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章:一段故事(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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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京哲,上午的事情傳到分局那里去了,上面罵你太情緒用事了,給你放三天假,讓你把工作證交了。」

從孤兒院回到了警察局的當天下午我就被局里傳喚了,扣了我的工作證這讓我有些意外,也有些無奈。

負責傳喚我停職的是李志忠,平時沒少跟我和老黃一起喝酒,大概是局里考慮照顧我的情緒讓熟人來通知,但為什么他們不叫老黃來告訴我這件事呢?

我原話這么問了李志忠,他說老黃算被我拖下水了,被罵了個監督不精,我們輔警跟正式警察出勤犯了事兒後者是要背責任的,還好這次事情鬧得不算太大,老黃也只是在辦公室里挨批評教育。

李志忠說,孤兒院那偷跑出來的熊孩子跑了幾個全城幾個分局,就我們這邊鬧得最難看,上面被總局批評了一句分局出勤整體素質有待加強,所以我們這一趟不僅是出丑了,還變相得罪了自己頂頭上司。

停職三天,該月工資扣500,這是我的懲罰,老黃那邊怎樣我姑且還不知道,但大概不會輕了,我交了工作證說剛好下午雨停了,想出去走走休息一下,李志忠也沒多說什么,是個人都能看出我心情不太好——當然不是因為工資被扣這個月新天地會所的計劃泡了湯,我還不至於因為這種事情臭臉,我心情不舒暢是因為其他的事情。

「年輕人,有點火氣,嫉惡如仇是好事情,但還是要注意一下度,體系里辦事情要心眼通透,你的一舉一動不止代表你自己,出去走走也好,熊孩子嘛...一天不打上房揭瓦,孤兒院那邊會收拾她的。」

李志忠最後勸了我一句話就什么也沒說了,遞給了我一把傘說下午可能有雨,本來就郁悶了要是散步再變成落湯雞豈不是郁悶死?

我接過傘說了聲李哥謝了,一會兒老黃出來幫我道個歉,就說我出去走一走。

但說是出去走一走,其實我真沒想好到底要往哪兒走,這座濱海城市里似乎沒什么能讓人心境平和的地方,這是大城市的通病,街上走不完的紅綠燈和斑馬線,眼前鑽不透的高樓密林,鋼筋和水泥土把一線的天空染成了一樣的灰色,耳邊全是喧囂和車笛聲。

我拿著把收起的傘在街頭漫無目的地亂穿著,活像是垃圾堆那邊刨食的誤入了大城市的流浪狗...起碼流浪狗被靠近了還能齜牙咧嘴,但我不行,因為我是輔警,被停職了也是輔警,人民公仆,別人罵我我也得據理力爭講道理,人家打我我還只能躲。

...但像是今天的事情我又怎么去講道理,跟誰去講道理呢?沒道理可講比被打了一拳還要難受。

我想起了李哥最後說的話,那到處亂報警的小女孩恐怕今晚少不了一頓教育性體罰吧,犯那么大事兒手心挨竹板打放互聯網上去也會被人一陣叫好,浪費了幾個分局的警力可不是一句「她還是個孩子」可以開脫的。

這次吃了虧栽了跟頭,或許我真該像李哥說的那樣收斂一下脾氣了,如果不是我這個脾氣當初我也不會那么橫當真大學都不上了要出來闖一闖,也不會浪費大好韶華在這座城市里渾渾噩噩這么久,剛好這次放假三天我也該反省一下思考以後的出路了。

走著走著我也走餓了,時間也到了傍晚,剛好路過一家kfc,買了個漢堡套餐,付錢的時候忽然又想起老黃家里還有個女兒要養,他老婆是個全職太太,這如果被扣了工資肯定不好交差,明天抽空問問李哥打聽一下老黃究竟被盤了多少薪水我得給人補回去,哪怕這個月吃土都不能礙了人家女兒的奶粉錢不是么?

我拿著漢堡准備出店,但推開門外面就是夾風帶雨的天氣呼我臉上了,媽的,這座城市就這個脾性,天氣說變就變,雨跟下不完似的,難道真有龍王爺住海邊上?

吃著漢堡看著雨,我的心情一下子也因為這陰惻惻濕冷的下午抑郁起來了,雨水隔斷了路上的紛擾,我吸著可樂看著那些沒帶傘玩命似的跑的路人,感覺自己就算帶了傘也跟他們沒帶傘一樣狼狽,起碼人家回家後還有老婆孩子給做飯,我回出租屋就只能點外賣...哦,被扣工資了,外賣也沒得點了,買箱方便面從今天開始應付得了。

我啃完漢堡把油紙揉一團丟進了垃圾桶里,心想要不然干脆認慫一些,打個電話給表哥讓他側面跟家里說說我想回去的事情?

我從來沒跟老黃還是老李他們說過我是離家出走出來的,其實我家里的家族在襄陽那邊還是挺大的,至於到底有多大——從我未成年時候藏了一年的紅包錢就夠我在二線城市玩個兩三年就能看出來了。

在我記憶里每逢過年的時候七大姑八大姨串門的多得要死,又個個氣派闊氣,賓利、奔馳s系乃至勞斯萊斯有如過江之鯽,這個叔叔是開玻璃廠的,那個表兄又是做尖端金屬的,就連年齡跟我最相近的表哥都在這座城邊線駐扎的部隊里混得風生水起...我要願意認個慫回家挨頓臭罵後肯定比現在混得好。

這么一想我心情忽然就開闊了起來,郁悶也少了許多,這么看來哥們兒我也不算真的山窮水復疑無路了,往蠢了講是我犯賤要出來挨社會毒打,往聰明了講我這是周家少爺出來體驗生活...只是體驗了五六年還沒有黑衣保鏢來恭迎我這個龍王回歸真是蠻衰的。

喝完可樂,時間也接近傍晚了,心情稍微正常了一些,被停職的怨氣也像是隨著外面的雨一樣流到排水渠道里了,我沒再想到處亂逛去了,鬼知道這雨會不會又莫名其妙地下大,到時候別把我的傘給吹折了,這是局里的傘明天得去還的。

打著傘我走到了路廣人稀的街道上,雨還真下大了,街上都水霧蒙蒙的,過路的汽車燈也點亮了,kfc里浪費太多時間阿q精神和自我安慰了,我錯過了最佳的打車時間,現在出租車大多都有客了,我只能坐地鐵回去...話說我一邊抑郁一邊在這城市里悶頭瞎幾把走到哪兒了?

我找了找最近的路牌,上面說2號線的大吉嶺站在三百米外...好家伙,我這一路從城中走到城南來了?再走遠一點得城南郊沿海都看得見明珠塔了吧?

哦,城南,上午去的那家孤兒院不就在這一圈嗎?(前文為『城北』,筆誤已更正)

我扭了扭頭張望了一下四周,這邊我還真沒怎么來過,孤兒院在哪邊我也不清楚,不過我也沒准備再去就是了,去了能干嘛?微服私訪嗎,人家的員工和院長估計看見我就得跟見鬼一樣,再打個電話給局里舉報我我才真吃不了兜著走。

我嘆了口氣,准備老老實實滾去坐地鐵和回家,腦子被風雨拍得麻麻的什么都都想去多想了,大雨天里,只想回家躺下休息一下,翻翻沒看過的《故事會》打發時間,晚點就泡一桶方便面對付一下,等晚上八點檔的狗血劇開播助眠——我原本的確是這么打算的,直到我看到了一個絕對不該出現在街上的人。

首先申明我周京哲雖然25歲單身,但我絕對沒有什么不良嗜好和癖好,不是什么loli控和戀童癖。

我之所以這么解釋是因為我在大雨茫茫的街道上隔著一百米遠一眼就認出了那個小女孩...早上那個報案都小女孩,我視力1.2但這個距離隔著一百米在大雨里想認出一個人還是有些難的,可不知道為什么,在我看到她的瞬間,我就把她認出來了,像是一種獨特的感覺,像是我跟她有某種冥冥之間的聯系——干,越說越感覺我像個戀童癖了。

但最關鍵的是我接下來還的確像個尾隨怪叔叔一樣跟了上去...我挺好奇這小女孩是怎么又一次從那孤兒院里翻出來的,我上午去孤兒院的時候可是注意到了那牆壁高得老黃給我墊腳我都翻不過去,更別說上面還拉了鐵絲圈和玻璃渣,專防有心懷不軌的人偷孩子。

我走近了但注意著把持了二三十米的距離不想被她發現,我看見她站在一間雜貨鋪前在跟燈光下的老板努力說什么,手里還拿著什么東西...像是筆記本?

他們在說什么我聽不見,雨聲太大了,但我只看那老板擺了擺手,她就收起那玩意兒藏在衣服里轉身跑出了雜貨店...我當時忍不住說了一句,我去。因為現在街上可是下著大雨的,這小女孩傘沒打雨衣也沒穿就撲騰撲騰踩水窪里在街上亂竄了,這腳滑摔一跤還得了?

然後她果然摔了,啪一下臉朝下糊一水坑里,然後跟見了鬼似的連忙爬起來跑到一旁樹下面,不斷地抖著衣服...我尋思你這人都要泡雨水里了,身上濕點就濕點吧,有人邊洗澡邊擦水的嗎?

過後她在樹下站了一會兒,又跑出去了,沿著下雨的街道跑,沒幾步又鑽進了一家打開的面館里,不知道是餓了要搓一頓面條還是什么的...我跟著走到了剛才她站的樹下,結果低頭就看見地上丟了本筆記本被水泡濕了,我蹲下用指甲小心翼翼地捻開紙張,然後在里面見著一張富有童趣的人畫像,至於為什么說是童趣,反正我看老黃家女兒畫的《爸爸,媽媽,我》是分不清到底誰是誰,這筆記本里拙劣的畫像跟以上水平差不多。

但我沒有笑,蹲在樹下胳膊夾著傘,小心翼翼地又翻面,還是一樣的人畫像,一個鼻子兩個眼,泡水後紙張糊得不行,但我還是勉強能看出這畫的是個男孩吧...男孩?

哦,男孩。

我把雨里的筆記本合上了,站了起來,打著傘走去剛才那家雜貨店,老板問我要買什么,我說我是警察,剛才那個小女孩是不是跑過來問了你什么?

老板說,啊,是啊,她好像說她弟弟走丟了,還拿一小人畫像問我有沒有看見過她弟弟,我還真想問她家里人在哪兒要不要幫她報警,她忽然就見了鬼似的跑掉了,大雨天的可別摔著了。

我心說已經摔了,還摔了個大馬趴,她弟弟的畫像都給泡濕了。

老板問我要不要煙,我說這個月的煙錢已經變成肯德基被我吃了。

在老板迷惑的注視下,我打著傘走出了店里面,轉頭就看到不遠處面館跑出來的背影,這次跑到十字路口了,還耐心地在大雨里等紅綠燈。

等綠隊干什么,當然是過街繼續問,挨家挨戶地問,事情的發展和經過都一樣,一個小女孩在大雨天跑進店里,臉色蒼白的,很累,興許還很餓。她細聲細語地問店里面的人,你們有沒有見到過我的弟弟?然後拿出那張筆記本上的人畫像,店里的人回答說沒有,需要我報警幫你嗎?於是她又一聲不吭地跑了,沒給人留下幫助的機會。

畢竟她是找過警察的,還找了不止一處,但所有人都覺得她腦子有毛病,要不是年齡小就該送去精神病院或者少管所。

十字路口綠燈一亮就呼哧呼哧往那頭沖,我小跑想跟上去叫住他,結果看見忽然照亮她的車燈差點沒吼出來——有個沒家人的混賬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