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蹄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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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基本上都或多或許的有一些家鄉情結,所謂家鄉情結就是無論你多么不喜歡自己的家鄉,但對外人說起是,總會很自豪的表示自己的家鄉有某某特產,除了某某名人,家鄉的某某很好吃等。

益都市的西郊,一名擦皮鞋的中年婦女正一面給一個扎著馬尾的男子賣力的擦著皮鞋,一面滔滔不絕向這名男子講著西郊的一些特點,比如說出產桂花糕等。

這名扎著馬尾的男子身邊還有兩個年輕人,一男一女,女的皮膚白皙,面貌雖然有些普通,但身材卻絕對火爆,男的看上去就有些普通的,平淡無奇的五官,中等個頭,略微瘦削的身材,只是笑起來的時候那雙眼睛給人感覺有些與眾不同。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當時這三人到自己的擦鞋攤來擦鞋,那名年輕的男人隨口說了一句,益都的西郊真是個好地方,擦鞋的這名中年婦女便打開了話匣子,一直從這名年輕男人擦到這名穿著精巧鞋子的年輕女人,再到現在這個扎著馬尾的男子,一直滔滔不絕的講述著西郊如何如何如何。

最後,將扎著馬尾男子的皮鞋擦完後,那名年輕女子親昵的挽住這名扎著馬尾的男子手臂,親昵的道:「親愛的,我肚子有些餓了,不知道這里都有些什么好吃的。」

扎著馬尾的男子溫柔的拍了拍他的頭,指了指擦鞋的中年婦女,柔聲對年輕女子說道,「這還得問她。」

擦鞋的中年婦女聞言,立即便如機關槍一般說道:「還別說,西郊好吃的還挺多,主要是看你們想吃什么,小吃有桂花糕,蝦肉混沌,三鮮面等,還有這里的水果也不錯……」

這時,一旁一只未作聲的那名身材有些瘦削的年輕人遞過擦鞋的錢,問道:「我們想吃點填飽肚子,油水多的。」

中年婦女接過錢,嚷道:「早說嘛,說道這又好吃油水又多的,自然要數我們西郊的吳記蹄膀,那可是百年老店,還上過電視呢,哪里的蹄膀色香味俱全,讓人想著都流口水……哎,你們怎么走了,我還沒說完呢!」

三人離開後,「一前」一後的走在路邊上,一前這個詞之所以要加引號來表達是因為准確的說那不是一前,而是一對,那年輕女人親昵的挽著扎著馬尾的男子,在前邊有說有笑。

而那身材瘦削的年輕男人卻一臉委屈的跟在他們身後,幾次想要搭訕都直接被那對「情侶」無視。

「喂,我說你倆就算是『情侶』也用不著無視我吧。」那名年輕男子跟在二人身後說著。

扎著馬尾的男子頭也不回道:「在一般的故事情節中,電燈泡通常都不受人待見。」

那名年輕女子也扭頭道:「弟弟,去幫我和你姐夫買兩瓶水過來,呆會兒帶你去吃西郊的小吃。」

不用說,這擦鞋的三人自是蕭逸花錯和唐月,他們能精准的分析出豬王在西郊,但卻不能分析出豬王在哪個位置,街口擦皮鞋的攤點自是最好的選擇,三人的皮鞋擦的錚亮後,豬王的消息也大致知道了一二。

這個過程中最讓蕭逸郁悶的就是他原本計劃是自己和唐月扮情侶的,但最後花錯和唐月同時投了反對票,說蕭逸年紀看起來比唐月小,兩人在一起不協調,最後經過投票,少數服從多數一致決定,唐月和花錯扮情侶,蕭逸扮成唐月的弟弟。

蕭逸心里這個郁悶,一路上被花錯和唐月一口一個弟弟的叫著,一會兒讓他干這一會兒讓他干那的,還美其名曰說這樣才比較像是一個合格的弟弟。

讓蕭逸有些疑惑的是唐月和花錯一向很不待見,可是為什么這二人卻變的如此團結,一致「對外」,了?難不成,這二人真的在暗中有了一腿?

西郊的小吃確實不錯,蕭逸三人吃了一些小吃後忍不住大贊,特別是那特產桂花糕,更是讓人回味,只不過他們可沒有想到要在小吃店遇見豬王。

豬王,那就是一只豬,一只豬怎會對這些小氣的小吃感興趣?它們所喜歡的是那種分量足油水多嚼著過癮的食物,蹄膀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雖然那名擦鞋的中年婦女說的有些誇張,但吳記蹄膀至少在本地來說,也算是眾所周知,哪里的蹄膀肥而不膩,入口即化,但火候卻又拿捏的十分准確,爛而不失嚼頭,咬上一口,滿嘴都是香油。

畢竟是在郊區,這間蹄膀店也只不過是幢普通的農村三層高的小樓的規模,和很多小飯館一樣,衛生情況並不良好,白底紅字的吳記蹄膀四個大字的招牌上還停留著幾只蒼蠅,大口的吮吸著招牌上的油煙膩子。

這間飯館最豪華的「包間「便是頂樓天台,四面都是磚牆,老板頗有創新的將頂棚使用了透明塑化玻璃材料,在這里采著自然光,啃上一只有香又爛的蹄膀,實在是一件每事。

天台上一共有四張桌子,平常這個位置一天至少壓接待三撥以上的客人,可是今天從早上到現在,卻只接待了一撥客人。

不過這里的老板卻一點也沒感到不高興,而是樂開了花,因為這撥客人從早上便吃到現在,所點餐的數量是他這間店里三天的總和,而且還在繼續的加著蹄膀。

其實這撥客人只占了天台的三張桌子,角落上還空著一張,但是來這里消費的客人上來看上一眼後,總會逃一般離去,不敢在天台上多停留片刻。

不是這撥人脾氣不好,反而還很溫和,而是這撥人太特別了,特別得叫人惡心,叫人發怵。