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後悔的選擇(2 / 2)

「閉嘴!先聽美恩說完。」

「……」

「其實收入之類的……真的不重要。我只是覺得,把名氣做響一點,對未來的發展未必是件壞事。雖然玄歌的擔憂有一定道理,但是我個人認為,走紅所受到的阻礙就像是買東西要交出去的錢。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希望作品被更多人看到,那么如果不依托於這樣的媒介,幾乎是很難達成目的的。公司有公司的包裝策略,最初我們可以按照他的要求行事,等到成熟以後,或者說是合約期滿後,依然可以走自己的路。那時候我們已經有了觀眾群,如果作品又過得硬,不怕沒有新東家賞識。至於先前說的學業問題,更沒什么好擔心的。你們三個是藝術學校的學生,只要名氣夠大,保證藝術類大學會為你們敞開大門。而我……現在只有高一,我認為自己有能力處理好學習和樂隊的事情。」

「所以關鍵是,大家要弄清楚心底最期盼的東西到底是什么。樂隊利益固然重要,可私、欲也不能避而不談。就如森森所說,這樣的機會很難得,失去以後很難再找。孤芳自賞和萬眾矚目也許只是一線之隔,只看你們如何抉擇。要借人之力,受到束縛是在所難免的。如果你們可以堅持永遠不簽任何公司,這次就不要簽約。否則,還是好好考慮一下比較好。如果以後心血來潮再想反悔,就來不及咯。」

宋美恩的一席話讓南若宸和玄歌陷入了思考。

所謂私、欲……

他們不是沒有。

站在偌大的舞台上演奏,專輯大賣,這些都是他們腦海中曾經浮現過了畫面……

所謂有得必有失,大概就是這個道理了。想要得到,就必須要放棄一些東西。之所以敢放棄這么好的機會,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高傲的心態。

因為覺得ghost實力足夠,所以就算扔掉這張入場券,也會有下一張從前而降。

但是,世界上哪有那么幸運的人和事呢?

就算有,怎么保證一定會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