見他道心之堅定。
「師父,是我啊……」
秋生齜牙咧嘴從地上爬起來,一個健步躲在九叔身後:「師父,不知怎么搞的,師叔的顧客突然動了,好奇怪。」
他挨了三下沒有傷筋動骨,不是因為抗揍,而是廖文傑三人根本沒用力。
是人是鬼,是死是活,氣息差別明顯,化妝也沒用。九叔和四目一眼就看出『行屍』是人,故而點到為止,沒怎么太用力。
廖文傑也看出來了,本想收手,見九叔和四目沒停,便掌心稍稍收力,照直拍了下去。
沒辦法,初來乍到得入鄉隨俗,不合群會被人家排斥。
「臭小子,成天給我惹麻煩。」
九叔訓斥秋生一句,抬腳踹向前方的行屍,這腳勢大力沉,直接將挺直的行屍踹得騰空而起。
「師兄,腳下留情,他們都是我的客戶。」
四目看得直抽涼氣,唯恐九叔把行屍打壞,到了地頭不好向雇主交代。
「廢話少說,先把他們定住!」
九叔腳踏天罡,抬手之間飛快結下法印,豎起中食二指,咬破指尖,點在行屍印堂,也就是兩眉之間。
印堂穴於人而言是上丹田,守住此穴可寧心安神,於僵屍而言,此處乃最後一口生氣貫通之處,一旦被鎮壓,僵屍就不能動了。
行屍就更簡單了,會跳會動的屍體而已,以血為引即可將其降服。
嘭!嘭!嘭!
靈堂內,九叔一拳一腳打得行屍不成人形,而後補上一指將其定住。
四目趕緊咬破指尖,趕在九叔之前收人頭,壞一兩個問題不大,全壞了他解釋不清,搞不好這單還得貼錢。
兩人一個打一個搶,很快便將所有行屍定住。
廖文傑沒有參與,這招以血為引鎮壓屍氣的道術,三人坐而論道的時候,九叔就曾講過。按理說,行屍危險性不大,這時候是最好的實戰機會,但他還是故意錯過了。
怕疼!
咬破手指不僅疼,洗個臉都不方便,為了區區幾具行屍根本不值當。況且,九叔和四目都不夠分,他就不搶風頭了。
「師兄,干嘛下手這么狠,骨頭都被你打折了。」
四目挨個檢查行屍,重新貼上黃符:「幸好沒打斷腿,不然走路都成問題。」
「這群東西沒人性的,不下重手,被他們咬了怎么辦?」
「你那么厲害,咬兩口又能怎樣……」
四目嘀嘀咕咕,九叔就當沒聽見,拉過兩個頑劣徒弟一頓臭罵:「好好的人不做,非要扮僵屍……一天到晚不安生,我遲早被你們氣死……」
「又開始了,這頓訓不知要講到什么時候,算了,我不等他了。」
四目拿起門後的長幡,換上道袍,對廖文傑說道:「阿傑,夜黑風高正是良辰,我要帶客戶上路了。今天談得很過癮,你別急著走,先在義庄住段時間,我過幾天就回來,到時大家接著聊。」
「沒問題。」
廖文傑正有此意,順勢點頭答應。
「夠意思,要是路上遇到狼,我幫你逮一頭回來。」
說完,四目晃了晃手里的法鈴,招呼一眾行屍離開義庄。
黑夜茫茫,一排影子在月光下晃動,伴隨鈴聲逐漸遠離義庄。
……
天明,庭院。
廖文傑用昨晚的剩飯剩菜喂二黑,見其護食時齜牙咧嘴,還不搖尾巴感恩,就知道這頭白眼狼養不熟,准備盡快處理掉。
原先,他擔心自己人生地不熟,准備拿二黑換第一桶金,誰知昨晚在九叔身上撈了一筆,錢包立即富裕起來。
現在大魚大肉連吃三個月不是問題,二黑這點蚊子肉等同雞肋,他已經看不上了。
「要不,賣給九叔?」
廖文傑眉頭一皺,不是他逮著一個人坑,而是發自內心為九叔考慮。
義庄這種地方,萬一鬧賊丟了屍體,怎么向雇主解釋,傳出去豈不壞了名聲。
不如養條狗,越凶越好!
「阿傑,有人請我喝茶,你去不去?」
說什么來什么,九叔帶著文才出現,兩人一身漂亮衣服,打扮得跟相親似的。
「喝茶……」
廖文傑想了想,挑眉道:「是喝茶還是談生意?」
「傑哥,鎮里最有錢的任老爺請師父喝茶,前段時間他就找過師父,想給自己父親遷墳,今天是第二次了,肯定還是為了這件事。」文才說道。
任老爺。
難道是那位很有名的,又雙叒叕屍變的任老爺?
廖文傑暗暗點頭,轉而道:「九叔,你院子里有雞有羊,唯獨缺條看家護院的忠犬,二黑神勇威武,半賣半送給你了。」
「傑哥,二黑是狼不是狗。」
「野生的狗就是狼,家養的狼就是狗,一個意思,九叔你覺得呢?」
我覺得不妥。
九叔搖搖頭:「羊和狼不能放同一個圈子,這條忠犬我養不起,如果你覺得養著麻煩,集市上有肉攤,價格合適就賣了吧。」
九叔勸廖文傑上街,一方面是擔心家里的牲畜被狼禍害,必要時候連雞血都找不到。另一方面,任老爺選的是洋茶館,省城很流行的那種,他沒喝過洋茶,擔心出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