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賣地(2 / 2)

布朗先生面無表情的聽著匯報;賣地是趙東的計劃,因為他的資金需求量太大——或者他的野心更大,僅僅依靠銀行貸款無法滿足,在初期又無法賣產品,因而賣地是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按照計劃,上個月中旬他賣掉一千英畝土地,其中包含黑爾先生確認的一些高產油區,可是每英畝只賣出兩百美金,比原來翻了二十倍以上;這些土地是特意分散零賣給許多人的,這些人一拿到土地就按照「狩獵原則」,以瘋狂的熱情開始鑽探,很快就打出幾十口出油的井……然後地價就開始沸騰了!幾天之內,價格仿佛噴出的石油一般往上串,到今天已經漲到每英畝一千三百美金!

可是這還不夠!本世紀初的東德克薩斯油田,「盧卡斯一號井」出油後,地價從原本每英畝不到八美元,幾個月內串升到九十萬美元,漲了超過十萬倍;什么是瘋狂,這就是瘋狂!

這還不算最瘋狂的!

兩年前發現了加利福尼亞油田,核心就在洛杉磯市南郊的錫格納爾山,這座山高約三百六十英尺,在長灘後面,幾十年前曾經是印第安人的領地;一九二一年六月,當殼牌石油公司在山上打出「阿拉米托斯一號」高產油井後,在如飢似渴的淘金者眼中,這個機會是如此有利可圖,於是無數石油公司、推銷商和獨立鑽探隊蜂擁而至,爭相獲得租賃權,美元、支票、轉讓合同在小山上猶如雪片飛來飛去;一塊塊土地是那么小,高大的木制井架像森林那般密集,以致許多井架的撐條實際上是縱橫交錯的;那些將要成為鑽探者的人是那么懷有渴望,致使有些地產所有人能得到百分之五十的礦區使用費。

不久之後,最瘋狂的事情發生了——有人宣稱:向一口甚至尚未鑽探的油井買下一張有六分之一股息的五十萬分之一的股票,就可以發財——令人無法置信的是:確實有很多人發了財!

「斯圖爾特先生,謝謝您的工作!」布朗先生沉穩的說道,「南方能源公司將不會再出賣土地了,我們將建立龐大的煉油廠……錢是掙不完的,不是嗎,先生?」

「我贊同您說的話,尊敬的布朗先生!」斯圖爾特點點頭,他的老板說得太對啦:錢是掙不完的……好吧,那就讓他在這里掙到足夠的美元吧!

布朗先生不打算再賣土地了,因為從長期看,賣土地是不合算的;已經賣出的一萬多英畝土地,所蘊藏的石油大概占整個油田百分之五——也就是一億噸,按照德克薩斯州現在的石油價格,這值十億美元以上——然而賣地只得到一千四百萬美元!不過,這已經足夠開展下一階段工作啦!

在北美的克隆人集團,初期獲得資金的方式是以油田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已經貸到一千五百萬美金,假如需要還可以更多。

每噸原油只能賣出十美元,假如石油價格保持穩定的話;但是每加侖汽油的批發價格是八美分,折合每噸為二十八美元;因此煉油廠是必須的,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把正在鋪設的從西德克薩斯佩克斯縣到休斯頓的輸油管道加緊完成,然後在這里建設擁有兩千萬噸級煉油能力的工廠——這個生產能力是按照耶茨油田的產能規劃的。

當天晚上,兩封電報發了出去,收件人分別是紐約的布蘭特·a·史密斯先生,以及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理查德·c·米勒先生;他們對資金是無比飢渴的,沒有錢他們的工作無法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