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沒皮沒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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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胖年輕人想說什么,還用問嗎?他早就把自己當成了三爺的繼承人。

「三爺的武器,當然要留給我,你要識相的話,馬上還回來!」

他不是不知道賽先生,也知道曲澗磊接受了賽先生的委托。

但是……我討要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是應該的吧?

他比曲澗磊還大七八歲,往日里小看傻曲小看習慣了,又覺得自己有理,語氣就有點沖。

曲澗磊眨巴一下眼睛,這可是從貪狼手里搶來的激光手槍,對方還曾經威脅要殺人!

沒他出面的話,手槍鐵鐵就歸了貪狼,其他拾荒者都沒有出聲。

他疑惑地發問,「憑啥給你?」

「三爺是我老大!」微胖年輕人毫不猶豫地回答,「他人沒了,東西就該是我的!」

曲澗磊懶得跟這智障多說什么,只是隨手打開了保險,冷冷地看著對方。

「好,你很好,」微胖年輕人見狀點點頭,然後轉身就走,「這事兒沒完!」

說實話,傻曲平時的存在感實在太差了,就算手上有槍,絕大多數人還是看不起他。

不管是這微胖年輕人,還是剛才的豁牙,總是忍不住習慣性地欺負他。

這也是曲澗磊六年底層生活的真實寫照,被人欺負的時候太多了。

他行事確實足夠低調,所以沒攤上什么大事。

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他有槍都唬不住人。

微胖年輕人回去之後,直接去找三爺的另一個手下紅毛了。

紅毛的性子偏軟,沒有微胖那么沖動,「老大的槍好像差點被獵殺者搶走。」

「這不是沒搶走嗎?」微胖悻悻地表示,「我也沒要其他東西,只想拿回來手槍。」

他可沒有提,其他的東西加起來再乘以十,也趕不上這把手槍值錢。

紅毛想一想表示,「可是……他不是搭上了洪字總聚居點的線兒?」

「你怎么這么膩歪?」微胖火了,「那家伙就是一個人,孤家寡人,殺也就殺了。」

這才是曲澗磊最大的短板。

紅毛還是有點猶豫,「可是……那是洪字總聚居點的人啊。」

「洪字聚居點能看上傻曲哪一點?」微胖年輕人冷冷一哼,露出一切盡在掌握的笑容。

「他只是一個幸運兒,走了狗屎運,你不用考慮那么多。」

「人不狠站不穩,如果連老大的槍都拿不回來……咱們還守得住礦場這點家底嗎?」

紅毛下意識覺得有點不妥: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可不也活下來了?

但他性子偏軟,沒有再說什么——傻曲以往的日子過得太苦了,沒誰想要那樣的生活。

「那怎么著,咱們召集點人手,埋伏干掉他?」

三爺剛死,有些人情還是在的,找幾個人來幫手不難,不過就是殺個人。

廢土幸存者活得很實際,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兒。

說到底,人命真的太廉價了。

「沒必要,」微胖年輕人搖搖頭,「就咱倆出去找他談話,借機干掉就完了。」

他在骨子里,還是鄙視傻曲的——那家伙不但軟弱,從來就沒干過出格的事。

紅毛知道他的想法,心里有點不以為然,傻曲終究掛著洪字總聚居點的字號。

但是轉念又一想,己方也算師出有名……討要老大的遺物,無論如何不能說錯吧?

有些行差踏錯,不是自己蠢,純粹是信息面的層級不夠高,才會導致錯誤的決策。

不過他最終還是建議了一句,「要不還是喊上狼滅?」

狼滅也是拾荒者,腦瓜不太好使,但是戰力驚人。

關鍵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機甲,那是祖上傳下來的。

那機甲還有配套的振盪刀,攻擊力驚人,防御力也極其可怕。

不太擋得住高斯自動槍,但是抵擋普通的激光手槍,還是沒有問題的。

「沒必要,」微胖搖搖頭,漠然回答,「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嘴巴一大,還是麻煩。」

他沒有曲澗磊想的那么傻,他會小看傻曲,但真不會小看洪字聚居點,

把人殺掉,造成既成事實,這才是正經。

廢土的規矩,死去的人是沒有價值的,也只有這樣,才能阻斷傻曲的外援。

兩人商量了好一陣,終於確定了行動方桉。

不過在行動之前,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動槍來才行。

他倆只有兩把超頻振盪刀,在礦場保命是夠了,想殺一個有兩把槍的人,還差點。

這還是三爺對他倆不薄,要知道在礦場討生活的拾荒者,很多都只有隨身的短匕。

高斯自動槍很快就借來了,借槍的是一個叫娜姐的外鄉女人。

他倆沒有那么大面子,不過三爺才死不久,人情尚在——關鍵是拿地盤做了抵押。

又商量了一陣行動計劃,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