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斷先回家拿吉他,此時鍾蕾剛回來。
兩人簡單聊了聊。
鍾蕾看起來情緒不高,原本以為賣歌是很簡單的事,沒想到真做起來依然困難重重。
她說道:「我見不到酷歌的高層,只能和版權部的基層員工談,但他們的權限太低了,給的條件都很苛刻。」
陳鋒好奇道:「不是說現在酷歌的條件很優厚嗎?」
「那只是相對而言,但在別人眼里,新人終究是新人,相對於別人的苛刻,他們也只是稍微寬松點而已。不爭取的話,我們還是很吃虧。」
陳鋒點頭,「那也是。」
「我一定得想辦法見到他們的版權部負責人,和基層員工談一點意義都沒有。」
陳鋒想了想,「這畢竟是我們的第一首歌,對方給的條件保守也很正常。實在不行的話,也不用強求。有句話送給你。」
「什么話?」
「今日的我你愛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不必計較一城一地的得失,重要的是抓住機遇走出第一步。」
鍾蕾噗嗤一笑,「你要不加後面這句話,就得給人版權費了。」
「對了你這是打算去哪?」
見他背著吉他一副要出門的樣子,鍾蕾隨口問。
但剛問出口,她又馬上反應過來,陳鋒想去做什么是他的自由,自己問太多了。
「再去找找靈感,盡快寫出第二首歌來。」
鍾蕾稍微偏偏頭,「我本想勸你創作不能急於求成,靈感從來不能靠強迫,但我似乎根本沒有說教你的資格,你一定有你自己的打算。所以,祝你順利。」
「嗯,謝你吉言了。」
陳鋒回答得很高冷,但走的時候臉稍微有點紅。
第二首歌《夜已深》早就寫出來了,並且還是你的歌。
承讓了。
陳鋒曾經無數次路過芍林路,但卻一次沒進入過夜場。
這地兒對他而言很新鮮。
在他走進樂美酒吧的大門時,還發生了個小插曲。
其他顧客見他身背吉他,以為他是新來的駐場歌手。
有兩個女顧客十分熱情的湊上來想要留電話。
陳鋒哪曾見過這陣仗,連連擺手,「不了不了,我不是什么歌手。」
「咦,高冷。」
棕色大波浪的妹子說道。
「就是,謙虛低調。就喜歡你這種文藝范兒。」
陳鋒服了,果斷轉身就跑。
他背後還傳來調笑。
「等你上台,到時候看你怎么狡辯。」
也不知道是哪個妞喊的。
陳鋒抹一把額頭汗水。
這個世界怎么了,你們的矜持呢?
說來還真不能怪這兩人上頭。
他的形象就是容易讓人誤會。
最近一個月陳鋒每天堅持跑步,體型比過去那副虛弱的模樣大有改觀,身材顯得很勻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