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飛蛾撲火3(2 / 2)

麗坤啞然失笑。

「麗坤,你幫我這一次。我可不是因為曲大姐的事情求你,這次是以老同學的身份求你,你幫我介紹喬之君,務必務必……你看,我的心跳得多快……真的,現在我什么都吃不下去了,只有自己的心在劇烈跳動……」

方麗坤以前和穆喬之在一起,時間雖然久,但一直在國外,而且那時候跟同學的聯系很少。當她回到國內時,沒多久,出了姜月明那事情,而且姜月明善於炒作,跟喬之君在一時,炒作得天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所以,大家竟然完全忽略了方麗坤和穆喬之的那段過去——尤其,她現在已經結婚了。

秋彤壓根就沒想起來她曾經和穆喬之在一起過,只知道喬之君已經和姜月明分手。現在好了,喬之是無主之物,任何未婚女性都有追求的權利。

事業上極其成功的女性,自然有自己特別堅決特別固執的地方。秋彤也不例外。她這么多年,從不願意委曲求全,隨隨便便找個男人嫁了,擺脫剩女的惡名——可一旦看上了一個人,那便是老房子著了火。

她雙頰緋紅,眼神明亮,整個人忽然發光了似的,顯得特別年輕,特別瘋狂,就好像初中時候,第一次去聽演唱會,第一次近距離的看到偶像的真面孔——哪怕偶像下一刻就要自己跟他私奔,那是一定的,絕對不會有一丁點的猶豫。

卓文君只是聽司馬相如彈了一首曲子,就決定跟他去過當壚賣酒的生活了——麗坤忽然想起來,秋彤的老家跟卓文君的老家是同一地方——

「麗坤,你告訴我喬之君的電話號碼吧……」

麗坤想了想,非常認真:「喬之的工作地點在哥本哈根,他不可能回國工作。你跟他,隔著這么遠的距離,不太現實。」

秋彤斬釘截鐵:「這不是問題!我可以出國。麗坤,你也知道,我薪水特別高,工作這些年已經有了足夠的積累。再說,我發表過兩篇還算有點影響力的論文,臨床經驗十分豐富,就算在哥本哈根找一份工作也不是什么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